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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dbgs/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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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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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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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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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大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州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设工作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关3个。分别是: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人员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职工47人(行政人员44人,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29人(其中离休干部0人,退休29人。)。遗属补助3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始终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科学谋划人大工作,扎实推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权,切实做好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工作。根据年度工作流程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工作任务
(1)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自觉围绕县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植根人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县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县人民团结奋进、推动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我县立法工作水平,以立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3)监督工作: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调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4)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县域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适时听取县人民政府有关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跟踪督办落实,促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5)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宪法宣誓等工作。
(6)代表工作: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督办力度,完善代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7)自身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改进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总支出11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28万元,项目支出113.98万元。结转结余93.72万元。
部门整体保障人员工资、保险及办公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保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常务委员会会议;保障各专、工委室依照职能开展监督、视察、执法检查等各项活动;切实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工作; 科学谋划人大工作,扎实推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在2022年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按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编制《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
按工作方案要求,财务室作为资金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及时收集资料并确定评价对象。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3.分析评价
按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指标体系、单位收集的资料以及实地调查的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4〕26号)的批复,2024年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09.76万元,其中:(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1109.76万元。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10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76元,项目支出106.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全年收入决算数121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44万元,项目支出166.94万元;其他资金0.60万元,整体支出决算数11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28万元,项目支出113.98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结转结余93.72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总收入1217.98万元,整体支出决算数11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项目已达到支付条件,由于财政库款调度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支付。预算执行率92.31%。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项目总体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按进度顺利进行,并通过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部门整体支出全年执行率92.31%,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经费质量有保障、效益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各项年度指标值,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预定状态。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4年总收入1217.98万元,总支出1124.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3.72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全年执行率92.31%;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执行率为68.03%,非财政拨款执行率为0%。主要原因为项目已达到支付条件,由于财政库款调度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支付。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经过自评分析,2024年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得分97分,自评扣分3分,自评等级为优。我单位将根据评价结果,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及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成效。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投入指标分值为15分,自评得分15分。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细化,目标可衡量,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预算配置安排合理,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根据具体工作及时开展,已圆满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4年过程指标分值为20分,自评得分17分。
1.资金到位率:整体项目全年收入决算数1217.98万元,纳入此次绩效评价的资金1217.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整体项目支出全年支出决算数资金1124.26万元,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2.31%。未完成所有支出进度主要原因一是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2.33%,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2.31%,二是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5996元,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596元,结转结余率906.04%。
3.预算绩效管理:本单位制定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制定或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对1-6月和1-9月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并对其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绩效评价相关材料;按时限要求及时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对预决算信息公开。
4.资产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单位所有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资产处置规范,账实相符;无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的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自评得分35分。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全年共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接受辞职6人次,依法作出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决议决定8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次,组织644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接访群众1862人,收集意见建议257件,为群众办实事748件,组织21批次1083名州、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考察学习,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1次,按期办复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4件建议和以往B、C类建议,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效果指标分值为30分,自评得分30分。
我单位通过部门履职,持续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和宣传人大工作。促进了基层工作减负,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提高部门行政效能。按照部门职责持续为民代言、为民发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了职权,切实做好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根据工作流程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因工作需要追加了部分经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部门履职或项目实施的工作时效。
2.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阶段性执行进度未到财政要求。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0〕158号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实际执行过程中,因财政库款调度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支付,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72.33%,截至12月31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2.31%。未达到未到财政关于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3.具体项目实施的部门对项目绩效管理认识不足。 目前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管理监控、绩效档案的管理方面集中在办公室财务科,具体项目实施的委(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不高、认识不到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科和对项目实施的委(室)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加强各项目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切实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3.树立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对项目实施的委(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针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证预算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管理规范。
单位内部各委(室)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项目的管理规范。
(二)制度完善,监督有力。
制定一系列符合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规范、有序的实施。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
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科学应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绩效评价无问题整改情况,工作中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
附件1: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 03 月 04日
附件【附件1-2附件1-3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