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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dszx/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第四中学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支付办公经费215.32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实际支付单位办公经费46.24万元,完成项目进度37.13%,剩余资金将于2025年预算经费未到达时使用。

2.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算统计2024年春季资助困难学生855人,其中住校生772人,走读生83人;2024年秋季资助困难学生876人,其中住校生831人,走读生45人。预算123.3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做到边缘易致困学生资助率100%、残疾学生资助率100%。实际支付123.30万元,完成项目100%。

3.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营养改善中央直达资金项目,项目编码:532523241100002834450。为完成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面覆盖,预算时统计学生人数1050人,按照国家标准执行5元/生.天,本年实际到位资金预算150.43万元,包含2023年指标2024年下达58.05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实际支付125.99万元,其中2023年指标全部支付完成,完成整体目标83.75%。剩余资金将于2025年第一季度及时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财政拨款215.32万元,总体目标全年预计支付单位总办公经费215.32万元的80%,实际支付单位办公经费79.94万元,完成项目37.13%。

2.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财政拨款123.30万元,总体目标全年预计支付实际支付123.30万元,实际支付123.30万元,完成目标100%。

3.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营养改善中央直达资金项目,项目编码:532523241100002834450。财政拨款额度150.91万元,总体目标全年预计支付指标90%,实际支付125.99万元,完成整体目标83.75%。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以上所有项目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所有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财务开支实行校长(书记)审批制度。所有的经费开支必须在经手人签名、说明支出款项的理由后,由主管副校长审核,最后报书记签名审批。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标:全面促进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覆盖营养改善;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普通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学校平稳发展,满足学校教学需求。

绩效评价对象:本校全部教师、学生。

绩效评价范围:本校全部教师、学生。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绩效评价依据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绩效评估机制文件>的通知》(屏财发〔2020〕20号)。

2.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a.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b.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c.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d.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e.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2)评价指标表

结合教师计算机购置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要求,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我们设计了三级指标体系框架,其中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提炼了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同时我们对每个指标进行了清楚的解释,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具体指标表详见附表:民族小学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4.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教代会); 按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

按工作方案要求,屏边县第四中学开展自评工作。

3.分析评价。

我校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支付单位办公经费215.32万元,实际支付单位办公经费79.94万元,完成项目37.13%。绩效评价得分89分,评价等次为“良”。

2.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财政拨款123.30万元,实际支付123.3万元,完成项目100%。绩效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次为“优”。

3.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营养改善中央直达资金项目,项目编码:532523241100002834450。财政拨款额度150.91万元,实际支付125.99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次为“优”。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资金执行

10

4

40%

产出指标

50

47

94%

效益指标

30

29

97%

满意度指标

10

9

90%

合计


100

89

89%


二级、三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自评得分

资金执行(10%)

数量指标

资金数量

10

215.32万元

79.94万元

4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人数

50

=1050人

1050人

47

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学生人数

=879人

879人

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人数

=6人

6人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进度

215.32万元

79.94万元

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数比例

≥99%

100.00%

时效指标

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

≥6%

2.30%

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

=100%

100.00%

成本指标

生均公用经费初中生均补助标准

=940元/年·生

=940元/年·生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00元/年·生

=200元/年·生

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人数

=6000元/年·生

=6000元/年·生

效益指标(3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屏边县教育事业发展

30

≥95%

≥95%

29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学生满意度

10

≥95%

≥80%

9

受助家长满意度

≥95%

≥95%

总分

100

自评得分合计

89



2.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资金执行

10

10

100%

产出指标

50

49

98%

效益指标

30

30

100%

满意度指标

10

10

100%

合计


100

99

99%



二级、三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自评得分

资金执行

数量指标

资金数量

10

123.30万元

123.30万元

10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补助寄宿学生初中人数

50

=831人

=831人

49

补助非寄宿学生初中人数

=83人

=83人

质量指标

接受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占比

≥95%

95%

补助标准达标率

=100%

99%

时效指标

补助经费及时发放率

=100%

100.00%

成本指标

寄宿学生初中生资助标准

=1500元/年.生

=1500元/年.生

非寄宿学生初中生资助标准

=750元/年.生

=750元/年.生

效益指标(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受助家长熟悉该项目程度

30

≥95%

100%

30

社会效益指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

95%

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

≥98%

99%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学生满意度

20

≥95%

≥95%

10

受助家长满意度

≥95%

≥100%

总分

100

自评得分合计

99



3.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营养改善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资金执行

10

8

80%

产出指标

50

48

96%

效益指标

30

30

100%

满意度指标

10

9

90%

合计


100

95

95%


二级、三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自评得分

资金执行

数量指标

资金数量

10

150.43万元

125.99万元

8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学生人数

50

=1050人

1050人


支出进度

150.43万元

125.99万元

48

质量指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达标率

=100%

100.00%

补助标准达标率

=100%

87.98%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

=100%

100.00%

成本指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

﹦1000元/年.生

87.98%

效益指标(30%)

经济效益指标

30



30

社会效益指标

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

≥95%

99.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学生满意度

10

≥95%

≥90%

9

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

≥95%

≥95%

总分

100

自评得分合计

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一: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单位办公经费215.32万元,实际支付单位办公经费79.94万元,未支付部分将于2025年使用。项目执行率为37.13%。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4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工作办结率情况

我校2024年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按时完成校内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情况

我校办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37.13%,我校本年未能按时全部完成年初计划80%的支出计划。此两项满分20分,自评得分19分。

3.质量达标率情况

我校认真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部分类别支出未达到年初设置比例,如培训费年初计划占比6%,但实际支出为2.3%。此项满分20分,自评得18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我校办公经费使用项目的应用已达到到年初绩效目标要求。义务教育办公经费均用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开支个,故不产生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我校通过办公经费使用 ,完成学校日常采购、办公等事项。对我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此项满分30分,自评得29分。

项目二: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金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第四中学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并且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项目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决策情况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23.30万元,实际支付123.30万元,项目执行率为100%。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工作办结率情况

我校2023年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在校领导的组织开展下按时定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情况

我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圆满完成年初计划的项目工作,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学校未严格按照补助对象实施(个别脱贫户长期不稳定未提供家长银行卡账号和信息导致无法资助,资金发放给其他家庭较为困难学生)。此两项满分20分,自评得分19分。

3.质量达标率情况

我校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工作任务完成率均为100%。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我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使用项目不纳入经济效益考核。

2.社会效益。

我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使用 ,完成国家对困难学生的补助计划,得到家长认可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实实际际存在困难的家庭给与了关键性的帮助,社会效益明显。此项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项目三: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营养改善中央直达资金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该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并且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项目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决策情况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本年下达资金150.43万元,实际支出125.99万元,剩余未支付部分将于2025年年初支付。项目执行率为83.75%。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8分。

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工作办结率情况

我校2024年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按时按标准完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的采买、加工到学生食用。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2.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情况

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83.75%,顺利完成年初计划的项目进度,因支付凭证的开具与整理等需一定时限,故部分款项延迟付款。此两项满分20分,自评得18分。

3.质量达标率情况

我校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在伙食加工方面因学生个体差异较大未获得全部好评。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9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该项目属于国家对贫困地区家庭的资助,对学校单位不产生经济效益,不做经济效益评价。

2.社会效益。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应用已达到到年初绩效目标要求。帮助广大家长减轻孩子在校过程中的饮食压力,社会效益较明显。此项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各项目支出内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极大程度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力和效率。同时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及部分效益指标设置较具体、清晰、可衡量。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屏边县第四中学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025年2月18日




附件【四中附件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