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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xczx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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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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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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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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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及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127.353372万元。
根据《屏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屏边县2021年度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屏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屏边县2021年度第三批(第一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2019年收回重新分配资金、2020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补短板净结余资金重新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办)按照上报的《屏边县扶贫办2021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屏边县扶贫办2021年第三批(第一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屏边县扶贫办收回2019年、2020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短板净结余资金重新安排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批准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项目3个,总投资 1127.353372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46.32万元,收回重新分配资金81.033372万元,实际使用1068.989516万元,结余58.363856万元,已收回。
2021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505.2万元,受益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719户,共办理续贷108户519.3万元,展期608户2963.10万元。
2.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万元。
为部门开展调研、督查检查、会议培训等提供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紧紧围绕县委扶贫开发决策战略部署,依托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屏边脱贫攻坚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加大“10.17”扶贫日宣传报道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该项目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获贷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经济困难问题,持续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动作用,实现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助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走深走实。
该项目实施后,提高了脱贫人口的经济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缓解了生产生活压力。 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乡村振兴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职责分工:本着便于管理、利于管理、利于工作的原则﹐项目办公室下设项目管理组﹐人员由相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组与有关项目业务科室一起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实施,不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标准和内容﹐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总结经验﹐解决矛盾﹐积极推进项目﹐及时负责向局党组报告。
管理流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酝酿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监控阶段、项目评估阶段流程管理。
组织实施:一是根据《红河州银保监分局 红河州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 红河州扶贫办转发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红银保监发〔2021〕79号)精神,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复核和金融机构审核的程序,严格申报、公示、审批程序,贴息资金采取报账制,采取按季贴息的方式,借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后,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承贷银行,由承贷银行通过农户开立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账户将贴息资金发放借款人。二是根据县乡村振兴局2021工作计划,统筹使用县本级各项经费,按工作进度使用经费。
制度建设: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重在组织和制度保障上下工夫,夯实工作基础。一是组织保障。为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部门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3月,成立了屏边县扶贫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财务科,负责全办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度保障。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结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屏边县扶贫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同时,为全面提升县扶贫办的综合管理水平,优化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管理控制模式,制定了《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我办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本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及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3.绩效评价范围: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及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屏政发〔2020〕17号);
(5)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要求,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设计了四级指标体系框架,其中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提炼了5个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细化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表详见附件2-2: 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1、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调查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 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抽样测评、收集材料等相关工作,对该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3分,评价等次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产出 | 50 | 50 | 100% |
效益 | 30 | 30 | 100% |
满意度 | 10 | 10 | 100% |
合计 | 90 | 90 | 100% |
2.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1.5分,评价等次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产出 | 50 | 49 | 98% |
效益 | 30 | 30 | 100% |
满意度 | 10 | 10 | 100% |
合计 | 90 | 89 | 98%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2.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分值100分,评价得分99.3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过程情况分析 (分值10分,评价得分9.3分)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根据《关于请求批复屏边县扶贫办2021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屏开办〔2021〕1号)、《关于请求批复屏边县扶贫办2021年度第三批(第一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屏开办〔2021〕7号)和《关请求批复屏边县扶贫办收回2019年、2020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短板净结余资金重新安排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屏开办〔2021〕6号)等相关资料,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目有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资金投入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2.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①资金到位率:该项目预算资金1127.353372万元,于2022年6月全部到位,单位纳入此次绩效评价的资金投资为 1127.3533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046.32元, 剩余资金58.363856万元,预算执行率92.8%。
③会计核算规范性: 项目资金建立了专账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未发现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④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
1.产出数量(分值12.5分,评价得分12.5分)
实际完成情况:贷款余额28549万元,已达指标值28000万元。
2.产出时效(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
完成及时性:已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
3.产出成本(分值12.5分,评价得分12.5分)
项目已在计划资金内完成。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
通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助推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减轻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负担,解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资金筹措难问题,带动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稳定持续增收,实现平稳有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项目覆盖建档立卡户数:受益建档立卡户6870余户,已达指标值6800户,该项指标得分30分。
(四)满意度(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指标值为“≥90%”,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满意度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策落实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入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动作用,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一是进一步做好信贷投放。5月24日,县财政局、县人行、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办)联合转发《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函》(屏财联发﹝2021﹞3号),按照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县建立风险补偿金的政策,面向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贷款,努力满足贷款需求,做到精准投放、能贷尽贷。通过贷款投放帮助他们发展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家畜家禽养殖业和开展经营,带动农户收入提高生活改善。2021年以来,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505.2万元,受益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719户。二是进一步加强续贷和展期管理。加强同承贷银行的沟通对接,对于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且未办理过续贷或展期的,严格审慎情况,给无风险无不良记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予以办理续贷或展期,切实做到应续尽续、应展尽展,避免简单“一续了之”“一展了之”。2021年以来,共办理续贷108户519.3万元,展期608户2963.10万元。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一是多形式全面宣传。在全县76个自然村均安装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栏,通过短信方式向全县16000余户建档立卡户宣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在58辆出租车LED电子屏进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滚动宣传,县联社九个营业网点通过LED电子屏进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滚动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海报、挂历、折页,在移动平台发送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建档立卡户会贷会用,能贷尽贷。二是全方位入户宣传。组织驻村队员、村组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农户家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宣讲,对有贷款需求、符合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条件的农户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帮助其申请贷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同联动,提高业务办结率。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在线办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网上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工作,相关申请事项全部通过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人、村委会、乡镇、县乡村振兴局、承贷金融机构一条线申请审批流程,简化了贷款手续,方便服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指定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村委会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发动基层党员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及时动员提交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线上申请。各乡镇及时对申请表单进行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做好申请复核工作;承贷金融机构快速处理申请表,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放贷效率。申请表上申请人信息、贷款用途、贷款金额、现有债务填写清楚,对信息填写有误的及时退回更改,做到当天事项当天办理,确保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高效办理、精准放贷、能贷尽贷。2021年以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提交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审批表共711项,已完成放贷673项。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业务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各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的影响;三是基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基层财政所业务员、乡镇扶贫专干等力量与项目资金管理实际需求相比仍显薄弱,给财政扶贫资金规范化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七、有关建议
由于是按季贴息,建议在每个季度末就安排好下一季度的贴息资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屏边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屏边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