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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sf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司法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5年,屏边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强有力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定位,夯基础、找差距、攻难题、抓落实,全力推进法治统筹、法治筑基、法治惠民,为屏边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5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主要有: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经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以上项目县财政均及时下达资金至我局,根据资金对应项目,已将项目分解下达至各业务科室,由各业务科室履行支出责任。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到位项目资金合计1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1.59万元、其他资金0.01万元。

财政拨款191.59万元,按项目明细分类分别是: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经费22.23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9.18万元、法律顾问工作经费8.77万元、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4.85万元、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5.95万元、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3.22万元。

其他资金0.01万元,为政法部门拨付的基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5年收入191.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185.08万元,执行率96.6%。其中:财政拨款执行185.07万元,执行率96.6%;其他资金执行0.01万元,执行率100%。

附表:项目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预算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实际支出资金
上年结转资金财政拨款资金合计
法律顾问6
8.778.775.52
社区矫正6
9.189.186.66
普法与依法治县18
22.2322.2321.88
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0
14.8514.8614.86
拖欠企业账款债券资金0
5.955.955.95
信创电脑补助0
3.223.223.22
合计30
64.264.2158.09

注:项目收支表中资金合计金额与文字描述部分不一致,原因是屏边县司法局有部分项目资金属于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该资金性质涉密,由于该自评报告需要在互联网公开,因此在项目收支情况表中未单列。

1.财政拨款资金使用情况:

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执行21.88万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办公耗材费1.65万元、设备维修费0.09万元、购买法律服务费8.44万元、补助村(社区)普法经费1.5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1.66万元、购买青少年法律读本1万元、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广告等4.82万元、司法所宣传栏、标牌等制作2.72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执行6.66万元,执行率100%,用于社区矫正人员服装费1.25万元、干警开展走访、调查评估差旅费3.5元、省厅派驻指导刑罚执行一体化警官房租费1万元、电脑购置0.91万元。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执行5.52万元,执行率100%,用于电脑购置0.53万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费3.33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宣传物资1.6万元。

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经费执行14.85万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基层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执行5.95万元,执行率100%,用于化解司法局指挥中心拖欠债务。

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执行3.22万元,执行率100%,用于购买办公电脑。

2.其他资金具体执行情况分析:

县级政法部门拨付的基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执行0.01万元,执行率100%,用于发放基层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屏边县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 文化熏陶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阶段性目标: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构建组织领导有力、机构设置健全、经费保障到位、场所设施完备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立科学完备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监督管理水平和教育帮扶质量较大提升,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阶段性目标: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降低和减少社会对抗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3.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全县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本机关或者本单位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按照“全面覆盖、合理配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执法各个领域延伸,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屏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阶段性目标:为政府重大决策、项目谈判、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4.屏边县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经费

总体目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奖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省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为屏边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阶段性目标: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300件,维护基层安全稳定。

5.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与债权人协商拖欠账款还款方式,制定还款方案,签订还款协议,推动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逐步化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阶段性目标: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笔,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6.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实现关键软硬件的安全可控与国产化替代,以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此举旨在响应国家战略,从根源上降低技术依赖与供应链风险,同时优化办公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并实现长期的成本集约与运维优化,从而全面提升组织在数字化进程中的自主、安全与高效运营能力。

阶段性目标:按年度更新计划,更新国产电脑不低于3台。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由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依法治县办、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司法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流程

(1)立项管理

完善立项依据→比对立项标准→听取立项建议→开展立项评审→进行项目筹备→明确项目责任。

(2)项目规划与监控

进行项目规划→项目计划跟踪→偏差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3)风险跟踪与变更控制

风险跟踪→变更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4)结项管理申请

结项→结项评估→关闭项目→明确项目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了解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反映2025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时限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数据。

绩效评价对象:2025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及其他补助资金等6个项目资金,共涉及资金64.21万元。(因部分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密,不包含在此次自评项目中,涉密项目资金自评情况已按州司法局和州财政局要求单独报送)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根据项目实施特性将4个一级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服务满意度11个二级指标,并细化分解为若干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及指标权重。具体详见附件1-5:屏边县司法局部门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构建,“产出”分值权重50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4.评价方法

通过听取业务部门介绍、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等方式,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

屏边县司法局2025年项目涉及资金191.6万元,本次绩效自评抽取资金64.21万元,抽样比例为33.51%。(因部分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密,不包含在此次自评项目中,涉密项目资金自评情况已按州司法局和州财政局要求单独报送)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等。

2.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指标评分和报告撰写等。

3.分析评价

(1)资金管理

本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

一是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考察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二是预算执行率,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用以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包括:①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支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②财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2)组织实施

本指标包括绩效自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一是绩效自评,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二是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三是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是否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普法与依法治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8分,评价等级为“优”;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2.3分,评价等级为“优”;法律顾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3分,评价等级为“优”;屏边县矛盾纠纷化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详细评分见附件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详见附件1-5: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5年共安排县司法局6个项目,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依据分别是:《中共屏边县委 屏边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屏发〔2022〕1号)、《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屏办发〔2016〕93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的通知》(红财行〔2013〕10号)等,各个项目设置了具体、明确的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与项目紧密相关。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

司法局的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已连续实施多年,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设立了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

2.资金管理

建立了基本能全面覆盖的管理制度,并通过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立项评审、监督检查。制定了《屏边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屏边县司法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屏边县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屏边县司法局资产管理制度》《屏边县司法局政府采购制度》以及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10余项制度,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0份,开展各类送法活动26次,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干预2次,监督指导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4次,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1次,聘请法律顾问8人,兑现人民调解案件数484件,支持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笔,更新替换电脑7台。

2.产出质量

全县普法覆盖率95%,适用缓刑人员审判前调查评估覆盖率100%,各乡镇开展社矫对象心理干预覆盖率100%,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1.16%,法律咨询意见采纳率90%,人民调解成功率97%,债务化解完成率100%,国产电脑替代计划完成率100%。

3.产出时效

宣传用品采购及时率100%,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9月,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5月,奖补资金到位时间2025年8月,债务化解时限2025年9月,更新替换电脑时限2025年11月。

4.产出成本

县级普法经费总成本控制金额18万元,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费用控制金额1万元以内,法律顾问工作投入总成本控制金额6万元以内,一般纠纷奖补标准300元/件,债务总成本5.95万元,购置电脑总成本3.22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全县公民法治意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2.可持续影响

对基层司法所办案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3.满意度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95%,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95%,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满意度95%,委托方对顾问工作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绩效监控,目标完成到位

对2025年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分别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双监控”,督促提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保障绩效目标完成。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绩效管理

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修订完善了我局其中包含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原因:本部门本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库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计划结合不够紧密,绩效目标库未实时更新。

(二)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不够,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存在一定差距。原因:项目人员缺乏绩效管理专业知识,与财务部门缺乏常态化的沟通反馈与复核机制。

七、有关建议

(一)财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要求,使其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二)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落实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5:屏边县司法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司法局     

2026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1-5:屏边县司法局2025年项目支出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