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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5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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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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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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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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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关于屏边县和平镇和盟木材加工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屏环审〔2022〕6号
屏边县和平镇和盟木材加工厂:
你单位报批的《屏边县和平镇和盟木材加工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位于屏边县和平镇和平村委会老街子村,租用云南欣丰药业有限公司已建厂区进行建材木板生产,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6.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生产车间500平方米,1栋压板车间1500平方米,6t/h的蒸汽锅炉2台(一用一备)、烘干房、堆料场、成品区以及办公室、员工宿舍等。主要环保设施涉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经审查,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营运。
四、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五、项目在运营中应该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