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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271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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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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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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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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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预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一、项目组织管理方面
(一)示范项目的总体设计有待加强
措施:1.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节点;
2.制定建设项目相应验收办法,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二)签订的合同建设和付款时间节点应更明确
措施:依据项目建设相关规定,重新修改合同条款,约定质保期限和质保金管理方式。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三)中标方和建设方不一致
合同没要求注册成立建设运营公司,即使成立也应是全资子公司。
措施:依据《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对中标方和项目建设方的实际关系进行明确,并对建设方证照作出相应变更。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问题四:项目建设内容不具体
招投标书、合同和建设方案对部分建设内容和指标参数约定不具体,易导致建设无标准、验收无依据。
措施:完善、细化《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验收标准,同时在补充合同中进一步约定和细化项目建设的各类参数指标。
问题五:缺乏培训资质
中标方和建设方均无培训资质;应该将培训项目专业分包给第三方,而不是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共同实施。
措施:督促项目承办单位及时与开展培训的企业及时完善委托培训合同,并提供培训结构的资质证件,完善培训台账。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问题六:信息公示方面
政府设立的专栏内容公布不完整,缺乏项目建设进度不完整、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措施:明确业务科室具体负责信息公示专栏,在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项目专栏补充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及近期项目建设进度表。并加强项目建设进度资料整理收集的规范性、全面性,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对应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七:电商扶贫方面
电商扶贫效果有待加强,采购清单上无贫困户签字;电商扶贫的案例需要提炼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培训缺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人数占培训总人数比例的佐证资料。
措施:加强与县扶贫办对接,注重电商扶贫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加强提炼电商扶贫案例并对接屏边融媒体及屏边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整理完善电商扶贫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台账,汇总普及培训贫困户名单对接扶贫办认证。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问题一: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中未规范资金使用计划
措施:修改完善《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屏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资金支持范围、金额及拨付程序和拨付方式。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问题二: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未规范详细的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
措施:一是结合《屏边县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方案》,进一步修改、细化、调整屏边县示范县项目资金分配表,同时在补充协议中再次明确建设项目内容、资金分配计划等。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问题三:主管部门将中央资金536.325万元拨付到非中标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实施,形成违法转包
措施:通过建设方和承建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变更承建企业公司属性,形成中标企业和承建企业全资子公司关系。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三、项目建设运营方面
问题一:供应链体系方面
1.农村产品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村产品信息库、电商数据库(含本区域产业数据、销售数据和消费数据)。仅提供了部分农村产品信息,自主品牌、销售渠道、电商企业等信息缺失。无法实现通过数据分析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
2.公共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提供了设计稿,商标尚未注册,尚未制定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使用制度。未开展应用推广工作。
3.质量溯源体系。溯源体系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材料显示州统筹建设的溯源系统已与屏边县进行对接,但屏边县未提供对接完成材料;资料另显示,屏边县拟采购由“广西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溯源系统,存在重复建设风险。
4.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营销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未提供项目启动后为本区域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证明材料。
5.网络零售增长情况。仅提供了县域电商企业1-12月网络销售情况统计表,未提供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村产品(包括在线旅游等)网络零售额增长证明材料。
措施:1.根据县域特色产品调研,及时建立并充实农产品数据库,便于实现通过数据分析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
2.结合屏边实际以“屏边荔枝”为重点,同时培育猕猴
桃、枇杷等1-2个县域品牌,建立品牌标准,打造县域品牌;形成“屏边产品+县域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品牌”母子品牌运作模式。目前已基本完成县域公用品牌的方案,公共品牌注册凭证正在联系获取,公共品牌管理使用制度已经制定;
3.积极加强与州局溯源统筹企业的对接,加快县级溯源体系的建设。目前部分溯源设备已经到承建企业,正在开展下一步对接工作。
4.督促承办企业针对县域特色产品和目前已经入住的产品和商户,切实开上多种营销推广。目前公司已在淘宝、有赞、拼多多、微店等平台上开设“屏边优选”商城,并已上架屏边的扶贫产品,与屏边花米饭、滇黄精、油炸肉等企业达成合作,积极向外拓展销售渠道与南亚东南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国安厅、太平人寿等签订合作协
5.及时对接州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州商务局提供的电商数据,提供屏边县2019年,2020年网络零售增长情况。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动态更新
问题二:流通基础设施方面
1.三级物流体系。物流中心未提供详细的物流中心设备采购清单,未提供物流中心服务记录和快递服务乡镇覆盖率证明材料。物流中心建设完成的支撑材料不足,需现场核实。
2.补齐流通设施短板。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传统企业电商转型。提供的企业转型资料,无法佐证培育传统企业电商转型,且未见成效。
措施:1.尽快完善县级物流中心服务功能,整理完善县级物流中心建设材料,规范台账管理和支撑。
2.完善乡村物流配种站点功能,提升乡村物流配送网店服务质量,并提供台账资料。
3.整理收集好相关资料,做好现场核实工作准备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问题三:电商培训方面
共培训2802人次。尚未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培训后跟踪服务、创业孵化等资料未提供,培训转化材料未提供。
未提供采购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培训服务的询价过程材料。
措施:督促承办企业培训资料进一步规范,整理跟踪、指导孵化痕迹资料,整理培训转化率佐证。
完成时限:3月8日前
问题四:公共服务体系方面
1.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已初步建设完成,运营服务资料未提供
2.乡村服务站点。自评报告显示建成 45个乡村站点,佐证材料显示建设完成44个乡村站点。未提供站点服务台账或其他服务佐证材料。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尚未安装。
措施:1.从公共服务中心团队配置、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性服务功能、统筹引领区域内农村电商发展、农产品上行拓展等多个方面全面整理公共服务中心发挥服务及运营成效相关痕迹材料。
2.乡村服务站点。认真核实站点数据并提供详实可靠的
台账资料,进一步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安装。确保3月中旬完成全部乡村站点负责人安全。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四、承办主体问题
根据提供的材料和自评报告显示,经查询:屏边县项目中标主体为“红河元阳梯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执行单位为非中标主体“屏边县有创科技有限公司”。
措施:依据《屏边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对未尽事宜的相关规定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对中标方和项目建设方的实际关系进行明确,并对建设方证照作出相应变更,形成中标企业和承建企业全资子公司关系。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屏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