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323-713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5-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一是充分发挥云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效能。督促各地加强系统应用,与日常工作同步,做到录入及时、数据齐全、信息准确;二是制定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管理科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开展随机抽查,发生突发事件时进行协调处置工作。同时,做好重点人员的全面排查工作,着重从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是否有重新犯罪的迹象等方面进行排查,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重点帮扶,通过帮助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信心,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犯罪,切实做好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发〔2021〕14号)文件,屏边县财政局拨入社区矫正专项经费6.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6.00万元,执行率100%。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购买社区矫正辅助工作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紧紧围绕维护稳定、推动和谐、服务发展,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挽救人、教育人和塑造人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制衔接、有效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最大限度地激发教育矫正对象真诚悔改、服从管理、积极向上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阶段性目标:上半年,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社会的平安稳定工作,要求全县各乡镇对管辖范围内的社矫对象的移交衔接工作、日常监管工作、重点人员的监管等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避免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水平,营造安定的社会气氛。下半年,做好全国教育整顿活动查纠整改环节中涉及社区矫正案件的自查、筛查、联合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做好“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推进工作,做好2020年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启动工作。开展社区矫正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出来的各类问题,制定下发了执法检查通报。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的各项项目目标任务,实现我县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屏边县司法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屏边县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管理科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县相关政策要求,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按照项目申报立项制定项目实施预算安排,组织项目实施。

  成立了以屏边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司法专项经费项目进行评价。强化全面绩效管理,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开展工作。

  屏边县司法局按照社区矫正专项项目的要求,设立了项目管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管理流程情况

  (1)立项管理

  完善立项依据→比对立项标准→听取立项建议→开展立项评审→进行项目筹备→明确项目责任。

  (2)项目规划与监控

  进行项目规划→项目计划跟踪→偏差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3)风险跟踪与变更控制

  风险跟踪→变更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4)结项管理

  申请结项→结项评估→关闭项目→明确项目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了解掌握2021年社区矫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评价对象及范围:2021年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屏财发〔2020〕188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0〕158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指标体系。

  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预算执行、产出、效果、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执行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7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2: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预算执行率: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4.评价方法。

  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数据分析: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3)问卷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社区矫正专项项目涉及资金6.00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实地勘察抽取资金6.00万元,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等,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等。

  2.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指标评分和报告撰写等。

  3.分析评价。

  (1)资金管理

  本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

  一是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考察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二是预算执行率,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用以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包括:①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支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②财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2)组织实施

  本指标包括绩效自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一是绩效自评,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2-09)开展自评工作。

  二是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三是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是否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社区矫正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根据自评结果,社区矫正专项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环节,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2021年度在开展组织实施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本项目实施完成时间、项目投入经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率、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对帮教措施的满意度等项目指标都已实际完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全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人次

  400人次

  1250人次

  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

  0.3%

  0

  项目实施年度内完成

  2021年度(1年)

  2021年度(1年)

  项目实施投入经费

  6万元

  6万元

  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率

  0.2%

  0

  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率

  ≥95%

  100%

  社区矫正对象对帮教措施的满意率

  ≥95%

  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实施的《2021年云南社区矫正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为各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屏边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着力点,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规范化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履行刑事执行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具体决策指标分析:

  本指标包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

  1.项目立项。

  本指标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

  (1)立项依据充分性。

  该指标考核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社区矫正专项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

  (2)立项程序规范性。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社区矫正专项项目申请、设立过程中经过司法局预算申报并通过屏边县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批复。

  2.绩效目标情况。

  本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

  (1)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指标主要考核是否设置了具体、明确的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与项目紧密相关。本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

  该指标主要考核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指标的设置情况。本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清晰、细化、可衡量。

  3.资金投入。

  本指标包含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

  (1)预算编制科学性。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本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本项目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积极稳妥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项目过程情况指标分析:

  本指标包含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

  1.资金管理。

  本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

  (1)资金到位率。

  该指标主要考核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社区矫正专项项目预算资金6.00万,实际拨入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本项目共到位县级财政资金6.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实际支出财政资金6.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指标用以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包括:①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支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②财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社区矫正专项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

  2.组织实施。

  本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该项目制定了合法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是否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措施,该项目合同书等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本指标主要包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三级指标。

  1.产出数量。

  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经过现场查阅凭证和资料等,社区矫正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集中教育人次计划完成400人次次、实际完成1250人次。产出数量的实际产出与计划产出比率为312.5%。

  2.产出质量。

  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该项目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0。

  3.产出时效。

  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该项目的项目实施年度为一年,最终实际完成时间也在一年。

  4.产出成本。

  该指标反映了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该项目预算成本6.00万元,实际支出6.00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本指标包含社会效益、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

  1.社会效益。

  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情况,该项目实施使得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率为0。

  2.可持续影响。

  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的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使得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率达100%,对后期发展有可持续性影响。

  3.满意度。

  评价过程中发放30份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有效调查问卷。经过统计计算得出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屏边县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规定,以管得住、矫正好为目标,加强了教育矫正工作;以完善工作制度为抓手,规范了各个环节的执法行为;以建设县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为契机,完成了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建设;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切入点,发现并解决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对象。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执法人员大部分缺乏相应的专业素质,导致监管信息化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与省州要求有差距,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未实现数据化和信息化监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一体化平台操作不熟练,相关数据采集、录入、上传偶尔不能准确及时报送。

  七、有关建议

  组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人员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信息化运用,提升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