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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21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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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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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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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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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开展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6〕53号)、《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屏编办发〔2018〕4号)精神,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屏边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8年12月1日至14日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下半年抽查工作。
按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总数的3%原则,通过随机摇号产生4家抽查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工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和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并进行了实地核查。其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实地核查结果:
我办于2018年12月11日到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工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和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开展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下半年抽查工作。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和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工资花名册等台账资料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经检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工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和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单位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其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能够按所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检查中未发现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