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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tjj/2026-0000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绩效自评的函》《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要求,屏边县统计局对2025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做好对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准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不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2025年屏边县财政预算安排统计调查工作专项经费17.00万元用于统计工作和城乡住户调查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2025年,屏边县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职责,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全县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2.项目阶段性目标

屏边县统计局通过项目的实施,主要为了完成统计调查数据上报,《统计公报》《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和《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编印,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人员数据采集能力和分析能力,提供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及分析,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根据2025年统计调查工作专项经费的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将其细化分工至相关科室及地方调查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同时年中要求各科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科室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年中各科室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办公室对各科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统计工作经费和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执行情况、政策情况、下达任务及资金使用情况、统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至相关科室收集查阅有关文件,调阅相关项目资金使用会计凭证,实地走访项目实施地点,以评价项目是否符合项目目标、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及验收标准等,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3)《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 (财预〔2013〕53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8)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5〕3号 );

2.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一级指标: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项目特点分别设定绩效目标(详见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根据屏边县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项目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

3.评价标准

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4.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对年初申报的屏边县统计局统计工作经费2万元、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15万元开展自评,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预算申报金额

预算批复金额

预算调整金额

预算下达金额

绩效评价金额

统计工作经费

2万元

2万元

0

2万元

2万元

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15万元

15万元

7.19万元

15万元

15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屏边县统计局统计工作经费2万元、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15万元;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25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县委、县政府2025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2.组织实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对2025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5年统计专项项目的自评根据设计的自评指标体系,采用现场核验等方法开展绩效自评。经综合评价,自评平均得分98分(其中:统计工作经费项目单项评分98分、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单项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对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各专业业务培训超过250余人次,根据各项专业数据的统计结果,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及分析,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按时发布《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判以及对潜在风险的预警,促进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2025年根据全县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的需要,印发《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120余册。

3.城乡住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工作成效良好。记账户按时上报各项调查数据,劳动力调查数据审核、验收和上报工作全面按时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5年初,我单位针对2025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分别从项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几个方面,结合屏边县统计局的部门战略、职能,通过验证项目的可操作性,量化、设计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了2025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屏边县财政局对我单位2025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7万元,资金到位24.19万元,州级补助住户调查工作经费7.1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于2025年2月开始划拨,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共分为2项资金,分别是:统计工作经费2万元(屏财复〔2024〕25号 ),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18.59万元(屏财复〔2024〕25号和屏财行发〔2024〕21号)。

我单位根据实际的项目资金及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保证了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统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2022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编印《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11个住户调查点样本规模户记录的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完成绩效目标如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8户、统计各专业业务培训250余人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2期、进基层3期、对领导干部培训150余人次、开展统计违法警示教育10次、印发《1-12月主要经济指标》9期、《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印刷册数120余册、向县委县政府编撰统计信息专报6期和提出经济发展意见建议15条、统计专业业务培训参训率100%、对乡级统计专业培训人均成本≤200元/(人*天)。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党建根基;一是政治铸魂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党组召开会议1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会一课”2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5场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践研学等多样化形式,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推荐3名优秀干部参加县乡科级副职进修班暨乡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班学习培训,4名党员干部参加2025年党员基本培训班,干部职工参加省、州统计业务培训32期。1名优秀干部列入苗岭薪火干部培养,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水平。二是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将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责任体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5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2次,利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74人次,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13人次。严格执行《屏边县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若干措施》,截至目前,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等事项中,对县委拟调整的干部出具统计监督意见308人次。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片观看、廉政党课讲授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5次,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累计查摆整改问题38个(其中领导班子及成员20个、党员干部18个),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三是凝心聚魂筑牢思想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5年以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5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4次,重点围绕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统计法治建设等内容,上报工作简报、信息、统计专报等100余篇,有效提升了统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组织参加上级舆情信息工作业务培训2次,制定了《屏边县统计局舆情应急预案》。把正版重点软件列入采购计划,今年采购1台信创电脑,并配备相应的正版软件,配置数据安全大脑1台,定期更新日志,确保统计数据安全可靠,2025年以来共收到数据安全大脑提供的99份安全报告。积极配合州统计局和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安全排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聚焦精准服务,赋能发展大局;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统计监测分析为抓手,建立常态化经济运行监测机制,紧盯主要经济指标、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开展多维度数据采集、深度研判和趋势分析,形成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数据专报,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及时发布《屏边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精心组织编印《统计信息专报》37期,为部门提供数据咨询70余次,上报工作简报23期,各类信息70余条,其中1篇统计信息专报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及时整理并向社会公布《屏边县年内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9期。二是秉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理念,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等经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针对企业数据报送难点、统计台账规范、指标口径解读等需求,面对面答疑解惑、手把手指导实操,切实解决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堵点痛点。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与行业部门开展研讨交流会10余次,共同深入企业服务80次,全面摸排规下企业及新开工投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成功纳规企业6户,12月年度入库大个体2户,待省级审批,本月计划纳规1户零售企业。抓实住户调查工作,开展记账户集中轮训1期,农村辅助调查员面对面指导1次,城镇点辅助调查员集中轮训2次,送学上门指导90余人次,面访、入户核实收入20余人次,电话指导100余人次。通过“监测+服务”双轮驱动,既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又增强了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统计数据“活起来”、服务“暖起来”,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统计动能。

3.强化依法治统,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始终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筑牢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制度防线。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纳入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91次会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学习,举办全县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会1期,邀请州统计局领导对全县7个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作专题授课。以“乡科级副职进修班”培训为契机,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再次纳入县委党校学习2期,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邀请,局主要领导为领导干部开展了《学统计知识明法治要义以数据思维赋能县域治理现代化》的专题培训1期。应邀安排业务骨干到县委统战部以《掌握统计思维活用数据智慧》为主题开展了专题培训1期,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依法统计意识。二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聚焦数据报送、指标审核等关键环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2025年以来,累计完成数据核实180余次,核查台账资料30余份,完成2025年度10户“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切实担负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统计履职能力。鼓励局内4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为保障备考实效,系统组织统计执法考前培训4期、模拟考试4次,通过“培训+实战演练”强化应试能力与专业素养,3名干部顺利通过考试,合格率达75%,较省级66.32%的合格率高出8.68个百分点,考试成效显著。组织新取证人员及原有持证人员参加上级统计执法专题培训1期,持续更新执法知识储备、规范执法流程。积极服务上级统计执法工作部署,抽调1名骨干执法人员配合上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用以干代训的方式锤炼实战能力,进一步建强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

4.细耕调查主业,筑牢数据防线;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原则,扎实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落地见效,及时编印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屏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高标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选聘29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基层情况的调查员与调查指导员,组建专业化调查队伍。聚焦调查流程、指标口径、小程序操作规范等核心内容,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期,通过案例教学、现场实操、答疑解惑等方式,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扎实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住房核查质量验收,并于11月1日正式启动了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双向指导机制,确保调查员熟练掌握工作技能、精准开展登记工作,为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筑牢基础。同步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工作责任清单,通过多渠道宣传普查政策、普及普查知识,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为农业普查正式开展筑牢坚实基础,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县域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现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财务基础知识,提高会计核算能力。一方面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再钻研,确保不遗漏相关知识点。另一方面将财务报销及审核要点进行归纳整理,并建立规范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和完整。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明确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认真履行事前审批职责,同时全面梳理财务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完善流程控制,抓严抓实财务日常管理,确保了全队财务运行健康有序。

三是强化内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项目责任科室和资金管理科室间的沟通和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优化绩效指标,进一步减少和避免指标执行偏差,确保全年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结合屏边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日常监管及工作实际,屏边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门内部绩效管理专职人员不足,多为兼职人员,精力有限,难以全面统筹推进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且部分人员缺乏专业的绩效管理知识和技能,对绩效指标设计、绩效评价方法掌握不够熟练。原因分析是: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缺乏对绩效管理队伍的系统培养和投入。

七、有关建议

一是健全绩效管理队伍,配备专职绩效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分工,统筹推进部门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同时,选拔业务骨干充实到绩效管理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习绩效管理政策、方法和技能,邀请财政部门专家、第三方专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绩效管理队伍的专业能力。

二是强化跨股室协同配合,明确各股室在预算管理、绩效执行中的职责,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业务股室与财务股、绩效管控人员的沟通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各股室和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激发干部职工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本单位没有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二)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单位没有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其他

本单位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屏边县统计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