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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4740-983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1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办理进度情况的报告

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州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2月10日转办文件《督转46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工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吴显贵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召集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决定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办理“屏边县商店、夜间经营的烧烤店和经营地点位于商住楼的娱乐场所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周围居民”工作,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协助配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屏边县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光线影响周围住户”工作,县环境保护局协助配合。2017年12月11日下午五点前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上报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下午14:30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召开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办理工作推进会,会议落实了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人员,明确了转办件推进节点,相关工作将有条不紊地展开,按时完成转办举报件办理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