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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4704-200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关于《屏边永业商贸有限公司木材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屏环审〔2019〕8号

屏边永业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屏边永业商贸有限公司木材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对此项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屏边县玉屏镇大凹腰村北侧,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6平方米,主要环保设施涉及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经审查,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营运。

  四、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五、项目在运营中应该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代码:2019-532523-20-03-019477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