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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zfhcxjsj/2026-0000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2024年第四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经费

项目背景:为改善县城区卫生环境及居住环境,完善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先后实施了屏边县苗城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并承担着城镇管理、绿化环卫、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两污处置等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确保县城区各项市政设施正常有序运行。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包含8个子项目,分别是:公共洗手台设施维修维护及更换日常用品费用、垃圾处理费、屏边县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端运营、屏边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在线监测费、屏边县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服务费、屏边县园林绿化管护项目服务费、城市路灯、灯光照明电力费、城建监察大队队员工资。各项施工任务有序推进,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321.635万元,资金下达321.635万元,目前已使用321.635万元。

2.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3.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屏边县城内部的老旧小区已经无法跟上时代需求,影响老城区居民生活,同时也制约着县城发展,为抢抓机遇,争取国家更多支持,更好地支撑县城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急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进屏边县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小区内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和生活质量,同时将促进县城均衡发展,加快县城建设,并拉动城市建设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主要内容:共涉及23个小区、54幢住宅楼,810户居民,建设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室外给水管网2472米、室外污水管网2506米、室外雨水管网2512米、室外电力管网2533米、室外弱电管网2539米、室外燃气管网2603米、道路及场地硬化 1.13万平方米、汽车充电桩68组、垃圾箱58个、成品垃圾分类亭29个、室外消火栓23套、无障碍设施23项、配套体育设施23项、非机动车停车棚(含充电设施)2224平方米等配套基础设施。

实施情况: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顺利进行,已完成临福小区、沿河小区、人寿小区等11个小区的重点工程,涵盖地坪拆除与平整、楼道墙面粉饰,以及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强弱电管网的埋设等内容。剩余小区的改造工程正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后续将持续推进各项施工任务,确保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3982.38万元,资金下达1588万元,目前已使用1588万元。

4.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住房保障是民生之基、发展之要,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载体。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核心是把党的领导贯穿住房保障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住有所居、住更宜居”目标,让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新青年、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切实感受到政策,筑牢群众基础。受房源限制,已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且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在未取得实物配租前,先进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后,停止领取租赁补贴。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按照《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5年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通知》,屏边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数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数278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5〕2号),下达屏边县2025年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55万元,《红河州财政局红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 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5〕23号)扣减屏边县住房保障资金5万元,即屏边县2025年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50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279户,发放金额63.15万元,因有转接2024年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结余资金,2025年结余资金16.09万元。

5.2025年第二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经费

项目背景:为改善县城区卫生环境及居住环境,完善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先后实施了屏边县苗城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并承担着城镇管理、绿化环卫、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两污处置等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确保县城区各项市政设施正常有序运行。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包含11个子项目,分别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公共洗手台设施维修维护及更换日常用品费用、垃圾处理厂运营维护费、垃圾处理费、屏边县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端运营、屏边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在线监测费、屏边县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县城区公共厕所保洁服务费、城区路灯维护费、城市路灯、灯光照明电力费、城建监察大队队员工资。各项施工任务有序推进,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341.035万元,资金下达341.035万元,目前已使用341.035万元。

6. 2025年第三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费经费

项目背景:为改善县城区卫生环境及居住环境,完善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先后实施了屏边县苗城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并承担着城镇管理、绿化环卫、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两污处置等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确保县城区各项市政设施正常有序运行。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包含11个子项目,分别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公共洗手台设施维修维护及更换日常用品费用、垃圾处理厂运营维护费、垃圾处理费、屏边县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端运营、屏边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在线监测费、屏边县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县城区公共厕所保洁服务费、城区路灯维护费、城市路灯、灯光照明电力费、城建监察大队队员工资。各项施工任务有序推进,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341.035万元,资金下达341.035万元,目前已使用341.035万元。

7. 2025年第一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费经费

项目背景:为改善县城区卫生环境及居住环境,完善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先后实施了屏边县苗城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并承担着城镇管理、绿化环卫、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两污处置等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确保县城区各项市政设施正常有序运行。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包含13个子项目,分别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公共洗手台设施维修维护及更换日常用品费用、垃圾处理厂运营维护费、垃圾处理费、屏边县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端运营、屏边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在线监测费、屏边县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县城区公共厕所保洁服务费、屏边县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服务费、屏边县园林绿化管护项目服务费、城区路灯维护费、城市路灯、灯光照明电力费、城建监察大队队员工资。各项施工任务有序推进,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898.405万元,资金下达898.405万元,目前已使用898.405万元。

8.2025年第一批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9.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旨在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性能,确保农村住房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具备较强的抗御能力,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完善住房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户生活品质,让困难群众住上安全、可靠的住房。

实施情况: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77.2万元,用于实施屏边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93户(其中:白云乡40户118.2万元、1户1.2万元;湾塘乡38户114万元;和平镇15户45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补助资金于2025年5月7日前,通过“一卡通”平台全部兑付到农户社保卡账户上。

10.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旨在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性能,确保农村住房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具备较强的抗御能力,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完善住房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户生活品质,让困难群众住上安全、可靠的住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全县按照每户3万元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到位共97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共810万元,其中,提前下达资金70万元补助资金,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第一批上报20户;第二批补助资金为740万元,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304户,每户2.5万元补助。县级调整衔接补助资金162万元,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324户,每户0.5万元补助。

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全额兑付288户,资金兑付率88.89%,剩余108万元补助资金已对接县财政局等待拨付。

11.滴水苗城入城停车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四个项目经

项目背景:根据屏自然资罚〔2024〕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屏边县滴水苗城入城口停车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非法占用8013平方米(12.02亩)一般土地,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40065元。

根据屏自然资罚〔2024〕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屏边县双龙天桥建设项目非法占用2224平方米(3.33亩)耕地,按照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非法占用1451平方米(2.18亩)一般土地,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两项共计罚款人民币40615元。

根据屏自然资罚〔2024〕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屏边县2023年绿美城市建设项目(口袋公园)非法占用3606平方米(5.41亩)一般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360600元。

根据屏自然资罚〔2024〕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屏边县三角寨片区道路建设工程非法占用2245平方米耕地,按照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33675元。

为切实保障四个项目及时纳入自然资源部门用地报批计划,顺利完善用地手续,恳请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四个项目罚没款。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下达47.4955万元,目前已使用47.4955万元。

12.红河州屏边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经费

项目背景:屏边县城内部的老旧小区已经无法跟上时代需求,影响老城区居民生活,同时也制约着县城发展,为抢抓机遇,争取国家更多支持,更好地支撑县城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急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进屏边县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小区内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和生活质量,同时将促进县城均衡发展,加快县城建设,并拉动城市建设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主要内容:本项目共涉及23个小区,54幢住宅楼,810户居民,改造总建筑面积74210平方米。1.主体工程:外立面改造17578平方米、屋面修缮8492平方米、楼道粉饰13340平方米、楼内给水主管改造6648米、楼内排水主管改造7497米、燃气入户改造810户、电表改造810户、光纤入户改造810户、水表出户集中抄表改造810户、楼道内电路改造9997米、楼道节能灯更换377盏、单元防盗门安装342平方米、建筑防雷改造4832米、楼梯栏杆2303平方米、小区楼牌门牌941个、移动式灭火器箱404套、管线治理9628米、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1项。2.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室外给水管网2472米、室外污水管网2506米、室外雨水管网2512米、室外电力管网2533米、室外弱电管网2539米、室外燃气管网2603米、道路及场地硬化1.13万平方米、汽车充电桩68组、垃圾箱58个、成品垃圾分类亭29个、室外消火栓23套、无障碍设施23项、配套体育设施23项、非机动车停车棚(含充电设施)2224平方米等配套基础设施。

实施情况: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顺利进行,涉及23个小区,54幢住宅楼,810户居民,改造总建筑面积74210平方米,总投资3982.38万元。已完成临福小区、沿河小区、人寿小区等11个小区的重点工程,涵盖地坪拆除与平整、楼道墙面粉饰,以及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强弱电管网的埋设等内容。剩余小区的改造工程正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后续将持续推进各项施工任务,确保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3982.38万元,资金下达1588万元,目前已使用1588万元。

13.屏边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财产保险公司小区等2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1)项目背景:屏边县城内部的老旧小区已经无法跟上时代需求,影响老城区居民生活,同时也制约着县城发展,为抢抓机遇,争取国家更多支持,更好地支撑县城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急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进屏边县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小区内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和生活质量,同时将促进县城均衡发展,加快县城建设,并拉动城市建设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主要内容:共涉及23个小区、54幢住宅楼,810户居民,建设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室外给水管网2472米、室外污水管网2506米、室外雨水管网2512米、室外电力管网2533米、室外弱电管网2539米、室外燃气管网2603米、道路及场地硬化1.13万平方米、汽车充电桩68组、垃圾箱58个、成品垃圾分类亭29个、室外消火栓23套、无障碍设施23项、配套体育设施23项、非机动车停车棚(含充电设施)2224平方米等配套基础设施。

(3)实施情况:完成建设小区道路及场地硬化1000余平方米,配套强、弱电管网埋设150余米。正在推进老公安局住宿楼小区改造,其余小区正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后续将持续推进各项施工任务,确保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2458.52万元,资金下达1000万元,目前暂未使用。

14.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旨在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性能,确保农村住房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具备较强的抗御能力,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完善住房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户生活品质,让困难群众住上安全、可靠的住房。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全县按照每户3万元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到位共97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共810万元,其中,提前下达资金70万元补助资金,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第一批上报20户;第二批补助资金为740万元,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304户,每户2.5万元补助。县级调整衔接补助资金162万元,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324户,每户0.5万元补助。

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全额兑付288户,资金兑付率88.89%,剩余108万元补助资金已对接县财政局等待拨付。

15.屏边县2025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旨在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性能,确保农村住房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具备较强的抗御能力,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完善住房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户生活品质,让困难群众住上安全、可靠的住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全县按照每户3万元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到位共97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共810万元,其中,提前下达资金70万元补助资金,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第一批上报20户;第二批补助资金为740万元,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304户,每户2.5万元补助。县级调整衔接补助资金162万元,实施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324户,每户0.5万元补助。

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全额兑付288户,资金兑付率88.89%,剩余108万元补助资金已对接县财政局等待拨付。

16.屏边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资金

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屏边县城市中心老城区内的房屋功能落后、建筑格局混乱、城市基础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城市环境及居民居住条件有待优化。为进一步补齐屏边县城市发展各类“短板”、解决功能缺陷的“城市病”,屏边县秉承“老城改造+补齐民生短板+传承历史文化+完善功能配套”的理念,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本项目通过对屏边县老城区进行改造,同时,完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屏边

县城市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重塑屏边县民族文化风貌,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主要内容:项目用地面积95284平方米,建筑面积103183平方米,主要对房屋主体、配套基础设施等进行改造。主体工程:外立面修缮151060.80平方米、屋面修缮46003.20平方米、楼道粉饰29866.80平方米、楼内给水主管改造12492.30米、楼内排水主管改造12445.20米、水表出户集中抄表改造698户、电表到户改造553户、楼道内电路改造16265.40米、楼道节能灯更换764盏、单元防盗门安装730.20平方米、楼梯栏杆1989.9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给水管网17992.20米、室外污水管网17972.10米、室外雨水管网17971.80米、室外电力管网18017.10米、室外弱电管网18023.40米、室外供气管网18016.50米、防水排涝工程1项、配套道路改造工程58760.40平方米、车行道42862.80平方米、人行道15897.60平方米、场地硬化15404.70平方米、绿化21612.30平方米、小区停车位826个、充电桩164个、非机动车停车棚1800平方米、路灯334盏、室外消火栓46个、垃圾分类站54座、净水机68个、公厕改造571.20平方米、化粪池6个、无障碍设施1项、健身娱乐设施29项、文化宣传设施31项、智能快件箱68组、监控系统42套。公共服务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改造820平方米、新建托育中心4003.20平方米、便利店改造320平方米、便民市场改造13000平方米、新建农贸市场1项(含交易大棚11488平方米、服务用房17680平方米、管理用房3250平方米、公厕162平方米、停车楼5600平方米;并配套室外基础设施:室外给水管网538米、室外雨水管网360米、室外污水管网258米、室外散水沟1200米、室外强电管网485米、室外弱电管网482米、供电设备费1项、道路及场地硬化12370平方米、停车位3490平方米、绿化4450平方米、路灯110盏、室外消火栓35套、化粪池2个、环卫设施1项)、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1项(含农产品批发中心48129平方米、业务用房12871平方米;并配套室外基础设施:室外供水管网1020米、室外雨水管网1025米、室外污水管网1030米、室外强电管网1200米、室外弱电管网1200米、供电设备费1项、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8050平方米、停车位4150平方米、绿化5450平方米、公厕2座、路灯135盏、室外消火栓45套、化粪池2个、环卫设施1项)。

实施情况:屏边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正常推进中,完成玉屏镇政府小广场休息长廊建设及装饰装修工作,城区主干道护栏安装,摩托车停车泊位划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及装饰装修安全隐患消除整治等。目前,持续开展老城片区临街房屋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及改造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51582.33万元,资金下达5000万元,目前已使用1860万元。

17.屏边县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项目背景:为抢抓机遇,更好地支撑县城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急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进屏边县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小区内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和生活质量,同时将促进县城均衡发展,加快县城建设,并拉动城市建设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主要内容:项目涉及69个小区、改造户数1975户,建筑面积17.56万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内容包括:(一)小区内建设配套设施:1.基础设施:改造排水管网17109米、供水管网8397米、供电管网8938米、道路及场地硬化26346平方米、照明设施985盏、室外消火栓72套、安防系统69套等。2.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1155组,文化体育设施69套,非机动车停车棚3000平方米等。(二)小区外城镇基础衔接设施配套:改造配套道路6.8734万平方米、小区外衔接道路380.53米、供电管网4522米、通信管网4520米等。

实施情况:完成老旧小区道路及场地硬化改造1000余平方米,配套强、弱电管网埋设150余米。正在实施排水及强弱电管网等项目工程改造,后续将持续推进各项施工任务,确保项目整体进度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12190.01万元,资金下达1000万元,目前暂未使用资金。

18.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二批资金

项目背景:当前拖欠企业账款存量仍较大,且地方财政自行消化能力有限,难以快速完成存量账款清理任务,既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制约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屏边县积极谋划申报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项目,通过专项债券融资补充地方清欠资金,加快存量账款清理进度,遏制新增拖欠,构建长效清欠机制,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专项债券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本息偿还通过多种渠道保障,有效防范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主要内容:涉及红河州屏边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二片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红河州屏边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三片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蒙屏二级公路屏边新建路段(城区段)人行道改造项目、屏边县10kV城区Ⅱ回082线廉租房支线迁改工程等26个项目的造价咨询费用、结算审核费用、清单拦标价编制费用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57.5811万元,目前已使用57.5811万元。

19.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四批资金

政府项目背景:当前拖欠企业账款存量仍较大,且地方财政自行消化能力有限,难以快速完成存量账款清理任务,既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制约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屏边县积极谋划申报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项目,通过专项债券融资补充地方清欠资金,加快存量账款清理进度,遏制新增拖欠,构建长效清欠机制,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专项债券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本息偿还通过多种渠道保障,有效防范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主要内容:涉及红河州屏边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红河州屏边县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屏边县市政管网完善工程等12个项目的可研编制费、专债方案编制费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46.3676万元,目前已使用46.3676万元。

20.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五批(2)资金

项目背景:当前拖欠企业账款存量仍较大,且地方财政自行消化能力有限,难以快速完成存量账款清理任务,既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制约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屏边县积极谋划申报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项目,通过专项债券融资补充地方清欠资金,加快存量账款清理进度,遏制新增拖欠,构建长效清欠机制,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专项债券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本息偿还通过多种渠道保障,有效防范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主要内容:涉及红河州屏边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一片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33万元,目前已使用33万元。

21.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五批(3)资金

项目背景:当前拖欠企业账款存量仍较大,且地方财政自行消化能力有限,难以快速完成存量账款清理任务,既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制约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屏边县积极谋划申报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项目,通过专项债券融资补充地方清欠资金,加快存量账款清理进度,遏制新增拖欠,构建长效清欠机制,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专项债券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本息偿还通过多种渠道保障,有效防范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主要内容:项目前期经费涉及1个项目。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26.6万元,目前已使用26.6万元。

22.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五批资金

项目背景:当前拖欠企业账款存量仍较大,且地方财政自行消化能力有限,难以快速完成存量账款清理任务,既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制约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屏边县积极谋划申报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项目,通过专项债券融资补充地方清欠资金,加快存量账款清理进度,遏制新增拖欠,构建长效清欠机制,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专项债券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本息偿还通过多种渠道保障,有效防范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主要内容:涉及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装10KV路灯变压器工程、屏边县2020年城区旱厕改造工程、屏边县创建文明城市建设项目工程等47个项目的进度款、勘察设计费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517.24万元,目前已使用517.24万元。

23.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一批资金

项目背景:当前拖欠企业账款存量仍较大,且地方财政自行消化能力有限,难以快速完成存量账款清理任务,既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制约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屏边县积极谋划申报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项目,通过专项债券融资补充地方清欠资金,加快存量账款清理进度,遏制新增拖欠,构建长效清欠机制,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专项债券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本息偿还通过多种渠道保障,有效防范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主要内容:涉及屏边县玉屏镇大平田凹嘎路口公厕扩建项目、屏边县城区2019年市政零星修复工程、屏边县住建局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市政设施人行道及路面修复工程等7个项目的工程款项。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35.051818万元,目前已使用35.051818万元。

24.住建局系统工程资金

项目背景: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住建领域刚性工程支出增长的矛盾不断加剧,仅依靠地方财政自有资金,已难以满足各类系统工程建设、运维的资金需求,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住建系统工程顺利推进、项目落地见效的核心瓶颈。同时,住建系统工程具有项目类型繁杂、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收益回报周期长等特点,涵盖交通配套、住房保障、供水排水、市政管网、固废处理等多个板块,不同项目的资金需求、使用场景差异较大,对资金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使用和高效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须通过统筹整合各类资金、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住建系统工程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保障,确保各类工程按时推进、发挥实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200万元,目前已使用200万元。

25.住建局项目前期经费

项目背景: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住建领域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破解项目前期经费短缺难题,保障住建系统各类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前期工作流程,提升前期工作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入审批、建设阶段,抢抓上级资金支持机遇,补齐住建领域发展短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保障民生福祉,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特谋划实施住建局项目前期经费项目,通过统筹安排前期经费,为各类住建项目前期规划、勘察设计、审批报批等工作提供坚实资金支撑,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为后续工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助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下达64.352万元,目前已使用64.35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以党建为引领,坚定不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2)加大力度补短板,扎实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发挥城市功能配套作用。

(4)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居住环境。

(5)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6)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7)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全力防范化解劳资纠纷。

(8)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并结合实际对项目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进行了细化,执行总体较为有效。对于重大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制定了详细的资产管理办法,对项目资产申购、采购、分配、保管、处置等细则进行规定,资产配置按照“合法依规、保障需要、节约开支、从严控制、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完善了资产申购审批程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县住建局2024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县住建局2025年实施的项目25个,项目资金14650.198018万元,纳入2025年绩效自评项目共25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4650.198018万元。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政〔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共下设二级指标9个和三级指标200个。具体详见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6.绩效评价抽样

县住建局2025年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25个,项目资金14650.198018万元,抽样资金为14650.198018万元,因此抽样比例为100%。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2024年第四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经费321.635
1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专项资金798.2
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588
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住房保障补助资金55
2025年第二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经费341.035
2025年第三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费经费341.035
2025年第一季度市政设施维护运营费经费898.405
2025年第一批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0
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7.2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
滴水苗城入城停车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四个项目经费47.4955
红河州屏边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经费30
屏边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财产保险公司小区等2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
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建设项目162
屏边县2025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740
屏边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资金5000
屏边县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000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二批资金57.5811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四批资金46.3676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五批(2)资金33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五批(3)资金26.6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五批资金517.24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一批资金35.051818
住建局系统工程资金200
住建局项目前期经费64.352

根据项目的自评表,实际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完成及时性、成本节约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25年3月12日,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确定评价对象;2025年3月12日,住建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按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

按文件要求,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自评工作,根据2025年预算一体化系统的项目库挂接的项目情况,对各科室涉及的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分析评价。

2025年3月12日至3月20日,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及各相关科室提供的资料,对2025年的各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平均得分99分,评价等次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自评得分得分率
预算执行率10770%
产出指标505099.8%
效益指标3030100%
满意度指标1010100%
合计1009799%


根据项目的自评表,实际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完成及时性、成本节约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1、项目工作成效突出。2、建筑业和房地产平稳发展。3、住房领域强化保障。4、营商环境效能提升。5、行业安全监管有力。6、执法改革持续推进。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2)立项程序规范性:通过各个项目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目有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 该项目设定的数量指标不够细化和量化,指标值不够清晰,指向不明确。该项指标得分0.5分,此处扣1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严格执行绩效管理项目的申请、审核、评估、审批制度。

2.组织各科室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知识,开展绩效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为项目顺利实施和年末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3.加强项目资金在支付过程中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支付合规、用途准确。

4.进行绩效考核,将项目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在一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项目责任科室和项目负责人。加强与责任科室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进度,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住建局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数与下达任务数对应,部分项目还在实施中。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相符。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项目实施责任科室。

(二)充分盘活上年度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随着城市发展,人居环境增绿工作的提升,建成区的绿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市民的素质有待提升,各种破坏绿化行为或在绿化带乱丢垃圾的行为依然存在。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目工作按时完成。

(二)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屏边县住建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