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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nynchkxjsj/2026-0000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农科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5年,我局紧扣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围绕粮食安全保障、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农业科技赋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业生态保护等核心任务,严格按照上级财政资金下达方向和县级发展实际,精准立项实施农业农村和科技领域项目,统筹推进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民增收渠道拓宽,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以及行业发展规划,设置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进行表述。制定绩效目标以结果为导向,我部门所有的项目均通过局党组研究,并与编制项目预算有机结合,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符合客观实际。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加强财政使用的管理,优化财政使用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使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屏边县财政局)印发的《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财政使用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县农科局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为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项目建设工作的副局长为专职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工作流程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向有关部门提交了项目资料和绩效评价报告。

相关科室负责制定相关领域农业指南或根据全县中长期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专项计划指南;组织招标、评审,推荐分管领域的项目,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筛选,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农科局作为主管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我单位建立了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方面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项目管理体制;使项目审批做到规范、有序、公正、公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自评目的

通过对2025年度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实际支出、项目落地、成效达成全流程自查评价,精准掌握各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实施管理水平,梳理资金执行和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短板,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配置精准度和使用效益,为后续预算编制、项目立项、资金投放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2.自评范围与对象

本次自评全覆盖我局2025年度所有项目支出,涵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科普专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动物疫病防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东西部协作及定点帮扶等类别,涉及红财债发〔2025〕40号、屏财预〔2025〕19号、红财农发〔2025〕51号等各类下达文号,包含48项具体指标项目,自评资金覆盖全局2025年度所有财政预算及配套项目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21〕35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2〕17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

3.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项目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评价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资料审阅法。通过与相关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沟通,取得项目相关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政策文件等,了解项目政策背景、实施要求、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2)分析比较法。依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执行;依据项目资金下达经费的函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实地评价法。通过现场实地抽样,对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检查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取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进行实地评价。

(4)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使用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本次项目实施单位为屏边县农科局,项目资金使用由屏边县农科局统一负责。我单位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结果导向、全面核查原则,采用资料比对、数据核算、台账核查等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设置评价指标,重点考核预算编制精准度、资金到位率、支付执行率、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内容,实行百分制评分,按优秀(≥9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评定绩效等级。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二是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到项目实施地点实地检查验收,查阅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台账资料。

3.分析评价。我单位按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指标体系、单位收集的资料以及实地调查的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经逐项核查、综合评价,我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组织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整体执行效率较高、绩效成效显著。全年超70%项目资金执行率达100%,核心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突出,有效推动了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8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同时,自评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资金执行率偏低、少量资金结余等问题,均为项目跨年度实施、前期准备未完成等客观原因导致,无主观管理疏漏和资金使用不当情况。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我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以及行业发展规划,设置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进行表述。制定绩效目标以结果为导向,我部门所有的项目均通过局党组研究,并与编制项目预算有机结合,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符合客观实际。

2025年我局项目支出聚焦8大类核心工作,具体如下:

(1)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兑付:使用红财债发〔2025〕40号专项债券资金,兑付屏边猕猴桃产业科技合作协议、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鱼塘修缮、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费等历史账款,涉及第二批、第四批专项债券资金;

(2)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缺口资金、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开展土壤普查、二轮延包、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

(3)农业产业发展:实施高原特色农业(旱地优质稻、猕猴桃、砂仁、中药材)发展、现代种业培育、农产品加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渔业发展补助(成品油价格调整补助、鱼种/企业补助)等项目,配套省级、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4)农业科技与创新:使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开展科普活动、种质资源普查、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村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

(5)农业监管与防控: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开展动物疫情处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防灾减灾(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等工作;

(6)乡村振兴衔接保障:兑付雨露计划补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实施旱地优质稻谷技术指导、特色水果冷链物流建设、中药材试验示范种植等衔接项目;

(7)农业补贴与民生保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禁牧补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8)工作经费与能力建设:保障农业农村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考核奖励经费、“苗岭振兴”人才生活补助,落实东西部协作、中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工作经费。

2.项目绩效目标执行

为严格执行绩效管理,我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调整充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4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及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科,财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办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及评价工作,财务科会计、项目办科长为系统管理员。我单位招投标项目工作由项目办办公室统一调配,即农科局任何一个科室站所需要接待都必须报项目办办公室审批,从源头上规范各类招投标项目管理。一年以来,我部门以清晰的思路,科学的措施,对照目标,查漏补缺,认真完成各项职能工作目标。

3.项目绩效成本

项目成本方面我们做得相对较好。我们严格管理项目预算,实施了成本控制措施,并及时对成本偏差进行监控和调整。虽然在项目执行期间出现了一些额外费用,但我们成功在预算范围内完成了项目。下次项目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控制,以确保更好的项目成本管控。

4.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各级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指标6822.252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资金到位率100%,所有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全额执行(资金执行率100%)。占比最高,覆盖多核心领域,此类项目覆盖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科技补贴、债务清偿等核心板块,指标下达率100%。

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2025年第二批、第四批债券对应9个子项目(猕猴桃产业合作、生猪屠宰厂、高标准农田设计费等)均全额执行,累计下达资金91.18万元,支付完毕。

②农业核心补贴/项目: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成了中央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21万元的兑付工作、2025年度上级下达屏边县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324.65万元,于2025年9月5日已完成30892户324.6448.75元支付、2025年全县共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1293.8亩、2025年全县推广发展旱地优质稻种植面积11537.15亩,支付中央、省级粮油生产发展资金168万元,支付进度达61.09%,达到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要求、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缺口资金126.09万元、2025年下达大围山微型鸡保种场建设资金15万元,已完成支付、2025年,完成稻渔综合种养1363亩,投放大规格福瑞鲤鱼种13.63吨,超额完成了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和任务,45万元已全额执行。

③乡村振兴重点资金:兑付雨露计划补助773.3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935.54万元,受益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1063户次;玉屏镇杨居寨乡村旅游已完成配套设施支砌挡墙35立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351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52立方米,资金全额支付;完成屏边县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项目,500万资金已支付90%,已完成700亩三七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精深加工示范工厂项目,野生中药材种源保护基地。

④科技类专项:农科局信创电脑补助,用于农科局购买50台台式计算机和6台便携式计算机补助,18.032万元已全额支付;2024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对全县2家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补助研发经费投入补助,23万元已全额支付;2023-2024年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专项资金(自有资金部分)等全额执行。

⑤其他全额执行项目:苗岭振兴人才生活补助、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中信集团定点帮扶核心项目(文旅融合、节目录制等,合计295万元)等。

(2)高比例执行(资金执行率80%-99.99%)。少量结余,执行效果良好,此类项目资金执行率超80%,仅存在小额结余,未使用金额占比极低,核心包括:

⑥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缺口资金:执行率100%,仅结余0.004773万元;

⑦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执行率99.64%,结余0.28万元;

⑧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农业产业发展土壤调查分析项目资金:执行率98%,结余2万元;

⑨屏边县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执行率98.7%,结余0.3元;

⑩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资金(粮油生产):执行率98.92%,结余0.054105万元;

⑪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执行率80.75%,结余0.102万元;

⑫2025年中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执行率76.93%,结余1.6149万元;

⑬科技类: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第一批(执行率91.27%,结余4.1万元)、2024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执行率80.37%,结余2.355万元);

⑭工作经费类:2023年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工作经费(执行率85%,结余2.559万元)、2025年农业农村工作经费(执行率85.31%,结余2.497万元)。

(3)部分执行项目,中低比例执行(资金执行率20%-80%)。部分支付,存在一定结余,此类项目已启动支付但未完成,执行率集中在20%-77%,核心分布在科技研发、农业生产、动物防疫领域:

⑮农业类: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执行率72.9%,结余70.2万元)、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执行率74.45%,结余1.533万元)、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原特色农业、农村合作经济等11个子项目,执行率56.72%,结余137.568万元);

⑯其他类:2023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执行率45.33%,结余0.492万元)、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执行率21.75%,结余0.626万元)、2025年第三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执行率23.04%,结余1.002万元)、2025年动物疫情处置经费(执行率27.46%,结余2.974万元)。

(4)低比例执行(资金执行率0%-1%)。此类项目为本次执行薄弱板块,无支付或仅极小额支付,资金结余率超99%,核心包括:

⑰科技研发类:2024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村,合计100万元,执行率为0)、2025年科协科普专项经费(合计20万元,执行率为0)、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第二批(30万元,执行率为0);

⑱农业生产类: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第二批(二轮延包,126.89万元,执行率为0)、2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土壤普查经费(7.335万元,执行率为0)、2024年第一批州级农业发展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4万元,执行率为0);

⑲专项补助类: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0.1676万元)、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执行率2.64%,结余33.6万元);

⑳工作经费类:2025年东西部协作中药材试验示范项目(100万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使用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一是从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部门按照预算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质量指标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严格把关,确保预算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执行。2025年我部门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均已达到年度指标值。二是从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部门项目完工合格率已超过90%,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为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已100%完成。三是从项目实施进度分析,我部门项目实施已基本完成,屏财整合资金2025年年底使用进度已达98%。对绩效监控中执行进度慢的相关站所在局党组会上进行点名通报,严格整改时限,督促深入查找原因,主动整改、纠正,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加快项目推动的力度,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从成本节约情况分析,我部门工作存在一定重复性,在费用上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做到不超预算。对我部门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符合本系统工作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项目实施,推动猕猴桃、砂仁、中药材等产业提质增效,全县农业总产值稳步增长;各类农业补贴、贴息政策有效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激发农业生产活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兑付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优化县域农业营商环境。

2.社会效益: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等项目提升全县农业生产能力,筑牢粮食安全防线;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等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脱贫群众稳就业、稳增收;农业科技推广、科普活动等提升农民科技素养和生产技能,基层农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拓宽农村就业渠道。

3.生态效益:土壤普查、耕地建设与利用、草原禁牧补助等项目推动农业生态保护,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稳步推进,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加快推广,全县农业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4.可持续影响:基层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东西部协作、中信集团定点帮扶形成长效机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精准管控资金,严把使用关口。建立项目资金“按文号管理、按项目核算、按进度支付”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资金支付实行逐级审核,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定期对照指标结余表开展资金执行核查,及时掌握支付进度,杜绝违规使用资金。

(二)分类推进项目,严把实施进度。对时效性强、民生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落地;对跨年度、工程类项目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明确节点责任,按进度分步支付资金;对未执行项目建立台账,跟踪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尽快落地。

(三)强化台账管理,严把数据精准。对照资金指标结余表,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支付双线台账,逐项记录文号、预算金额、支付进度、结余金额,实现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确保数据可查、可核、可追溯。

(四)聚焦绩效目标,严把成效落地。将绩效目标嵌入项目实施全流程,围绕绩效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定期对照核查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整改实施中的偏差,确保项目落地见效、绩效目标全面达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第一批、动物疫情及解决处置经费、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生产等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于6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需结合年度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周期较长;部分项目因工作任务调整,落地实施稍缓,资金暂未支付。

(二)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执行。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科普专项经费、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特色中药材试验示范种植推广项目资金等未执行,主要因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需待2026年完成前期调研、方案设计后落地;部分科普、科技项目需结合季节、工作安排逐步推进。

(三)绩效指标精细化程度不足。部分项目绩效指标以定性为主,量化指标细化不够,如部分工作经费、科普专项的效益指标,动态监测和数据归集不够全面,绩效评价的精准度有待提升。

(四)基层项目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股室工作人员对项目绩效管理与资金指标管理的衔接把控不够,台账建立的精细化水平不足,部分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归档不够及时。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与打分体系,结合农科局工作实际,科学设定评价指标。针对部分项目执行率、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建议在开展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打分时,将实际工作完成量、项目建设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核心业务指标作为重要评价依据,避免单纯以预算支出进度作为衡量标准。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工作受季节气候、农事节点、项目实施条件、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的实际,建立更加贴合行业特点、更加务实精准的绩效评价机制,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实施效果与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对项目管理、资金统筹和工作推进的正向激励与导向作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屏边县农科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附件:2025年绩效自评表(汇总48个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