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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rdbgs/2025-0000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精神,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人大工作经费、人大调研经费、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人大培训经费、会议费、立法经费、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等共8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人大工作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十二届县委第60次常委会议纪要,同意安排各专委(室)每年工作经费由2万元调整为5万元;后因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上调经费,共为92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人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2024年度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4〕26号)的批复,批复人大工作经费92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下达人大工作经费9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初结转结余8.48万元,实际下达100.84万元,实际使用76.53万元,结余23.95万元。

  2.人大调研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十二届县委第60次常委会议纪要,同意安排人大调研经费2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人大调研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人大视察调研工作,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屏财复〔2024〕26号),批复2024年人大调研经费2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下达屏边县人大调研经费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实际使用0.15万元,结余1.85万元。

3.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十二届县委第60次常委会议纪要,同意安排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和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4〕26号)的批复,批复2024年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下达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实际使用2万元,结余0万元。

4.人大培训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十二届县委第60次常委会议纪要,每年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经费10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人大代表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培训,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4〕26号)的批复,批复2024年人大培训经费10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下达人大代表培训经费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实际使用0万元,结余10万元。

 5.会议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屏政办发〔2021〕26号),核定2024年会议经费20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人大会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人大2024年人代会、常委会召开,完善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第十七次会议后续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2024年年初预算,批复安排2024年屏边县人大会议经费20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下达会议经费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20万元,上年结转4.78万元,实际使用17.22万元,结余7.56万元。

6.立法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立法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3〕45号),核定2024年立法经费2万元,根据《屏边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通知书》(屏财预〔2023〕122号)《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制定工作经费20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立法经费主要用于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对全县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有效执行。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年结转10.88万元,实际使用8.98万元,结余1.9万元。

7.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安排2024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4)14号),核定2024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9.8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加强代表服务和保障,强化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升改造“人大代表联络室”,为组织代表进站(室)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补贴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加强代表仪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视察工作,激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职。。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2024年追加预算安排下达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9.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9.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实际使用4.8万元,结余5万元。

8.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1)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4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4)29号),核定2024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7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基层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和阵地,组织开展上下级人大联动的重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2024年追加预算安排下达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实际使用4.3万元,结余2.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人大工作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保障机关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履行赋予的职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稳定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全年共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接受辞职6人次,依法作出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决议决定8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次,组织644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接访群众1862人,收集意见建议257件,为群众办实事748件,组织21批次1083名州、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考察学习,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1次,按期办复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4件建议和以往B、C类建议,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2.人大调研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人大代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工作评议、询问等方式,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夯实代表履职基础、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提升代表履职成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稳定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按照工作计划,发挥人大自身优势,综合运用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推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的10项民生实事项目有序开展,配合省州人大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1次,组织644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接访群众1862人,收集意见建议257件,为群众办实事748件,听取和审议“两规划两方案”,对7家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一些重要审议意见向县委专题报告,并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3.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参政议政、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培训、评议等活动,加强人大代表履行能力,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充分发挥参与决策及桥梁纽带作用,达到向全国人大村委会及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提出建议,发挥下情上达的作用。实现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高质量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推荐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提升履职能力、当好桥梁纽带、积极参政议政、完成交办任务。参与代表视察,全国、州、县人大代表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人大培训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统筹开展学习培训,按照工作计划,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为代表充电蓄力,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5.会议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规范有序、高质高效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保障县人大2024年人代会、常委会召开,完善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第十七次会议后续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6.立法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对全县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我县立法工作水平,以立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围绕乡风文明建设开展立法,圆满完成《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省州县党内报批、县人代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等工作;组织6名立法工作人员赴广西南宁、四川成都等地参加立法能力提升培训。多形式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宪法诞生70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活动;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

7.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加强代表服务和保障,强化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升改造“人大代表联络室”,为组织代表进站(室)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补贴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加强代表仪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视察工作,激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职。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加强代表服务和保障,强化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对20名组成人员进行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加强代表仪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视察工作,激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职。

8.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基层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和阵地,组织开展上下级人大联动的重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多渠道、多形式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培训、考察学习活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年内组织21批次1083名州、县、乡人大代表到贵州、昭通等地就种养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着眼于标准化建、规范化管、常态化用目标,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启动实施8个县乡代表家站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搭建完成88个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力促社情民意“指尖”传达,人大代表“云端”履职,努力实现群众“码上提”,代表“马上办”,高效推动群众急难愁盼建议办理工作。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改善改造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成立屏边县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人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使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调查。负责人大机关专项经费使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屏边县人大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屏边县扎实推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为项目经费规范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屏边县人大2024年度项目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绩效对象和范围

屏边县人大纳入绩效评价项目8个,涉及项目资金166.94万元,使用资金113.98万元,绩效对象占总项目的100%。分别为:人大工作经费、人大调研经费、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人大代表培训经费、会议经费、立法经费、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自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2〕17号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绩效评估机制文件〉的通知》(屏财发〔2020〕20号)等要求、《屏边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精神;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项目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详见附件。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产出指标”分值权重50分,“效益指标”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招标”分值权重10分,共计100分。

4.绩效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法。通过对项目资料进行审阅,查阅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管理过程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分析比较法。依据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5.绩效评价标准

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6.评价抽样

围绕项目前期管理、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重点查看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按照抽查金额不低于资金总量30%的比例要求,重点抽查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资金效益明显的重大项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在2022年初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4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精神要求,积极开展2024年部门项目自评,绩效由相关科室填报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人员填报,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

我单位按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指标体系、单位收集的资料以及实地调查的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支出共8个,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自评得分

1

人大工作经费

95.2

2

人大调研经费

81.6

3

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100

4

人大培训经费

80

5

会议经费

93.8

6

立法经费

96.6

7

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

89.8

8

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92.2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人大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全年共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接受辞职6人次,依法作出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决议决定8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次,组织644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接访群众1862人,收集意见建议257件,为群众办实事748件,组织21批次1083名州、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考察学习,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1次,按期办复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4件建议和以往B、C类建议,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2.人大调研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按照工作计划,发挥人大自身优势,综合运用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推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的10项民生实事项目有序开展,配合省州人大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1次,组织644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接访群众1862人,收集意见建议257件,为群众办实事748件,听取和审议“两规划两方案”,对7家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一些重要审议意见向县委专题报告,并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3.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通过参政议政、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培训、评议等活动,加强人大代表履行能力;参与全国、州、县人大代表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及桥梁纽带作用,达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提出建议,发挥下情上达的作用。实现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高质量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推荐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4.人大培训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本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约成本,本年未组织代表培训。

5.会议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保障县人大2024年人代会、常委会召开,完善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第十七次会议后续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6.立法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围绕乡风文明建设开展立法,圆满完成《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省州县党内报批、县人代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等工作;组织6名立法工作人员赴广西南宁、四川成都等地参加立法能力提升培训。多形式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宪法诞生70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活动;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

7.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加强代表服务和保障,强化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对20名组成人员进行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加强代表仪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视察工作,激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职。

8.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多渠道、多形式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培训、考察学习活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年内组织21批次1083名州、县、乡人大代表到贵州、昭通等地就种养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着眼于标准化建、规范化管、常态化用目标,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启动实施8个县乡代表家站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搭建完成88个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力促社情民意“指尖”传达,人大代表“云端”履职,努力实现群众“码上提”,代表“马上办”,高效推动群众急难愁盼建议办理工作。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改善改造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依据

1)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2)立项程序规范性: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4〕26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的通知》(屏财预发〔2023〕8号)、根据《屏边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通知书》(屏财预〔2023〕188号)下达2022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立法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3〕45号)、《屏边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通知书》(屏财预〔2023〕122号)《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制定工作经费、《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安排2024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4)1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4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4)29号)等相关文件资料,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有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 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

 完善制定了《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经分析评价,屏边县人大专项经费项目活动组织管理严密,项目统筹协调较好,大部分指标基本完成。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人大工作经费:全年共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接受辞职6人次,依法作出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决议决定8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次,组织644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接访群众1862人,收集意见建议257件,为群众办实事748件,组织21批次1083名州、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考察学习,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1次,按期办复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4件建议和以往B、C类建议,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2.人大调研经费:综合运用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推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的10项民生实事项目有序开展,配合省州人大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1次,组织644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接访群众1862人,收集意见建议257件,为群众办实事748件,听取和审议“两规划两方案”,对7家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一些重要审议意见向县委专题报告,并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3.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提升履职能力、当好桥梁纽带、积极参政议政、完成交办任务。参与代表视察,全国、州、县人大代表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人大培训经费:本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约成本,本年未组织代表培训。

5.会议经费:保障县人大2024年人代会、常委会召开,完善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第十七次会议后续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6.立法经费:组织6名立法工作人员赴广西南宁、四川成都等地参加立法能力提升培训。多形式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宪法诞生70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活动;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

7.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加强代表服务和保障,强化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对20名组成人员进行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加强代表仪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视察工作,激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职。

8.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年内组织21批次1083名州、县、乡人大代表到贵州、昭通等地就种养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着眼于标准化建、规范化管、常态化用目标,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启动实施8个县乡代表家站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搭建完成88个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力促社情民意“指尖”传达,人大代表“云端”履职,努力实现群众“码上提”,代表“马上办”,高效推动群众急难愁盼建议办理工作。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改善改造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人大工作经费:依法行使职权,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机关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基层人大工作环境;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履行赋予的职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稳定发展。

 2.人大调研经费:引导人大代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及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3.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提升履职能力、当好桥梁纽带、积极参政议政、完成交办任务。参与代表视察,全国、州、县人大代表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人大培训经费:本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约成本,本年未组织代表培训。

5.会议经费:规范有序、高质高效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6.立法经费: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对全县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有效执行。

7.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加强代表服务和保障,强化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升改造“人大代表联络室”,为组织代表进站(室)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补贴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加强代表仪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视察工作,激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职。

8.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高效推动群众急难愁盼建议办理工作。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改善改造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管理规范。

各工(委)室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二)制度完善,监督有力。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规范、有序的实施。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

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支出进度较缓慢。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截至12月31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较缓慢,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达到支付条件,由于财政库存紧缺未能按期支付。

(二)对项目绩效管理意识不足。 前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管理监控、绩效档案的管理方面集中在办公室财务科,具体项目实施的工专委(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不高、认识不到位。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体制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培训,全体干部职工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对项目实施的各工(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切实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34




附件【附件2-2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