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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511-668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总体目标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对机动车辆号牌申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申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总体绩效目标

  交警大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机关,依法行使道路交通管理职权。交警大队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办理车辆牌证等业务。

  (三)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1、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

  6、强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

  7、开展全省交通案件质量网上考评;

  8、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展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

  (四)单位绩效完成报告情况

  1、针对城区交通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判,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逐步取消文化路全段大围山广场一侧、建设路等停车位40个,在移动公司、电力公司、老地税局、凹嘎路口等巷道宽阔地域施划停车位,进一步满足中心城区停车要求,新增私家车停车位50个,摩托车停车位30个。对清理、新增车位耐心解释,前期以教育为主,并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大张旗鼓地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2、以城区违法行为多发地为重点,联合交通、城建部门对交通标线不全、不合理的路段进行排查,完成城区8条主干道标志、标线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小型汽车摩托车停车位施划、大货车规定时间禁止进城等标志建设,做到标志禁令完整、醒目。城区共设置各类交通标识标牌25块,汽车临时停车泊位526个,摩托车停车位1059个;

  3、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每周二、四为集中整治日,从交警、住建、运政、市场监督、农科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轮流带头整治,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从严、从重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摩托车占用小车位停放、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各类影响城市形象和畅通的违法行为,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车辆的管理力度,形成常态化管控。共召开联席会议10次,开展52次联合执法;

  4、集中清理易堵路段占道经营、以路为市情况,还路于交通、还路于民,城区巡逻组流动巡查时收缴用板凳、石头、锥形桶、轮胎等占用小车车位行为,共收缴各类物品300余件;

  5、开辟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栏,每天将在整治行动中拍摄的机动车违法行驶、停靠、占道经营、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共曝光乱停乱放车辆600余辆,着力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意识。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1200人次,警车300辆次,查处私家车乱停乱放6320起,拖移“僵尸车”6辆,清除长期占用停车位挖机2辆,暂扣二轮摩托车650辆,暂扣三轮摩托车56辆,暂扣货车8辆,暂扣驾驶证125本,开展现场警告教育1200起,发放规定车辆禁止入城告知书8000份。

  (五)开拓创新,协调联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多样化。大队以“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交通安全月”、“两个教育”、“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农村”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民警深入到客运公司、黄磷厂、电力公司、烟草公司等单位,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二是以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为契机,组织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参战,报道整治效果,对查获的违法行为案例予以曝光,教育驾驶人安全行车,不酒后驾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超员超速车,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努力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三是针对中小学生行为特点,为中小学生制作了喜闻乐见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先后组织民警到机关幼儿园、高级中学、玉小民小等学校,同广大师生共同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广大中小学生要遵章出行、文明出行;四是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结合“八进”宣传活动,大力加强重点场所宣传教育。在农村客运站、农贸集市、苗族花山节等场所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等形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参与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共进入15个单位和学校,进入行政村20个,社区4个,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播出光盘15场次,张贴宣传挂图130套,悬挂横幅52幅,摆放展板80余块,上安全课13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为交通安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

  公安局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有关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职、强化监管、深入督查,从严从重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做好部署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督查等各项阶段工作,并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紧密结合,确保实效。

  (六)、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开展项目专项工作支付的采购款7.66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对项目资金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申请审批程序。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在执行中要求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在支出管理上,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从严管理。支出必须符合财经纪律、财会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和渠道办理,不得相互挤占。不办理无计划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在资产购置方面,要求按政府采购程序选取质优价廉的产品,禁止超标准采购、“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等情形。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从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方面规范了预算项目的管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中分别对预算项目的流程管理、资金安全管理、实施进度等进行了明确。同时,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云南省屏边县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云南省屏边县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屏边县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云南省屏边县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共同遵照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和渠道办理,不相互挤占。不办理无计划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2、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度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19年度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情况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2019年云南省屏边县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作为附件上传)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

  附件:1. 2019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