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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hhzsthjjpbfj/2025-000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新春佳节将至,辞旧迎新之际,燃放烟花爆竹曾是传统习俗,寄托着人们对新年的美好期盼。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与建筑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愈发突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营造安全、绿色、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我县烟花爆竹燃放事宜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燃放时间

(一)2026年1月1日00:00至24:00止。

(二)2026年2月16日00:00至2026年2月23日24:00止。

(三)2026年3月3日00:00至24:00止。

二、遵守禁止燃放区域及相关规定

(一)不自行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不在汽车站、剧场、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玉屏广场、加油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严禁烟火的工厂及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树牢安全燃放理念

(一)安全始于细节,文明源于自觉。燃放前请务必清除周边易燃物,确认场地安全,严格遵循产品说明规范操作;未成年人及老年人燃放时,须由成年人全程看护,坚决杜绝酒后燃放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安全底线,展现城市公民的责任担当与文明风采。

(三)守护环境从我做起。燃放后应及时清扫残留碎屑与未燃爆竹,防止次生灾害与环境污染;当遇大风或污染天气预警时,主动停止燃放,用自觉行动传递城市温度与公共精神。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文明的“低碳”春节。

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意!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