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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1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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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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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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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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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办事指南(简版)
办理事项:外国人停留证件受理、审批、签发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法律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申请条件:在我州停留、居留的外国人
申报程序:
1、外国人到红河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提出申请,受理民警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2、审批领导审核材料并根据申请事由做出审批决定;
3、申请人按规定缴纳费用;
4、制证人员制作签证并发放给申请人。
申报材料:
1、普通护照。
2、住宿登记证明。
3、与申请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外国人停留证件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外国人停留证件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外国人停留证件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外国人停留证件160元。
有无年检:有
受理地点: 红河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873-3712299
监督投诉:0873—319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