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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和收费、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4927-25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