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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4116-17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时效性
    有效

释法解疑,做当事人的暖心人

  1月12日,雨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座斗公路新现镇方向驶往座斗村委会方向,于11时5分许,车辆行至屏边县座斗公路K4+400M处时,与对向行驶的由罗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1月14日,当事人雨某与罗某儿子前来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因雨某经过急弯路段时未按操作规范靠右行驶,具有全部过错。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无异议,申请快速处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雨某与罗某之子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提出自己平时不怎么学习,开车过程中安全意识差,对违法行为及产生的后果认识不足,一致想借此次事故,认真学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事故中队民警欣然答应,民警马永波抽出时间由事故中队翻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版),详细讲解常见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讲解,两名当事人释疑解惑,十分感谢交警同志的耐心讲解,自己路上开车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遇到之后,不管是哪一方都要冷静处理,把危害降到最低。表示交警同志公平公正、处事高效的工作作风,令他们十分满意。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