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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21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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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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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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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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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精神,印发《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材料落实到我,决定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附件【附件:云南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云政发〔2018〕23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