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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1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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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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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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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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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47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3〕-65)文件要求,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编制了屏边县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0日
屏边县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1.农药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2.兽药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实施规范
4.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5.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实施规范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7.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8.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实施规范
9.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实施规范
10.采集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实施规范
1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实施规范
1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实施规范
13.动物诊疗许可实施规范
14.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实施规范
15.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实施规范
16.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实施规范
17.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实施规范
18.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规范
19.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实施规范
20.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实施规范
21.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实施规范
22.渔业捕捞许可实施规范
23.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实施规范
24.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实施规范
附件【屏边县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