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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mzf/2024-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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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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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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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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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屏边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我县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资金配置为目的,开创财政拨款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新局面,具体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自然资源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大力宣传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全县7个乡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屏边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只有1个单位机构,无下属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截至2019年12月,部门人员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2019年预算资金安排
2019年我单位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0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91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支出56.0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32.72万元,奖金支出4.67万元,住房公积金20.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2.24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9万元,培训费(职教费)0.07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在职(福利费)0.05万元;交通费(车辆经费)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8万元,退休费(福利费)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5.48万元;退休生活补助:20.16万元.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工作及时,成果显著
按照机关的工作部署,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自评与财政评价,圆满完成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并且评价效果显著。一是能够准确编报预算和绩效目标表,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预算、决算信息。二是财政资金支出合规,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会计信息真实。三是预算执行中的“三公”经费等指标达到控制目标。四是结余资金能够按规定时间及时结转,财政资金运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五是机关财务人员多次参加财政局组织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培训,加强了沟通交流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绩效评价工作处于初级阶段,绩效评价制度还不健全、指标体系设定较为简单,传统的人为估算因素还仍较大,所以,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许多尚待改进之处。
六、下一步对绩效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相关制度文件、文本范本、规章流程;二是加强培训与交流,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预算绩效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三是努力使预算绩效评价得到有效应用,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使财政资金得到合法、合理开支。我局将搞好预算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2020年的预算编制和预算公开工作,总结往年经验,确保2020年的预算收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屏边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年1月6日
附件【屏边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