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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lyhcyj/2025-0000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项目收入1362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282.8万元,资金执行率20.76%。

2、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项目收入30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3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收入610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129.95万元,资金执行率21.3%。

4、2024年省级防火经费:2024年省级防火经费项目收入9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5、2024年州级防火经费:2024年州级防火经费项目收入7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4.3万元,资金执行率61.43%。

6、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收入1050.09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554.89万元,资金执行率52.84%。

  1.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设项目收入1503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1221.85万元,资金执行率81.29%。

  2.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项目收入60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6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 2024年林长制工作经费:2024年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收入10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1.21万元,资金执行率12.1%。

    10、2024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024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项目收入166.75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89.48万元,资金执行率56.33%。

    11、屏边县荔枝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屏边县荔枝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项目收入50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5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2、屏边县2024年白肉枇杷高枝嫁接推广项目:屏边县2024年白肉枇杷高枝嫁接推广项目收入15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1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3、2024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024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收入195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20.55万元,资金执行率10.54%。

    14、2024年云南省对下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云南省对下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收入20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0万元,资金执行率0%。部分项目资金已具备支付条件,财政无库款保障。

    15、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收入238.14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238.1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6、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收入2122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0.11万元,资金执行率0.01%。资金到位较晚,项目正在筹备阶段。

  4.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收入67.67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计支出67.6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5. 项目绩效目标。

1、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进一步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巩固新一轮己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

2、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通过购买服务对秃杉进行促进开花结实实验,对1050亩良种基地进行砍草、采种等日常管理。

3、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全面保护天然林,天然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提高质量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向进一步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向进一步和谐发展转变,落实社会保险补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足: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歧策,天然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质量相关任务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

4、2024年省级防火经费: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县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预防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2024年实现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不低于1支,按年度计划及时购置防火物资,确保进入下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全面提升我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对县级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2024年州级防火经费: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县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 将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 预防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2024年实现县级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不低于1支/乡,按年度计划及时购置防火物资, 确保进入下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全面提升我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推广以水灭火,县级对乡级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5%,嘹望台、视频监控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综合防控火平全面提升。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对受损的栖息地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提高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开展林草系统管理的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相关任务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

  1.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增加造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强化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实能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和林木良种草种培有。

  2.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 保证防火队员日常工资支出、防灭火宣传品购买、物资装备购买、扑火机具维护保养,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用车维护、燃油、保险等支出,防火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经费,开展火源管理,防火宣传差旅费支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及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消防专业人员的培训,野外火源管控。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及森林生态安全。

  3. 2024年林长制工作经费:全县三级林长体系顺畅运转、发挥实效,全域护绿、增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制更加完备。全县森林覆盖率、蓄积浸地保护率及林草产业总产值得到提高,稳定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

    10、2024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一是按照“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总体要求,通过对省级公益林严格保护,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任务完成率达100%,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省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省级公益林实施合理补偿,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达补偿对象手中,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对林区森林林区毁林开垦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处理,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保证省级公益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高于4‰,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满足保障国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二是通过森林管护,确保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不低于下达任务数,妥善安置工程区国有职工,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森林管护,使得工程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工程区内林分质量提高,生态状况由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护林员从森林管护中获得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人以上,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4. 屏边县荔枝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枇杷母树园小平田基地、高海拔枇杷、荔枝、龙眼母树园嘎不底基地日常管理100亩;建设基地工具房30平方米,建设基地防塌方挡墙47立方米,工具房门前硬化105平方米,支付2024年专家技术服务费。

  5. 屏边县2024年白肉枇杷高枝嫁接推广项目:完成白肉枇杷高枝嫁接换种600亩。

    13、2024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县选聘生态护林员不低于195人,带动脱贫人口不低于780人稳定增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时保护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资源,加强生态护林员精细化管理,夯实推行林长制和乡村振兴的基础。

    14、2024年云南省对下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枇杷、龙眼培训、品鉴、推介6次,购置苗木6000株。

    15、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16、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17、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本着便于管理,利于管理、利于生产的原则,下设不同业务科室。工程管理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及统一物资采购供给的“二制-统一”, 严格按照国家根本建立程序进展建立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了解2024年度本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2024年度内所有实施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内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

  6.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方案)的函》;

    5. 其他相关资料。

    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a. 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b.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c.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d.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e. 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 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方案》的函文件确定评价对象。

    2. 组织实施。

    按自评方案要求,项目实施站所开展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表提交给规划财务科汇总。

    3. 分析评价。

    根据各站所提交的绩效自评表,汇总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详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

  7.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

  8. 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

  9. 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

  10. 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

  11. 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1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问题。

    附件: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 年 3月 3 日



附件【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