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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525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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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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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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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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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流通领域消防器材商品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了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维护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工商局关于2018年流通领域消防器材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的通报》(云工商消字[2018]10号)要求,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消防器材商品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流通领域消防器材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及经营者名单”所列的样品名称、标称商标、标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共对玉屏辖区2家经营单位经销的25批次消防器材进行对照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所列不合格的消防器材产品。
二、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消防器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在选购消防产品时,一是不能一味追求低价,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二是应注意检查铭牌标志是否标注产品名称、设计工作压力、生产厂名、注册商标、生产日期等信息,若不符合则标识不合格;三是应对其表观质量进行验货检验,看灭火器上的压力指示器是否指示在绿色区域,如不在该区域则表明灭火器内部气压不足或气压过高,看水枪接口是否有砂眼、裂纹等问题,确认合格后才能选购使用。四是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产品的所有凭证,其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的重要凭据。
2.查看“身份证”和“3C认证”标志。消防产品均应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身份证防伪标志,左侧印有中文和拼音消防字样,中间有S字母。此外,2015年9月1日起生产的灭火器还应加贴“3C认证”标志。如无此两项标志,通常为假冒伪劣产品。
3.查验检验报告和“3C认证”证书。消防产品均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3C认证证书,购买时应及时向企业或经销商索取。凡有备案的产品质量相对有保证。
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单位涉嫌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请及时拨打县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举报或反映。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