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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lyhcy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红河州、屏边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十)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与退耕还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2.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3.屏边苗族自治县林木种苗和草种资源管理站

4.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5.屏边苗族自治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6.屏边苗族自治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

7.屏边苗族自治县林权交易和林业大数据中心

8.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贷款服务中心

9.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工作站

10.屏边苗族自治县营林勘察队

11.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管理所

12.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独立核算、独立批复)

14.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独立核算、独立批复)

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在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严格生态公益林和国有林区管护,采取公司承包管护的方式,划分责任区,明确管护职责,切实做好全县654300亩生态公益林管护。二是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聚焦林草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度优化“发布总林长令、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巡林清单、林长述职”等5项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不断走深向实。三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年投入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3398300元,积极整合资源建强扑火力量,组建县乡两级扑救队8支,保持连续31年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记录。四是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扎实推进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五是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关爱大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浓厚氛围,累计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宣传、打击行动10余次,展虫害防治16900亩。

  1. 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退耕还林延长补助、低效林改造、森林防火、生态公益林及天然管护等林业工作,完成全县枇杷、苹果等示范基地建设及涉农补助资金兑付,达成全县低产枇杷品种替换,全县“十百千”工程提质增效,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抓实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实现生态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林农收入增加、生态扶贫成果巩固。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制度、措施有效执行。分。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已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部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已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度预算收入批复1821.09万元,预算支出批复1821.0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975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1821.09万元,调整预算数7929.91万元。支出合计5014.51万元,年度资金支付率51.43%。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初预算数1821.09万元,调整预算数7929.91万元,2024年全年执行收入9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02.43万元,其他收入48.57万元。全年执行支出5014.51万元,预算执行率51.4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合计27条,完成24条。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森林专业消防队员人数<=30人次:屏边县林草局2024实际聘用森林专业消防队员人数29人,未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的>=30人次。主要原因为是我县财力不足,年度防火经费无法保障森林专业消防队员工资开支,所以缩减了聘用人员计划。

2、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兑付<=90%: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兑付0%。主要原因为国库资金紧缺无法保证可兑付资金,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具备支付条件但无法支付。

3、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管补偿资金及时兑付率<=90%: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管补偿资金及时兑付率0%。主要原因为国库资金紧缺无法保障资金兑付。

三、绩效自评结论

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执行率51.43%,自评等级为“良”。部门自评综合结论: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县林草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监管有力,落实责任落实。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中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投入部分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过程部分总分20分,自评得分18分。扣分项具体为: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进度51.43%,小于95%扣减2分。

  1. 产出情况分析

    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出部分总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效果分析部分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应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重点项目和必需政府采购等。以期使预算编制更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更提高,预算执行力度更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2、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各科室对预算编制的沟通联系,完整、及时编制部门整体预算。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林草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 3月 3 日



附件【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明细表.xls
附件【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整体绩效自评表及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