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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bhxx/2026-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5年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共实施14项教育相关项目支出,涵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幼儿园公用经费、营养餐、生活补助、课后服务、校舍安全保障等多个领域,项目资金均以一般公共预算为主,部分课后服务项目涉及自有资金补充。所有项目均围绕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保障展开,旨在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提升教育教学服务质量,覆盖义务教育阶段1673名学生、学前教育阶段188名幼儿及全校教职工。

本年度项目总预算资金共计778.683282万元,全年实际收入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均为778.68328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决算数存在明显差异,部分项目因实施进度、资金划拨时效等原因未形成支出,整体资金执行率偏低。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主管部门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项目负责人主要为陶保平、唐宏志,各项工作由学校专人对接落实。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足额保障学校公用经费、学生营养改善、生活补助、幼儿资助等各项开支,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创设优质教育教学及学前教育环境;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接受教育的权利,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教育服务对象满意度,推动区域教育事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阶段性目标:2025年度内完成各项补助资金的精准发放、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实现各项目补助人数、补助标准100%达标,资金当年到位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5%,确保所有项目按计划实施并达成预期效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职责分工: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项目资金统筹、政策指导及监督检查;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为项目实施主体,设立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明确各科室职责,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资金使用、数据统计及绩效自评工作;联系人唐宏志负责项目资料报送、沟通对接等日常工作。

管理流程:按照上级财政及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实行“预算编制—资金到位—专款专用—支出审核—决算上报”全流程管理,各项支出均按财务制度执行审核审批手续。

制度建设:严格遵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学前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内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有章可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全面梳理2025年度学校各项项目支出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检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识别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后续优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绩效目标设定提供依据。

评价对象:2025年度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实施的14项项目支出,包括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幼儿园公用经费、营养餐、生活补助等。

评价范围:涵盖项目资金的预算、收入、支出、执行率,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产出、效益、满意度),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等全流程。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评价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反映项目实际实施效果。

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学校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各项教育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及项目自评表数据。

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预算执行率(10%)+绩效指标(90%)”的评价体系,其中绩效指标包含产出指标(50%,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指标(30%,含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指标按项目实际设定分值及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的方式,通过查阅项目财务凭证、统计报表、工作台账,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照绩效目标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评价标准:自评得分≥90分为“优”,80分≤自评得分<90分为“良”,60分≤自评得分<80分为“中”,自评得分<60分为“差”;各项绩效指标按“完成/未完成”“达标/未达标”进行定量评价,满意度采用问卷调查等定性方式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部署:学校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财务、教务、德育、学前教育等相关科室人员参与,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

资料收集:各科室梳理项目实施的财务资料、工作台账、数据统计报表等,完成项目基础信息及绩效数据的收集整理。

指标核查:对照《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逐项核查预算执行率、各项绩效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对比,进行打分并说明完成情况。

报告撰写:根据核查结果,汇总各项目自评得分及绩效情况,分析项目实施中的经验与问题,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完成自评表及报告的审核、盖章与报送。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5年度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14项项目支出整体实施情况良好,大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实现,补助人数、补助标准、资金到位率等核心产出指标完成度较高,社会效益显著,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和学生受教育权利。本次参与自评的14个项目中,8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幼儿园公用经费、幼儿园工作经费、营养餐、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课后服务、幼儿园大班保育费补助),2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专项彩票公益金、学前教育幼儿资助),4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校舍安全保障、在职职工其他公用支出资金、退休职工其他公用支出资金、人大工作经费)。整体来看,项目存在核心问题为资金执行率偏低,部分项目因实施进度、资金划拨时效、年底封账等原因未形成实际支出,导致预算执行率得分较低,拉低部分项目自评总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总体目标实现情况:各项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城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未因资金短缺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的补助资金精准发放,有效防止因贫失学;教师培训、课后服务、营养改善等工作顺利开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基本实现总体目标。

具体指标实现情况:

产出指标:各项目补助人数、补助标准达标率、资金当年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均100%完成,生均公用经费、营养膳食补助、生活补助等成本指标均按标准执行,产出指标整体完成度较高;仅部分项目因实施进度问题,数量指标得分略有扣减。

效益指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均达到≥95%的目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保持9年,社会效益指标及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完成,部分项目因资金使用效率问题效益指标略有扣减。

满意度指标:学生、家长、教职工等服务对象满意度均≥95%,但因部分服务细节问题,多数项目满意度指标存在0.5-2分的扣减。

附: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学校各项项目支出均依据国家及地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设立,项目决策符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学校实际办学需求,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具体、可量化,与项目实施内容高度匹配,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决策环节整体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项目全年收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完全一致,资金当年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流程规范;但资金执行率差异显著,成为过程管理的核心问题。其中,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而幼儿园公用经费、专项彩票公益金、校舍安全保障等项目资金执行率为0,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营养餐、幼儿园工作经费等项目执行率均低于50%,主要原因包括项目进行中待支付、年底划拨资金未来得及支付被封账收回、资金未使用被收回等。

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流程整体规范,各相关方职责明确,能够按照绩效目标推进各项工作,补助资金发放、公用经费使用等均按制度执行审核审批;但部分项目存在实施进度管控不足的问题,如校舍安全保障、幼儿园公用经费等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实施并形成支出,项目过程管控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整体完成得分率较高,各项目数量指标均100%完成,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各类补助人数均达到年度指标值,课后服务、少年宫项目等受益人数、参与人数均达标;质量指标中资助标准达标率、食品安全达标率、活动器材质量合格率等均100%完成,教育教学质量、部门运转等均达到预期目标;时效指标中资金当年到位率100%完成,仅营养餐项目补助资金到位率为88.32%,略有扣减;成本指标均严格按年度补助标准执行,无超标准支出情况。部分项目因实施进度问题,数量指标存在少量扣减,如幼儿园公用经费、校舍安全保障项目。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各项项目的实施有效巩固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提升了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95%),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的受教育权利,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丰富了乡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学校教育教学服务能力,社会效益显著。

可持续影响:义务教育免费年限稳定保持9年,各项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持续落地,为区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度100%。

效益指标扣减原因:部分项目因资金执行率偏低、使用效率不高,导致社会效益指标略有扣减,如人大工作经费、在职/退休职工其他公用支出资金等项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精准落实补助政策,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学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精准统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补助对象信息,确保生均公用经费、生活补助、幼儿资助等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幼儿,补助人数、标准100%达标,做到政策落实“全覆盖、无遗漏、精准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确保专款专用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资金拨付、支出均按财务制度执行多级审核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资金到位率100%,保障了项目实施的资金基础。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控,对标推进项目实施

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核心导向,对照年度绩效指标逐项推进各项工作,建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台账,实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及指标完成情况,确保产出、效益等核心指标基本实现,提升了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多方联动协同推进,保障项目落地

加强与主管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的沟通对接,及时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学校内部财务、教务、学前教育、德育等科室联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部分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

这是本年度项目实施最突出的问题,14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为0,多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主要原因包括: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如幼儿园公用经费、校舍安全保障项目处于实施中待支付状态,未及时形成支出;2.资金划拨时效问题,如人大工作经费年底才划拨,因财务年底封账未能及时支付被收回;3.部分资金因规划不合理、实际需求变化等原因未使用,如在职/退休职工其他公用支出资金被收回。

(二)项目实施进度管控不足,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

部分项目未按年度计划完成实施,进度管控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如校舍安全保障项目全年未形成支出,仅处于实施中状态;幼儿园公用经费项目同样因进度问题未支付资金,反映出学校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管控不够精细化,未能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导致进度滞后。

(三)满意度指标存在扣减,服务质量仍有提升空间

所有项目的满意度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扣减(0.5-2分),主要原因是在教育教学服务、补助政策宣传、课后服务开展等方面存在细节不足,如部分家长对营养改善计划、课后服务的课程设置等提出优化建议,教职工对部分经费使用安排存在少量意见,学校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细节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与实际衔接不够紧密

少数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存在与实际工作衔接不紧密的情况,如校舍安全保障、在职职工其他公用支出资金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不符(标注为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相关目标),反映出学校在绩效目标设定环节的精细化程度不足,指标设定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未做到精准匹配。

七、有关建议

(一)优化资金预算编制,提升资金执行率

结合学校历年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办学需求,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合理测算资金使用额度及使用时间,避免预算与实际需求脱节;对于年底易出现封账的情况,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提前协调资金划拨时间,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形成支出;对未使用的资金,及时分析原因,调整使用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项目进度管控,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建立项目实施进度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对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月度、季度跟踪,明确各项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对于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制定阶段性实施计划,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并形成支出,避免进度滞后导致资金闲置。

(三)聚焦服务细节提升,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针对学生、家长、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优化服务内容:如丰富课后服务课程设置、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的膳食质量;加强教育补助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家长、学生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关注教职工需求,合理安排公用支出资金,提升教职工工作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定期收集服务对象意见,建立意见反馈和整改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四)完善绩效目标设定,提升绩效管控精准度

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环节,结合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制定明确、具体、贴合实际的绩效目标及指标,确保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高度匹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绩效目标设定培训,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的专业能力;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对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指标量化、可考核、可实现,为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提供精准导向。

(五)强化项目复盘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分析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形成项目管理台账;针对资金使用、进度管控、绩效评价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管理挂钩,形成“预算—实施—评价—整改—优化”的闭环管理,持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年度所有项目均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未收到相关投诉或举报,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等事故。

往年绩效评价未发现突出问题,本年度发现的资金执行率、项目进度管控等问题,已纳入学校整改计划,将在2026年度项目实施中逐项落实整改。

部分项目资金未形成支出均为客观原因导致(实施中待支付、年底封账收回、资金未使用被收回),学校已对相关资金进行登记备案,将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后续支付或调整使用规划。

专项彩票公益金、幼儿园公用经费等项目虽资金执行率为0,但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已顺利开展,后续将加快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