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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zrzyj/2025-0002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包括: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和县级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是屏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目前全局内设机构10个(科室)、派出机关7个(自然资源所)、下属事业单位5个,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54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二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三是确保城乡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全力保障好发展用地需求。五是全力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六是全力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七是确保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八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九是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十是全力提升自然资源队伍形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二是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三是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四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五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六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七是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八是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①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②“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地形工作。

③做好屏边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绘制好屏边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总蓝图”。

④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有效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⑤抓实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转工作,为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扶贫产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近期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各项工作,2024年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等开展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对财政拨款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更加细化。在继续保留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结转结余等资金上报的基础上,又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重点对预算执行过程增加了部分考核指标。确保每项纳入绩效管理的预算资金都有细化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二是及时整理归档,对有关资料进行复印整理,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做好工作底稿。三是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四是及时整改,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逐条梳理,及时自行整改,做到对每笔资金支出严格控制。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财政拨款收入1043.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3.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3.30万元(本级财力1043.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增加。

2.整体收支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4年初结转结余资金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0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41万元;2024年度总计收入1846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940.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17524.44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1846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33万元、项目支出17524.4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结转结余资金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06万元(含其他收入资金0.0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41万元(含其他收入资金0.41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3.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2.全县的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城乡规划等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

3.屏边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地形。

4.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有效衔接区片综合地价实施,为征地工作做好前期指导工作;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技术服务和征地前期调查工作,力争确定成片开发批复文件,促进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征收。

5.屏边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绘制好屏边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总蓝图”。

6.抓实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转工作,为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扶贫产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7.继续加强在建的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

8.易地扶贫搬迁“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服务项目、不动产登记发证技术服务项目、“云灾备”项目、二级等保项目。

9.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尽快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威胁,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0.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有效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已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部门整体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较好业绩。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 目标设定,其中整体目标绩效设定: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基本支出保障: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支出保障: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

    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二)过程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100%,因项目进度影响拨款进步,结转结余率较高,此项扣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每年三公经费都在减少,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

  2. 预算绩效管理。本部门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涉及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3. 资产管理。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 部门履职。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完成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新增指标入库,收入流转资金,通过搬迁避让,全面解除地质灾害的威胁;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效解除地质灾害威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违法用地得到有效控制,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预算年度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都在97%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项目预算有出入,又来调整项目预算,主要是因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预算没有到的情况。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在以后的项目预算中,要朝多个方面去思考做预算,尽量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继续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相关制度文件、文本范本、规章流程;二是加强培训与交流,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预算绩效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三是努力使预算绩效评价得到有效应用,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使财政资金得到合法、合理开支。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2日



附件【2024整体支出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