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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352-615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时效性
    有效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屏人社监令字〔2024〕第002号   

 

屏边长晟汇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拖欠谢友明等16名农民工工资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请你单位收到本指令书后十五日内足额支付谢友明等16名农民工工资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并把整改情况和支付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逾期拒不支付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香榭路6号。

  联 系 人:王荣惊、杜海江。

  联系电话:0873-3225436。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