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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4541-393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姜厂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3046429

  通讯地址:屏边县大平田凹嘎路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综合科

  邮编:661299

项目名称

屏边县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姜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新现镇望佛亭旁(化龙桥)

建设单位

屏边县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屏边县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新现镇望佛亭旁(化龙桥)进行“屏边县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姜厂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50t干姜片生产线、14t干八角生产线以及相关产品仓库、冷库等附属设施的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烘烤废气、异味以及食堂油烟等。

  项目产生的燃煤蒸汽锅炉废气、导热油锅炉废气经各自设置的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进入项目设置的一套使用碱液的水浴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烘烤箱产生的烘烤废气经烘烤箱上方设置的1个排气口进行排放。9台小蒸汽烤箱产生的烘烤废气由风机引至屋顶排放;项目生姜及八角烘烤过程及干姜片、八角产品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异味,项目采取及时包装外售、植被吸收、空气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食堂油烟经设置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1.5m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姜清洗废水、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生姜清洗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总容积为40m³)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姜清洗用水,不外排。生产期结束后最终产生的清洗废水一年需排空一次,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CODCr,且处置量较少,投加絮凝剂PAC并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用槽罐车抽取后运至屏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后作为水浴除尘用水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引风机、切片机、洗姜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噪声级在75~85dB(A)的范围之间。项目采取对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风机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灰渣、除尘器固废、沉淀池浮渣和底泥、废弃包装袋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废机油)等。

  ①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厨房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经设置的泔水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锅炉灰渣经集中收集后出售给水泥厂。

  ④除尘器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出售给水泥厂。

  ⑤项目循环沉淀池浮渣主要为生姜皮,经过滤打捞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循环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到周边旱地作回田处理。

  ⑥干姜片、八角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⑦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⑧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没有做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