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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33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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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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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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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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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检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行〔2015〕102号)相关规定,县财政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于2021年4月14日,对屏边县红堆酒店开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询问、实地检查的形式对屏边县红堆酒店进行了检查。屏边县红堆酒店按照签订的《2021年至2022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书》履行协议价格,严格按照协议确定的各项协议价格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等凭证,没有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的行为发生,也没有在协议期内提高协议价格的行为。屏边县红堆酒店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符合标准,且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全部客房和会议室用于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二、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会议定点场所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服务质量。
屏边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