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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shgzb/2026-00002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是支持本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常工作正常运转及支付开展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购买办公设备和办公耗材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各项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统筹推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两企三薪”权益保障、志愿服务品牌培育、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全流程,健全“两企三薪”常态化维权服务机制,打造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矩阵,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覆盖城乡的民生保障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25年度项目由本部门组织实施,所有项目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进行项目资金的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了解本部门项目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对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3.范围。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原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屏财发〔2022〕9号)

(5)《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书》(屏财预〔2021〕1号)

(6)其他相关材料。

3.评价指标体系遵循以下原则

(1)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4)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5) 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4.评价方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是根据以下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 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绩效自评的函》确定评价对象,我单位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认真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组织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根据分析相关材料和考察项目实际运行情况,撰写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相关材料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后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详见附件“中共屏边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我单位已完成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对照绩效目标、相关制度、部务会研究决定来执行。绩效目标设定细化、量化,指标清晰。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5年部门项目预算资金30.75万元,实际到位30.75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30.31万元,预算执行率98.57%。会计核算、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档案管理完备。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经费用于保障干部职工人数为7人,实际为15人。

2.质量指标。一是资金使用合规率为100%,实际为100%。二是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实际为能够保证部门正常运转。

3.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实际为能够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4.成本指标。计划项目经费为30.75元,实际使用了30.31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社会效益。各项项目经费能够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0%以上,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100%,重点群体权益保障知晓率100%,基层矛盾按时化解率100%;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证率提升20%。

2.满意度指标。各级部门满意度为95%以上,干部职工满意度95%以上,实际均已完成,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项目开展前,联合项目部门,围绕预期成果、服务对象需求,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据此规划项目实施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和资源分配。

(二)建立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监控机制,定期收集数据,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时共享信息,及时处理执行偏差。

(三)项目不仅需要通过分析数据评估产出效益,又引入专家评审、满意度调查,全面衡量项目影响和可持续性。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定有偏差。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难以准确衡量项目成果。因项目前期调研不深入,对业务理解不透彻,可操作性差。

(二)过程监控不到位。项目执行中,对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控存在滞后性,缺乏明确的监控流程和责任分工,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评价方法不完善。评价指标设计缺乏系统规划,未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权重确定缺乏科学论证,过于主观。

七、有关建议

本单位无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中共屏边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屏边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