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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tjj/2026-0000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绩效自评的函》《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要求,屏边县统计局对2025年度部门整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屏边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设9个内设科室,即: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科、普查科;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屏边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1名,共有23名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将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全省、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始终把握党组把方向的政治核心,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开展统计工作的“定盘星”和“指南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2、强化统计服务,着力做好纳规升限。继续抓好统计分析工作,增强统计调查分析能力,提高统计分析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当好参谋助手。强化与发改、工商信、住建和文旅等市场主体培育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把控“四上企业”纳规升限工作质量,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升申报成功率。

3、强化数据质量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继续深入企业核实情况、检查统计基础台账,不断规范基层统计工作业务流程,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供可靠的质量保障。

4、强化统计监督,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责任意识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敬畏意识,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与水平;增强本部门依法统计意识,通过内部监督检查,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从过去只查别人,转变为先查自己,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5、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州、县部署要求上来,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动员力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普查舆论环境。加强经济总量分析研判,按照2025年度的财务资料认真研判分析全县的经济总量情况,严格按照业务规范要求对“两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培训,加强重点企业重要指标监测和业务指导,确保五经普联网直报企业准确填报。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5年屏边县财政局批复屏边县统计局年初预算收入3610471.11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批复预算数中:基本支出3440471.11元,项目支出1700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部门总收入4188728.17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979806.30元;2025年部门总支出4164980.45元,其中:基本支出3669584.74元,项目支出495395.71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3979806.30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979806.30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10.23%;决算总支出为4164980.45元,完成预算的115.36%。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456656.29元,实际支出3040325.61元,为预算的123.7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0482.60元,实际支出698881.18元,为预算的90.71%;(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3454.30元,实际支出153007.85元,为预算的93.61%;(4)农林水支出预算0.00元,实际支出41601.81元;(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0.00元,实际支出9660.00元;(6)住房保障支出219877.92元,实际支出221504元,为预算的100.7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能够按照规定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后支付;加强制度适用性分析和检查,确保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三公经费”支出在合理范围内,符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予以公布,信息真实、完整;项目组织管理方面,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管理规定和资金管理要求,屏边县统计局根据自身职责及项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下达了《屏边县统计局制度汇编》等管理制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主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的财政项目共涉及5个项目资金文件。在分析相关要求、收集资料基础上,整体支出评价小组制定出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自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撰写了《2025年度屏边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3)《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 (财预〔2013〕53号);

(6)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8)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5〕3号 );

2.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一级指标: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项目特点分别设定绩效目标(详见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项目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

3.评价标准

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屏边县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与部门总体目标任务同部署同安排,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并设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明确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小组办公室主任,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

1.前期准备

①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定并完善《屏边县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屏边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屏边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屏边县统计局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屏边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 )》,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

②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

2025年初,我单位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科室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③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

我局2025年开展了1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于2025年5月对各科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在培训会上强调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进行了讲解,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为深入人心,并要求各科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科室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2、组织实施

屏边县统计局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函》要求,为确保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按规定全面、客观、如实地反映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严谨务实的态度,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统计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部门整体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较好业绩。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屏边县统计局制定的2025年年度工作计划,与该局主要职责相符。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2025年屏边县统计局支出预算年初批复共3610471.11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471.11元,项目支出170000.00元。

2025年经费收入共3979806.3元,其中:基本支出3548564.59元;项目经费431241.71元。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屏边县统计局人员编制23人,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8.26%,在编人员控制良好。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县统计局2025年经批准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500.00元,比2024年经批准的预算数为42800.00元下降3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0.7%,屏边县统计局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成果逐步显现,其中,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变动率分别为:0.00%、-0.7%、0.00%。202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452.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1)2025年预算支出下达数4052566.17元,预算完成数3979806.30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98.2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下达数3548564.59元,预算完成数3548564.59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0%。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完成数3237633.28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完成数310931.31元。项目支出预算下达数170000.00元,预算完成数431241.71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253.67%。

(2)2025年年初预算支出数3610471.11元,预算支出下达数4052566.17元,预算调整增加442095.06元,预算调整12.24%,预算调整的原因:一是省级补助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二是省级补助的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经费,三是州级补助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3)2025年计划支付的资金总数3610471.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3979806.30元,支付进度率为110.23%。2025年末累计结转结余总额为0.00万元,2025年结转结余率0.00%,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00%。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提供2025年收入支出决算报表,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支出调整数310931.31元,实际支出310931.31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00%,公用经费整体控制情况一般。

(4)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42500.00元,实际支出3452.0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12%,总体控制较好。

2025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支出情况:

公务车辆购置及车辆运行费用实际支出0万元,控制率0.00%,本年未发生车辆购置和车辆运行费用(因为在做年初预算时单位公务用车还没有处置)。

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3452.00元,控制率8.12%,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接待陪餐人员。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

屏边县统计局为加强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定了《屏边县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屏边县统计局收支管理制度》《屏边县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屏边县统计局工作规则》《屏边县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屏边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财务管理职责、经费资金管理、费用开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2)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

通过抽查屏边县统计局资金支付相关凭证,屏边县统计局资金支付已按照内部审批权限设置执行了相关单据的审核、审批。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屏边县统计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2024年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

(4)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方面

屏边县统计局的大部分会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完整。

3.资产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屏边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且基本得到了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末资产总计473089.06元,其中:

①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年初数262606.20元,年末数286759.25元。

②固定资产年初净值255331.76元,年末净值18124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680029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98779.91元)。

③无形资产年初净值3078.9元,年末净值5080.72元(其中:无形资产原值7590元,无形资产累计折旧2509.28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1.统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2025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编印《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11个住户调查点样本规模户记录的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

3.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发展统计调查、住户调查工作,开展对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和支出的重点监测,准确反映我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确保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农民支出等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类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养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5.2023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2025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编印《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5年,屏边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履行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党建根基;一是政治铸魂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党组召开会议1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会一课”2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5场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践研学等多样化形式,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推荐3名优秀干部参加县乡科级副职进修班暨乡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班学习培训,4名党员干部参加2025年党员基本培训班,干部职工参加省、州统计业务培训32期。1名优秀干部列入苗岭薪火干部培养,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水平。二是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将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责任体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5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2次,利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74人次,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13人次。严格执行《屏边县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若干措施》,截至目前,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等事项中,对县委拟调整的干部出具统计监督意见308人次。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片观看、廉政党课讲授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5次,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累计查摆整改问题38个(其中领导班子及成员20个、党员干部18个),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三是凝心聚魂筑牢思想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5年以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5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4次,重点围绕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统计法治建设等内容,上报工作简报、信息、统计专报等100余篇,有效提升了统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组织参加上级舆情信息工作业务培训2次,制定了《屏边县统计局舆情应急预案》。把正版重点软件列入采购计划,今年采购1台信创电脑,并配备相应的正版软件,配置数据安全大脑1台,定期更新日志,确保统计数据安全可靠,2025年以来共收到数据安全大脑提供的99份安全报告。积极配合州统计局和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安全排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聚焦精准服务,赋能发展大局;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统计监测分析为抓手,建立常态化经济运行监测机制,紧盯主要经济指标、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开展多维度数据采集、深度研判和趋势分析,形成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数据专报,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及时发布《屏边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精心组织编印《统计信息专报》37期,为部门提供数据咨询70余次,上报工作简报23期,各类信息70余条,其中1篇统计信息专报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及时整理并向社会公布《屏边县年内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9期。二是秉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理念,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等经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针对企业数据报送难点、统计台账规范、指标口径解读等需求,面对面答疑解惑、手把手指导实操,切实解决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堵点痛点。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与行业部门开展研讨交流会10余次,共同深入企业服务80次,全面摸排规下企业及新开工投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成功纳规企业6户,12月年度入库大个体2户,待省级审批,本月计划纳规1户零售企业。抓实住户调查工作,开展记账户集中轮训1期,农村辅助调查员面对面指导1次,城镇点辅助调查员集中轮训2次,送学上门指导90余人次,面访、入户核实收入20余人次,电话指导100余人次。通过“监测+服务”双轮驱动,既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又增强了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统计数据“活起来”、服务“暖起来”,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统计动能。

3.强化依法治统,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始终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筑牢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制度防线。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纳入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91次会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学习,举办全县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会1期,邀请州统计局领导对全县7个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作专题授课。以“乡科级副职进修班”培训为契机,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再次纳入县委党校学习2期,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邀请,局主要领导为领导干部开展了《学统计知识明法治要义以数据思维赋能县域治理现代化》的专题培训1期。应邀安排业务骨干到县委统战部以《掌握统计思维活用数据智慧》为主题开展了专题培训1期,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依法统计意识。二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聚焦数据报送、指标审核等关键环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2025年以来,累计完成数据核实180余次,核查台账资料30余份,完成2025年度10户“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切实担负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统计履职能力。鼓励局内4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为保障备考实效,系统组织统计执法考前培训4期、模拟考试4次,通过“培训+实战演练”强化应试能力与专业素养,3名干部顺利通过考试,合格率达75%,较省级66.32%的合格率高出8.68个百分点,考试成效显著。组织新取证人员及原有持证人员参加上级统计执法专题培训1期,持续更新执法知识储备、规范执法流程。积极服务上级统计执法工作部署,抽调1名骨干执法人员配合上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用以干代训的方式锤炼实战能力,进一步建强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

4.细耕调查主业,筑牢数据防线;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原则,扎实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落地见效,及时编印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屏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高标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选聘29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基层情况的调查员与调查指导员,组建专业化调查队伍。聚焦调查流程、指标口径、小程序操作规范等核心内容,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期,通过案例教学、现场实操、答疑解惑等方式,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扎实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住房核查质量验收,并于11月1日正式启动了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双向指导机制,确保调查员熟练掌握工作技能、精准开展登记工作,为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筑牢基础。同步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工作责任清单,通过多渠道宣传普查政策、普及普查知识,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为农业普查正式开展筑牢坚实基础,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县域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现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结合屏边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日常监管及工作实际,屏边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门内部绩效管理专职人员不足,多为兼职人员,精力有限,难以全面统筹推进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且部分人员缺乏专业的绩效管理知识和技能,对绩效指标设计、绩效评价方法掌握不够熟练。原因分析是: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缺乏对绩效管理队伍的系统培养和投入。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及根源,结合屏边县统计局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预算管理、绩效执行、资金使用、队伍建设、履职效能五个核心环节,明确改进方向,制定具体可落地的改进措施,推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全面提升,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屏边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改进方向:以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强化绩效闭环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升队伍能力、增强履职效能为核心,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推动预算管理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实现“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监控、评价有结果、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具体措施:一是健全绩效管理队伍,配备专职绩效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分工,统筹推进部门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同时,选拔业务骨干充实到绩效管理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习绩效管理政策、方法和技能,邀请财政部门专家、第三方专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绩效管理队伍的专业能力。二是强化跨股室协同配合,明确各股室在预算管理、绩效执行中的职责,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业务股室与财务股、绩效管控人员的沟通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各股室和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激发干部职工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财务基础知识,提高会计核算能力。一方面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再钻研,确保不遗漏相关知识点。另一方面将财务报销及审核要点进行归纳整理,并建立规范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和完整。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明确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认真履行事前审批职责,同时全面梳理财务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完善流程控制,抓严抓实财务日常管理,确保了全局财务运行健康有序。

三是强化内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项目责任科室和资金管理科室间的沟通和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优化绩效指标,进一步减少和避免指标执行偏差,确保全年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没有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二)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没有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其他

屏边县统计局没有情况。


附件1: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统计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2、附件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