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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sw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

⑵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⑶指导、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⑷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⑸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⑹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⑺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⑻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⑼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⑽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⑾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⑿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室字〔2019﹞25号)文件,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关、屏边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库运行管理处。屏边县水务局内设科室10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土保持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长制工作科。

截至2024年12月统计,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0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⑴积极向上级汇报,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动桥田水库、新华水库、屏边县腊哈灌区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⑵持续保障农村供水,加快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饮水安全“三项制度”和“三个责任”,加强宣传提高管护意识,做好工程管理培训。

⑶深入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

⑷继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持续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雨情监测和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精度,常态开展隐患排查,继续做好今冬明春蓄水保水工作。

⑸加强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有序开展绿美河湖建设。

⑹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

⑺加强统筹谋划,找准党建与水利的结合点和突破口,逐步实现相互渗透、促进、深入融合的新局面。

  1. 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稳步推进重点水利工程。一是开工建设项目2个:南溪河人字桥至湾塘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080万元,新建堤防3776.91m;城市供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到位地方专债资金6000万元,已开工建设。二是重点在推项目6个:桥田水库工程正在开展可研报批;新华水库现具备可研批复条件,因项目未取得国家级支持需开展提级论证前期暂缓推进;腊哈中型灌区工程已取得初设批复;新现河花枯马段至朱摆乌段河道治理工程合规性审查已取得专家意见;那么果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初设报告编制;人字桥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三是积极配合州水利局做好石夹槽水库可研编制、配合中电建昆明院做好大坪子抽水蓄能电站纳规工作。

2.不断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一是全县共建成自动监测站37套,所有站点运行良好,均接入屏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并向省级预警平台发送实时降雨及水位信息,数据来报率100%。2024年完成监测站点维护调校,新增自动雨量站9套、群测群防设备28套及预警系统硬件1套。二是全县有防洪任务河段长74.23km,已完成治理16.74km,河道防洪达标率22.55%。三是修订县级超标洪水防御应急预案1个、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个,乡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42个,审核小型水库及小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38个。开展县级防汛抢险救灾综合演练及跨界河流上下游防汛联动演练各1次。

3.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全县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575件,实现13.7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存在水池漏水、管网老化影响供水效益的工程65件,占工程总件数的11.3%。二是建立责任包保机制,2024年7个督导组对全县饮水安全开展4轮排查督导,并对排查出的34个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现已完成整改29个,剩余5个问题正在整改。同时,为保障全县农村群众枯水期用水安全,针对全县7个乡镇34个枯水期水源不稳定的村组制定了抗旱保供水方案(一村一策),2024年相继派出5辆应急拉送水车送水470车次6287方,解决了1878户9877人季节性缺水问题,牢牢守住了农村饮水安全底线。三是投入201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对17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水质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4.持续抓好水生态环境。一是有序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河湖巡查14683次,整治河湖问题329个。排查并整改销号“四乱”问题4个;水利部推送遥感图斑36个已全部完成复核销号;开展“清河行动”155次,清理污染物142.81吨。二是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完成38个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疑似违法违规遥感图斑复核认定工作。对在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17次,对10家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完成验收报备3件,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1553km2。三是强化生态流量监管。对全县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发布9期通报,召开生态流量整改推进会1次,约谈电站业主1次,目前全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100%。四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新审批取水许可2套,延续取水许可4套,配合州级办理小水电站延续取水许可4套。按月开展红旗水库、大围山水源地水质检测,水质均稳定达III类及以上。

5.防范化解水利领域风险隐患。一是抓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2024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5次,整改问题隐患37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紧盯资金缺口项目,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密切关注新现河、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凹嘎河河道治理,玉屏镇龙古村片区自然能提水、新现镇虾青素基地供水等资金缺口较多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及时督促各方企业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抓好蓄水保供工作。目前全县库塘蓄水1560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20万立方米,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全力做好城乡供水保障,确保群众供水安全。

6.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28次,主题党日活动13次,党组会学习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成员讲党课4次。制定《屏边县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方案》《屏边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方案》《屏边县水务局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派驻纪检组组长作党纪教育专题党课辅导及违规吃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次。

7.稳步推进其他工作。一是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2个,完成投资1.2185亿元,完成县级目标责任的61%。二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10次,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开展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23个监管对象开展抽查检查,归集“双公示”数据19条。三是开展电站安全生产、防汛准备工作检查5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指导电站做好压力管道检测及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完成电站大坝鉴定评估27座,压力管道检测26座。四是开展水利建设项目监督检查9件,完成竣工验收3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1个。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职责及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23条)

⑴数量指标(16条):全年完成江河治理长度≥1.5㎞;年末库塘蓄水量≥0.15亿立方米;新开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段;全年征收水资源费≥150万元;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万元;用水总量控制≤0.487亿立方米;农村饮水安全宣传报道≥2次;监管工作信息报送≥4条;完成水利政务信息报送≥20篇;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4次;水库除险加固数量≥11座;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10.5万立方米;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未取得原因,此项指标值调整为0);中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已编制完成可研,但上级还未进行批复,故此项指标调整为0);新开工水库工程建设≥1件(因水库可研批复未取得 ,导致后续工程无法进行,故对此指标调整为0);中型水库零时工程动工≥1件(因水库可研批复未取得 ,导致后续工程无法进行,故对此指标调整为0)。

⑵质量指标(1条):农村饮用水水费收缴率≥90%。

⑶时效指标(4条):水旱灾情险情处理及时性;水旱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及时性;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⑷成本指标(2条):公用经费控制率≤3%;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2.效益指标(10条)

⑴经济效益指标(无)。

⑵社会效益指标(5条):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程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1.6%;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94%;质量事故控制情况≤0次;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情况≤0次。

⑶生态效益指标(3条):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80%;水土保持流失治理面积≥28k㎡;农村水质达标率≥75%。

⑷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水利项目对周围环境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持续影响情况;六大水系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情况。

3.满意度指标(2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群众满意度;水利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达到推动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屏边县水务局相关项目及日常工作成效得到显著提高。

2.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⑴绩效评价原则。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科学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统筹兼顾原则。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⑵自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室字〔2019〕37号)

⑶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2、附件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⑷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跟踪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信息,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拟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审阅资料。查阅被评价项目有关立项申报等文件及报表等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可以要求被评价单位和相关人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对需要非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比较分析法。依据下达的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等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等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的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⑸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3.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⑴前期准备。按照自评评分表,填报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⑵组织实施。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具体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科室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水务局2024年度批复预算88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75.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水务局2024年全年收入预算数885.49万元,2024年全年执行收入11671.53万元,比预算增1218.09%。

2024年支出预算数833.98万元,2024年执行支出11288.44万元,比预算增1174.82%,其中:基本执行支出827.72万元,比预算减5.46%,项目执行支出10460.72,比预算增104507.2%。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数827.72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数827.7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2024年全年新建江河治理项目1段,完成江河治理长度3.12646km;新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个,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增加18万立方米;完成红旗水库、团坡水库、白云水库等12座水库除险加固;年末库塘蓄水量达0.1503亿立方米;全年用水总量控制为0.486亿立方米;进行供水工程监督检查4次,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按国家水资源费征收规定,全年征收水资源费313.50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6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宣传报道11次;完成水利政务信息报送40篇;监管工作信息报送4篇。

因新华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需提级论证,故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未取得;桥田水库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但因环评批复未批复,可研也无法批复,故无法开展后续工作。

⑵质量指标:千人以下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5.49%

⑶时效指标:屏边县水务局实行全年值班制,汛期期间和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非汛期期间周末为正常上班制值班。做到对水旱灾情险情能及时处理,水旱灾情险情信息能及时报送;

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237.35%;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261.68%。

⑷成本指标:部门年度预算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及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行编制。2024年预算编制比2023年预算编制精减3%;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6%。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⑴经济效益指标:无。

⑵社会效益指标:2024年全县共拉送水470车次6287方,解决9877人供水问题、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个,稳步提升1665人的饮水保障水平。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94.36%,自来水普及率为88.24%。

制定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8份;督查检查4次。共上报一般危险源8条,重大危险源2条,危险源辨识度100%,管控率100%。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⑶生态效益指标: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8.1553k㎡,完成任务指标的100.55%;农村水质达标率为74.19%;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为100%。

⑷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县累计开展“清河行动”155次,清理污染物142.81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情况;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个,稳步提升1665人的饮水保障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测评,2024年项目建设区群众满意度为93%。水利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4%。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未完成原因:2024年水务局预定完成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后因新华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需提级论证,目前正在进行中。故将绩效目标值修改为0。

2.中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未完成原因:2024年水务局预定完成中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后因桥田水库环评未批复,致使可研批复不了,故将此项绩效目标值修改为0。

2.新开工水库工程建设≥1件未完成原因:2024年水务局预定完成新开工水库工程建设1件。因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故将此项目绩效目标值修改为0。

3.中型水库零时工程动工≥1件未完成原因:2024年水务局预定完成中型水库零时工程动工1件。因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故将此项目绩效目标值修改为0。

4.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万元未完成原因:因2024年审批项目仅4个,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根据当年项目审批情况来决定,故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稍做调整为1.66万元。

5.农村水质达标率≥75%未完成原因:农村水质达标率是根据测试农村水质情况得出,因环境条件,2024年实际测出农村水质达标率为74.19%。

三、绩效自评结论

水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7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部门整体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较好业绩。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7分)

⑴整体绩效目标设定(4分):设立的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自评得分4分。

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3分):设定的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自评得分3分。

2.预算配置(8分)

⑴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预算编制完整、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与履职目标相匹配,自评得分2分。

⑵基本支出保障(3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且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自评得分3分。

⑶重点支出保障率(3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支出保障率100%,自评得分3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8分)

⑴预算执行率(2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237.35%>80%,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261.68%>95%,自评得分2分。

⑵结转结余率(1分):水务局2024年结转结余资金383.09万元。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3202.8万元,结转结余率为-281971%。自评得分1分。

⑶“三公经费”变动率(1分):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4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2024年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小于0%。自评得分1分。

⑷“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4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1.6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35%,自评得分1分。

⑸政府采购执行率(1分):本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数,自评得分1分。

⑹收入合规(1分):2024年部门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自评得分1分。

⑺支出合规(1分):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具备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得分1分。

2.预算绩效管理(8分)

⑴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制度、措施有效执行,自评得分2分。

⑵落实绩效主体责任(2分):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自评得分2分。

⑶整改落实(3分):已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部整改,自评得分3分

⑷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1分):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自评得分1分。

3.资产管理(4分)

⑴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健全完整有效执行,自评得分1分。

⑵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得分2分。

⑶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自评得分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35分)

⑴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办完成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标准分值=100%,自评得分10分。

⑵实际完成率(10分):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率*标准分值=实际得分值。自评得分8.3分。

⑶完成及时率(7分):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该项得分=完成及时率*标准分值,自评得分5.8分。

⑷质量达标率(8分):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该项得分=质量达标率*标准分值,自评得分6.6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30分)

⑴经济效益(5分):2024年未设置经济效益指标,但2024年全年征收水资源费313.50万;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6万元。自评得分3分。

⑵社会效益(5分):2024年为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共拉送水470车次6287方,解决9877人供水问题。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个,稳步提升1665人的饮水保障水平。自评得分5分。

⑶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5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8.1553k㎡,开展“清河行动”155次,清理污染物142.81吨。自评得分5分。

⑷行政效能(5分):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自评得分5分。

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满意度情况得分95分>90分,自评得分10分。

自评得分93.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值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1. 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绩效目标值编制的合理性及灵动性,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及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值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领导小组与各科室的沟通,确保绩效目标值调整的及时性。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各科室对绩效目标实施调整的沟通联系,完整、及时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屏边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5年3月6日



附件【屏边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