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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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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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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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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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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商务、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务、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商务、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全县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6)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全县电子、新材料、绿色食品、先进制造、生物、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7)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8)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9)负责全县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县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10)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协调配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1)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国防动员中民航、交通战备、战区恢复工作。
(12)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13)承担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4)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城市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15)负责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6)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发展;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7)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9)执行贸易救济政策。
(20)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1)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负责监管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22)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申报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和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
(23)完成上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经济运行保增长。以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为抓手,加强工业企业运行监测,找准增长点和运行短板,紧盯16户规上存量企业进一步释放产能,力争实现产值31.3亿元,增长17.2%。紧盯黄磷厂、制药厂、水泥厂等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积极做好企业用电服务、市场销售等工作,助推企业全面释放产能;积极服务黄磷厂磷渣磨粉、硅肥实验等,延伸产业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完成新现、和平、白云、白河4个乡镇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全力推进虾青素、水果深加工等在建项目促投产。
2.抓精准招商提成效。始终树牢招商引资“第一菜单”思想,精准出击、主动作为,力促全县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线索搜集,拓宽工业招商引资渠道。以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转移区域为招商重点,开展精准招商,重点谋划好水产业及大理石、木材深加工等项目,开展产业招商;二是强化服务理念,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树牢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理念,围绕手续办理、要素保障、资金争取等提供全方位服务。
3.抓统计入库促上限。加强规上企业培育,按照“抓大促小、扶小做大”的思路,进一步加强规模企业储备库建设,将重点企业纳入统计监测,定期梳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及时解决,着力保障企业升规入库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推进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行业统计入库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应入尽入”。紧盯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达限和临限企业,不断提高企业质量和规模,进一步壮大在库体量,全年争取纳规围山菽香等3家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4亿以上;入统限上好又多、伊天阁、云梯酒店、和平加油站等13家商贸企业,实现销售额9800万元以上,为我县工业、商贸迈上新台阶增添发展后劲。
4.抓企业服务促发展。紧盯问题优服务,加强企业精准帮扶,做好生产要素保障,以持续在线的状态深化联企“送解优”行动,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州、县各项惠企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政策宣传贯彻,充分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全力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继续推进送政策上门、“干部联系企业”等帮扶行动,加强统筹,持续跟进,全心投入,通过一站式、保姆式服务,树立工商信局作为工业商贸企业“娘家人”的良好形象,加大纾困解难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积极培育、引进新外贸企业,鼓励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实现外贸工作的转型升级。
5.抓社会消费提活力。培育消费热点,持续激发消费潜力,组织同心圆、好又多、天天乐超市和屏边美食协会充分利用节假日、周末搞活消费市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线上促消费及产销对接活动,举办美食节大赛,积极营造消费氛围,刺激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组织重点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重要展会,为企业搭建展示产品、交流经营关系平台,拓宽县域农特产品销售交流渠道。
6.抓园区建设促开放。充分抓住国家、省、州支持河口快速发展的机遇,利用好屏边的优势,规划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新现加工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争取纳入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聚集区,待条件成熟后再争取纳入省级园区,壮大园区经济。
7.抓安全生产促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工业商贸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和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稳定推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与财务科、经济运行科、市场运行科、经济贸易科、信息和信息化产业科、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综合管理科、节约能源科、资源综合利用科、中小企业服务科、工业园区科、综合研究与政策法规科、军民融合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节能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由于屏边苗族自治县节能监察大队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核算,导致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9.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24.73万元,下降8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72.68万元,下降88.89%;其他收入减少52.05万元,下降99.90%。2023年减少了项目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县专项资金支出和屏边县农特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6万元,占总支出的29.87%;项目支出883.14万元,占总支出的70.13%;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32.51万元,下降89.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30万元,下降23.46%;项目支出减少10117.20万元,下降91.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项目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县专项资金支出和屏边县农特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3.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0.27万元,用于保障两新党组织按要求完成党建工作。
2、2023年县茶厂和双龙茶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出43.87万元,用于支付县茶厂和双龙茶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3、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奖补资金支出57.6万元,按文件要求全部用于补助市场主体奖励资金。
4、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支出500万元,用于支付天然虾青素加工基地项目“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
5、屏边县天然饮用水绿色发展示范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9万元,用于支付屏边县天然饮用水绿色发展示范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建设项目编制费支出。
6、屏边县中药饮片加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万元,用于支付屏边县中药饮片加工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7、屏边药膳美食开发研究经费13万元,用于支付屏边药膳美食开发研究报告费用。
8、工信局审计整改资金15万元,用于支付工信局审计整改。9、2022年工作经费1.50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办公支出。10、屏边县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用于支付屏边县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配套设施、初设批复等前期工作。
11、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27%。与上年相比增减少662.68万元,下降46.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县专项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遗属人员工资支出,局机关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和屏边县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奖补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28.56万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23.85万元,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7.7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及职工大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4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4%。主要用于2150517款产业发展支出203.9万元,用于支付屏边县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支付屏边县天然饮用水绿色发展示范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9万元;2150899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43.87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县茶厂和双龙茶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9万元,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29%,完成年初预算的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决算为0.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71%,完成年初预算的21.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7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9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万元,下降7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节能监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对各个企业进行相关培训等商务洽谈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0万元,比上年减少93.97万元,下降76.04%,2023年减少了以前年度结转基本支出资金支付园区建设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1036.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38万元,固定资产16.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88.3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经营收入支出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开表2024082302411151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