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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2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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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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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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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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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6〕53号)、《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屏编办发〔2017〕9号)精神,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屏边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7年10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通过随机摇号产生2家抽查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和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并进行了实地核查。其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实地核查结果:
我办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到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和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和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工资花名册等台账资料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经检查:
1.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单位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其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能够按所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检查中未发现该单位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2.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屏卫计联发〔2016〕4号)精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已与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防疫保健站合并,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进行了重新整合确定,同时更名为: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防疫保健站(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依据机构合并的事实,作出以下整改要求:
(1)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注销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防疫保健站依据依规进行相应信息变更申请操作。
以上整改务必在一周内完成。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