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8-06284
-
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4-27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本级)
十四、州对下级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9月成立,是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设有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政府自身建设科、网络信息科等科室,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
1.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继续抓好“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积极协调进驻部门将所有与群众、企业直接联系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并逐步规范、完善和调整优化服务窗口设置,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功能。
2.推进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中介超市各项规则,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最大限度服务好业主,为项目增效提速。
3.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一是做好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与各乡镇、各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各有关部门及时认真组织学习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按要求做好事项录入、核查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到位,不错不漏,进一步推行内部流转系统化,实现“一网”通办,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设备采购资金。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请示汇报,争取采购设备资金的支持。
4.加强电子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加大与县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州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调整县市评审专家入库标准,扩充县市专家库队伍,确保我县招投标项目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严格编制预算,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在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下,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切实做好支出的细化,为部门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总体思路: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分别是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和屏边县政务服务中心。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在岗实有人数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职人员分别为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无在编实有车辆,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屏边县政务的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本级)
十四、州对下级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收入145.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1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0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支出145.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总支出增加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有关规定调增工资福利、公积金及工作经费,故预算增大。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201(类)-03(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的日常支出113.88万元、“208(类)-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9.48万元、“221(类)-02(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1.6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总支出145.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万元);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预算项目支出。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日常经费支出比2017年预算增加19.95万元,增长15.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有关规定调增工资福利、公积金及工作经费,故预算增大。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收入145.04万元,预算总支出14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0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45.04万元,其中2010301款行政运行收入113.88万元,占总收入的78.52%;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8万元,占总收入的13.43%;2210201住房公积金11.68万元,占总收入的8.05%。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支出145.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88万元,占总支出的7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万元,占总支出的13.43%;住房保障支出11.68万元,占总支出的8.05%。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需要,未预算此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到我局调研、指导工作以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培训以及各县市交流学习等产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比2017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局未预算此项经费。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计划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未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57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1.06万元,固定资产72.75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47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执行数增加9.09万元。主要原因:部门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商品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利息收入为0.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件【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