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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34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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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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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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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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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屏边县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号:屏财联发〔2021〕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200万元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12317、0873-3221032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 屏财联发〔2021〕4号
屏边县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屏财联发〔2021〕4号 附件1: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下达表.xls】
附件【屏财联发〔2021〕4号 附件2: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屏财联发〔2021〕4号 附件3、4:2021年第一批上海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绩效执行监控表、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