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328-11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工作,对全县行政审批、政府自身建设、管理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以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对外服务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等工作。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7月7日正式挂牌运行,后加挂屏边县行政审批局、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项目4个,项目经费共计40万元,分别是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5万元、政务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12万元、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用于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日常工作运转。

  阶段性目标:用于支付全局办公费、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务服务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导向,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构建为民、便民、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坚持以更好服务各方主体为根本目标,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变化、新要求,立足规范流程、健全机制、强化服务,注重提升整体业务能力;进一步抓实“12345”政府热线;统筹兼顾,营商环境优化再提升;大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的发放。

  阶段性目标:用于支付全局办公费、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差旅费、劳务费、政务大厅礼仪培训、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

  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群众思想,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阶段性目标:提升改造后的县政务服务大厅能够满足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应进必进”的要求,提高群众办实事满意度。

  4.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

  总体目标: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旨对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人员办理事项结束后对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便民度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从而发现问题,对症下药,及时整改,促进政府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阶段性目标:用于支付购买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费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科相关通知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班子经集体决策研究通过,由财务科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科相关要求做2021年年初预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经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经费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预算指标,使工作经费开支取得更大、更多的效益成果。

  2.管理流程

  本着便于管理,利于管理的原则,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科室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县财政局预算科的沟通交流、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

  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工作经费的个性指标,确定部门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表及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制度建设情况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先后制定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多项制度,形成包含财务、项目、决策等内容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项目集体决策,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规范,确保项目经费执行到位,规范使用、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及自我评价,了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费管理是否规范、经费使用是否有效,检验经费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

  3.绩效评价范围。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7)《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8)《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21〕35号);

  (9)《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屏财预〔2022〕09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科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参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工作经费的用途,秉承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及项目绩效指标,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年度目标执行情况

  10

  10

  产出

  50

  50

  效益

  30

  30

  满意度指标

  10

  10

  合计

  100

  100

  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2.政务服务工作经费

  政务服务工作经费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年度目标执行情况

  10

  10

  产出

  50

  50

  效益

  30

  30

  满意度指标

  10

  10

  合计

  100

  100

  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3.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

  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年度目标执行情况

  10

  10

  产出

  50

  50

  效益

  30

  30

  满意度指标

  10

  10

  合计

  100

  100

  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4.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

  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年度目标执行情况

  10

  10

  产出

  50

  50

  效益

  30

  30

  满意度指标

  10

  10

  合计

  100

  100

  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项目总体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按进度顺利进行。

  1.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

  用于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日常工作运转,财政拨入5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支付全局办公费、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已全部列支完成。

  2.政务服务工作经费

  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财政拨入26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支付全局办公费、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差旅费、劳务费、政务大厅礼仪培训、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已全部列支完成。

  3.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

  有利于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能够满足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应进必进”的要求,财政拨入12万元经费已全部列支完成。

  4.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

  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前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财政拨入3万元,用于购买“好差评”评价器2.99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0.01万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总体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项目经费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绩效指标明确,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在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决策;符合项目经费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已按规定内容、时限,并入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信息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部门职责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经费总体目标和项目经费用途,做好项目绩效评价产出指标体系分析,并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通过定量和定性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客观准确地评价出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使财政资金得到更好的运用。

  1.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经费

  本项目主要包含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指标设置合理,均已完成各项指标值,年初预算批复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用于支付办公费0.96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0.5万元;网络通讯费2.24万元;差旅费0.26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0.43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

  2. 政务服务工作经费

  本项目主要包含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指标设置合理,均已完成各项指标值,年初预算批复2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用于支付办公费12.38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1.66万元;劳务费0.72万元;网络通讯费0.3万元;差旅费1.73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1.09万元,培训费0.32万元;福利费1.65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

  3. 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

  本项目主要包含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指标设置合理,均已完成各项指标值,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将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项目装修尾款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达100%。

  4.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

  本项目主要包含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指标设置合理,均已完成各项指标值,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购置“好差评”评价器13台,支付购置费用2.99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及政务服务大厅运转稳定,提升改造后的政务服务大厅,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及企业,为他们提供温馨和谐的办事环境,且全年无重大设备、设施损坏影响正常办公事件发生;部门竭诚服务,优质高效,团结合作,全年无投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工作。二是强化绩效管理,目标完成到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各项绩效目标实施范围广,覆盖面大。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绩效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先后制定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多项制度,形成包含财务、项目、决策等内容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项目集体决策,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规范,确保项目经费执行到位,规范使用、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项目经费严格执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随着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不断严格,财务工作的不断细化,对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财务人员要不断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并加强自身的培训学习,更好的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考核。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2022年4月8日

  



附件【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