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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304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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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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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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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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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作废公告(第三期)
为简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沈成龙等50户个体工商户已向我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并已办结,其营业执照正、副本无法缴回,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根据《云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特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详细名单见附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名单2018三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