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工商信局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92713-035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大抓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现将《屏边县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屏边县大抓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屏边县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大抓电商的新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规范化、系统化、市场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我县产业优势,积极发动行业商协会,培育一批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电商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推进直播电商与文化旅游、特色农业等本地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发展,建设完成屏边县产业直播基地,培育1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8个网红品牌(猕猴桃、荔枝、滇黄精等),培训100名带货达人(专职主播、网红导购等),推动我县直播电商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直播电商顶层设计

  1.建立直播电商行业智库。以行业商协会和产地直播基地、电商平台企业、行业专家为主体,参照州级行业智库组建屏边县直播电商行业智库,提出行业发展建设性意见,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科局、县文旅局、县工商联、县供销社)

  2.定期发布行业分析报告。依托相关行业商协会、产地直播基地、电商平台企业,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定期发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客观反映我县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现状,为政府决策引导、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指导。(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农科局、县统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二)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

  3.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在各乡镇产业带推动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行业集群效应。发动直播电商企业积极申报直播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基地,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县农科局、县文旅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4.做好做活直播电商主体。综合利用我县产业政策、产品资源等优势,鼓励县内企业通过与专业的直播机构、MCN机构合作,引入和培育有实力的主播团队,构建适合自身的直播体系。大力推动屏边电商企业向新型电商企业转型,做大业务规模,丰富主播资源,提高主播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鼓励优质直播电商企业成为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带动我县直播电商和新型电商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农科局、、县文旅局、县市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应用

  5.加快直播电商在扶贫领域应用。发动我县直播电商企业助力脱贫攻坚,通过直播电商引流带货,帮助贫困地区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带动贫困地区增产增收。培育农村直播人才,开展直播技能培训,提升农户直播操作、运营技能,助力农户长效脱贫。借助头部网红影响力,邀请头部网红直播“名特优新”农产品,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培育一批网红品牌。鼓励中小电商企业,通过网络直播将全州各偏远地区优质农产品输送到全国各地,助力我县消费扶贫工程。(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农科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6.利用直播电商促进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全天候带货特点,引导商超利用品牌和线下店两大资源,开拓“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坚持与专业市场货源错位竞争,鼓励商场传统品牌参与电商直播,用直播带动销量。利用现有商场场地资源,推动直播基地进驻大型商场,组织商圈电商直播节,培育一批网红品牌,推动我县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市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积极引导住宿、餐饮、旅游等企业开展直播电商业务,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鼓励直播电商企业运用5G技术,促进直播与VR、AR技术融合,提高消费者消费体验。支持企业开展直播新业态和运营模式创新,提升直播效果。借助直播电商数字化升级,推动商贸主体突破传统营销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中国电信屏边支公司、中国联通屏边分公司、中国移动屏边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直播电商人才支撑体系

  8.开展公益普及性培训。开设直播带货“云课堂”,指导行业商协会举办网红经济专题讲座、直播电商基础知识授课和直播电商技能大赛,吸引民众了解直播、参与直播。组织传统商贸企业、专业市场商家、传统电商从业人员、大学生等从事或者计划从事直播电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直播电商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对直播带货量(须为本地生产的手工艺品、农特产品)超过100万元的入选屏边“带货网红主播”计划名单,由行业协会给予表扬并适当奖励,帮助主播进行专业化包装和打造,培养一批网红主播苗子。(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9.组织培养新人主播。依托专业直播电商培训机构、主播孵化机构,重点组织对新人主播进行个性化包装设计,学习自媒体、短视频、电子商务等业务知识,培训粉丝互动技巧,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吸粉能力,通过直播带货实操,培育与产品匹配的主播与团队,帮助专业市场商家和商贸企业培育输送专业对口的主播与直播团队,培养一批腰部及腰部以下网红主播。(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扶持培育网红达人。依托直播机构和MCN机构,在机构资源和资本的有力支持下,针对专业主播进行包装和打造,保障内容的持续输出,整合电商平台、供应链等行业资源,帮助主播与外部品牌或者资源合作,从而最终实现商业效益,力争培养一批头部网红。(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实施“村播计划”,加快直播电商在扶贫领域应用。通过培训和孵化农村主播,培育农村直播人才,开展直播技能培训,提升农户直播操作、运营技能,让直播电商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国家战略。通过直播电商引流带货,帮助贫困地区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产增收。实施“村播计划”,乡镇推选贫困村(需具有独特产业基础),设立村播服务站(可由村居委会自建,也可与直播机构参与建设),免费服务30名以上本地籍主播并产生实际效益的,给以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营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12 .积极参与各类论坛和活动。积极参与各大直播电商平台举办的业内知名的直播电商峰会、专业性论坛、直播电商带货大赛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活动,评选一批素人网红、培育一批网红品牌,扩大我县直播电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加强与知名直播平台合作。与阿里巴巴、腾讯、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合作,争取流量、坑位等支持。选择新品和爆款产品与知名主播合作,深挖直播经济。(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县农科局、县文旅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平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我县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情况,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屏边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要加强工作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直播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商协会、电商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组织“直播电商+”对接活动,促进直播电商与商贸领域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产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产业创新协调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层级合力推进解决问题的力度。

  (三)加大政策支持。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根据新业态特点,创新扶持政策,综合利用各种优惠办法,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出台税收奖励、人才引进、就业等优惠扶持政策,对影响力大、行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