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tj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自评的函》、《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要求,屏边县统计局对2024年度部门整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屏边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设9个内设科室,即: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科、普查科;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屏边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9名,共有22名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将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全省、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始终把握党组把方向的政治核心,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开展统计工作的“定盘星”和“指南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2、强化统计服务,着力做好纳规升限。继续抓好统计分析工作,增强统计调查分析能力,提高统计分析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当好参谋助手。强化与发改、工商信、住建和文旅等市场主体培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把控“四上企业”纳规升限工作质量,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升申报成功率。

3、强化数据质量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继续深入企业核实情况、检查统计基础台账,不断规范基层统计工作业务流程,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供可靠的质量保障。

4、强化统计监督,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是加大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责任意识和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与水平;增强本部门依法统计意识,通过内部监督检查,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从过去只查别人,转变为先查自己,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5、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州、县部署要求上来,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动员力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普查舆论环境。加强经济总量分析研判,按照2022年度的财务资料认真研判分析全县的经济总量情况,严格按照业务规范要求对“两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培训,加强重点企业重要指标监测和业务指导,确保五经普联网直报企业准确填报。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屏边县财政局批复屏边县统计局年初预算收入360.2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批复预算数中:基本支出343.23万元,项目支出17.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部门总收入43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33.57万元;2023年部门总支出41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98万元,项目支出74.59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3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33.57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20.36%;决算总支出为41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5.08%。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预算247.20万元,实际支出317.99万元,为预算的128.64%;(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预算75.53万元,实际支出54.51万元,为预算的72.17%;(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14万元,实际支出16.77万元,为预算的103.90%;(4)农林水支出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5.20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21.35万元,实际支出22.96万元,为预算的107.5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能够按照规定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后支付;加强制度适用性分析和检查,确保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三公经费”支出在合理范围,符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予以公布,信息真实、完整;项目组织管理方面,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管理规定和资金管理要求,红河州统计局根据自身职责及项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下达了《屏边县统计局制度汇编》等管理制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主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的财政项目共涉及5个项目资金文件。在分析相关要求、收集资料基础上,整体支出评价小组制定出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自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撰写了《2024年度屏边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3)《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 (财预〔2013〕53号);

(6)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8)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4〕25号 );

2.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一级指标: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项目特点分别设定绩效目标(详见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项目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

3.评价标准

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屏边县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与部门总体目标任务同部署同安排,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并设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明确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小组办公室主任,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

1.前期准备

①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定并完善《屏边县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屏边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屏边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屏边县统计局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屏边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 )》,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

②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

2024年初,我单位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科室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③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

我局2024年开展了1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于2024年4月对各科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在培训会上强调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进行了讲解,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为深入人心,并要求各科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科室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2、组织实施

屏边县统计局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函》要求,为确保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按规定全面、客观、如实地反映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严谨务实的态度,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统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部门整体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较好业绩。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屏边县统计局制定的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与该局主要职责相符。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2024年屏边县统计局支出预算年初批复共36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3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2024年经费收入共43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98万元;项目经费93.59万元。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屏边县统计局人员编制22人,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6.36%,在编人员控制良好。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县统计局2024年经批准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8万元,比2023年经批准的预算数为4.32元下降0.0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0.93%,屏边县统计局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成果逐步显现,其中,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变动率分别为:0.00%、-0.93%、0.00%。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0.68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1)2024年预算支出下达数433.57元,预算完成数414.57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96.5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下达数339.98万元,预算完成数339.98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0%。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完成数312.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完成数27.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下达数17万元,预算完成数74.59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438.76%。

(2)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数360.23万元,预算支出下达数433.57万元,预算调整增加73.74万元,预算调整20.47%,预算调整的原因:一是追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二是上级补助的调查监测工作经费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3)2024年计划支付的资金总数360.2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414.57万元,支付进度率为115.08%。2024年末累计结转结余总额为0.00万元,2024年结转结余率0.00%,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00%。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提供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报表,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支出调整数27.06万元,实际支出27.0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00%,公用经费整体控制情况一般。

(4)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4.28万元,实际支出0.6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5.89%,总体控制较好。

2024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支出情况:

公务车辆购置及车辆运行费用实际支出0万元,控制率0.00%,本年未发生车辆购置和车辆运行费用(因为在做年初预算时单位公务用车还没有处置)。

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0.68万元,控制率15.89%,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接待陪餐人员。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

屏边县统计局为加强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定了《屏边县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屏边县统计局收支管理制度》《屏边县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屏边县统计局工作规则》《屏边县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屏边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财务管理职责、经费资金管理、费用开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2)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

通过抽查屏边县统计局资金支付相关凭证,屏边县统计局资金支付已按照内部审批权限设置执行了相关单据的审核、审批。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屏边县统计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2023年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

(4)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方面

屏边县统计局的会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完整。

3.资产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屏边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且基本得到了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末资产总计52.10万元,其中:

①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年初数14.05万元,年末数26.26万元。

②固定资产年初净值25.37万元,年末净值25.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67.4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1.88万元)。

③无形资产年初净值0.00万元,年末净值0.31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原值0.33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折旧0.02万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1.统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2024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编印《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11个住户调查点样本规模户记录的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

3.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发展统计调查、住户调查工作,开展对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和支出的重点监测,准确反映我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确保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农民支出等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养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5.2023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2024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编印《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县统计局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狠抓作风效能革命,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工作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高标准做好分析研判。围绕年初两会确定的目标,扎实作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做到“一月一监测,一月一研判”。在做好日常统计监测的同时,定期对县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走势,深刻剖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增强前瞻性和主动性,提高统计分析预警能力。今年以来,及时发布《屏边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精心组织编印《统计信息专报》20期,《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10期,为部门提供数据咨询9次,上报工作简报23期,各类信息52条,其中1篇统计信息专报获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决策和引导部门抓好落实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2.优服务推进升规纳统。围绕重点项目以及准规模企业纳统存在的堵点难点,主动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靠前服务,做好跟进服务,提高纳统效率。今年以来联合县发改、县工商信、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实地开展18户目标企业摸排核实工作,并对升规纳限政策要求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对初步确定的拟升规纳限企业逐一开展再排查、再核实,并建立“日监测、周通报、月调度”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工作进度情况。2024新增“四上企业”7户,大个体2户,分别是:工业企业1户、建筑业1户、批发业1户、零售业1户、住宿业1户、餐饮业2户、服务业2户,为屏边经济平稳向好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3.全方位开展统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规范行业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年先后开展了工业、贸易、投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劳资等培训,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同时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乡镇、企业开展业务指导,今年以来共服务企业82次,指导单位乡镇97次。通过开展各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再培训,用以会代训、上门指导的方式提高统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升统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为建设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基层统计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4.高质量完成统计调查。构建“专业指导员+辅助调查员+记账户”的1+1+N分层指导联络体系,通过“日审核指导—季调研培训—年总结慰问”方式,实现调查点培训、服务覆盖率100%,不断提升记账户记账能力和积极性。2024年春节发放实物补贴121份,发放宣传品90余份,云南省调查总队为“两员”每户发放了一个价值100元的保温杯。制定下发《屏边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辅助调查员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单位编制人员的限制,我局统计人员主要工作和精力都集中在数据审核和上报,我县取得执法证人员仅有1人,造成屏边县统计局执法难度较大、法制力量不足的情况。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建议提高统计业务培训范围及频率,加大培训投入,开展网络授课、专业机构及学校讲座教学、单位内部先进工作经验交流等多方位多方向的培训方式,提升屏边县统计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严格按照《云南省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和报告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宣传培训,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积极鼓励单位内部培养储备专业的统计执法人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屏边县统计局根据本次绩效自评的结果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及落实:

在业务人员缺口及工作能力提高方面,加强统计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补充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情况,加大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财务基础知识,提高会计核算能力。一方面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再钻研,确保不遗漏相关知识点。另一方面将财务报销及审核要点进行归纳整理,并建立规范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和完整。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明确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认真履行事前审批职责,同时全面梳理财务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完善流程控制,抓严抓实财务日常管理,确保了全局财务运行健康有序。

三是强化内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个项目责任科室和资金管理科室间的沟通和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优化绩效指标,进一步减少和避免指标执行偏差,确保全年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没有可能对绩效生产重要影响的情况。

(二)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没有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其他

屏边县统计局没有其他情况。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统计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