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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4156-78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04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6〕53号)、《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屏编办发〔2019〕16号)精神,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屏边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上半年抽查工作。

  按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总数的3%原则,通过随机摇号产生3家抽查单位(因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人俱乐部已注销,进行二次补抽一家):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并进行了实地核查。其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系统抽查结果:

  

 

  实地核查结果:

  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和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工资花名册等台账资料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经检查:

  1.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和屏边苗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其单位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其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能够按所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检查中未发现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2.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根据《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屏机编发〔2019〕20号)精神,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局农机管理总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与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的职能合并,更名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机管理总站。不再保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局农机管理总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和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站。鉴此,我办要求整合后的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机管理总站及时注销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该单位积极行动,及时整改,于2019年7月3日已办理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手续。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