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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95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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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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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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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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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吃上“安全盐、放心盐”
近日,针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水排放入海”事件带来的影响,屏边县及时组织职能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对批发商店、商超、食杂店等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辖区内食盐批发、零售单位底数,食盐批发、零售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落实食盐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制度,是否存在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盐,是否按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索要发票等。
执法人员现场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确保屏边县食盐市场价格秩序平稳,同时,还积极向市民宣传解读政策,按需理性消费。
据了解,县内各商超及农贸市场食盐库存储备充足,价格保持稳定,辖区内主要销售云南白象盐,是产自普洱的深井,不是海盐,请大家放心食用,避免不必要的抢购。
本次行动,县市场监管局检查批发商店及副食品店20家、超市3家、便利店10家、农贸市场1家,暂未发现食盐价格哄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