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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mzzjswj/2024-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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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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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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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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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2-09〕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1年度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1)搞好民族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搞好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
(3)搞好少数民族贫困扶持。
(4)搞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
(5)搞好外事参观接待工作。
(6)搞好民族文化研究与开发。
(7)搞好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
(8)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辖区内的宗教事务。
(9)完成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下属的独立职能部门,从2021年6月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现有编制一共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部门实有在职人数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发展。补助少数民族村委会文化活动经费;补助各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排查调处民族矛盾纠纷;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排查宗教相关问题,调解宗教群众矛盾,和谐宗教氛围,促进“和谐寺观教堂”、三支队伍培训、宗教重点难点矛盾调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维护宗教群众稳定,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措施,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发展,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工作。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
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落实该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并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制度建设
根据相关的绩效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屏边县民宗局实际,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了本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指标库;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五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再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24852.18元,其中: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2124852.18元。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24852.18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852.18元,项目支出160000元。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1368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为41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8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26万元,项目支出190.6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10.26万元,决算支出总计386.89万元,执行率94.30%。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合计196.05万元,支出合计196.26万元,执行率100%;项目支出收入合计214万元,支出合计190.63万元,执行率89.0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屏边县民宗局整体支出设定1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6个,占总指标数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了“昆河公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滇越铁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芷白公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制定工作。
2.加快推进“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2021年,争取中央、省、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5万元,开展示范县建设项目1个、示范乡镇建设项目1个、示范村建设项目3个。
3.开展抢救、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口传文化、音乐舞蹈、体育、技艺、建筑、服饰、餐饮和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对22名考取二本以上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进行救助,一次性补助每人2000元。
4.利用“1月云南省民族团结宣传月”11月红河州民族团结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时机,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5.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开展本单位互联网涉民族宗教敏感信息排查,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开展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代表队参加公祭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依法管理宗教,做到关闭宗教活动场所,停止各类宗教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6.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年来,我县未发生民族宗教矛盾,总体保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7.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30期,3191人次。今年6月组织召开了屏边县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10月召开了屏边县各民族学会座谈会,12月组织召开了屏边县宗教团体代表人士座谈会。
8.创作一支民族团结进步广场舞并向广大爱好者进行推广,同时订购了1000套民族文化广场舞T恤分发各个广场舞爱好者。举办了屏边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约签订暨民族团结进步千人志愿服务队成立仪式。成立了屏边县民族团结进步千人志愿服务队,订购了1000套屏边县民族团结进步千人志愿服务队志愿服装,分发各乡镇、县属各部门。组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内容的征文活动,评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2021年9月30日举办了屏边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全县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9.与河口县、马关县签订了《屏边河口马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联盟框架协议》《屏边河口马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联盟公约》。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个,州级示范单位10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校1所,1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申报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3个。拟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0个、示范家庭100户。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县民宗局完成了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总分15分,得分15分)
1.目标设定分析:2021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且可量化。
2.预算配置分析:2021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无缺口,且不存在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总分20分,得分19分)
1.预算执行分析
(1)2021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及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不再按权责发生制结转结余,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账务核算,冲减收入,故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3)“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9.24%,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4)2021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制定了《屏边县民宗局内部控制制度》《屏边县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均进行规范整改;按时完成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等工作。
3.资产管理分析:根据国家、省、州、县级财政制定相关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进行采购、入账、管理、报废。定期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总分35分,得分35分)
1.重点工作情况分析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始终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到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我是中华民族”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举办1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召开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50人,6000余人签订《新进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
(2)高质量推进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对红河发展三个示范定位及州委对屏边工作要求。制定《屏边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区三年行动计划》,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工作专班,总结提炼一项机制、一个平台、二项创新、三个常态、六个抓实的“11236”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思路,召开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座谈会,编制《2021年屏边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重点工作方案》,与河口县、马关县签订跨州连县接乡民族团结进步联盟,促进三县各族群众在工作、生活、文化中相互嵌入式的交往交流交融。成功申报省级示范单位1个,州级示范单位10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校1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100户,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3个。
(3)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安排815万元开展“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3个,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持续开展“五进”活动,启动阿姆黑天主教堂修缮工作,协调组织好红河州2021年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赴屏现场教学活动,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暨宗教界人士培训会议,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6)充分利用“1月云南省民族团结宣传月”“11月红河州民族团结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宪法日”“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时机,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及各种民族宗教宣传资料12520份。
2.数量指标分析
完成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5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次,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7次,开展培训31次,构建各民族共同繁荣交流交往活动6次,慰问宗教界人士5次,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救助22人。
3.质量指标分析
未发现民族或宗教领域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率=100%,所有年初目标按质按量完成。
4.时效指标分析
2021年部门整体目标在年内已全部按时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
5.成本指标分析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成本人员经费196.48万元,年初预算项目16万元。
(四)效果情况分析(总分30分,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发展,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开展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民族团结思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保障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宗教和谐和顺、边疆长治久安。
3.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
通过民族地区群众反馈,部门项目实施地区群众满意度达90%及以上,对本部门开展工作服务满意度90%及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领导干部对绩效管理的认识理解不到位,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致使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人员对这项工作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二是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要达到预期效果还需努力。
(三)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绩效评价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2、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科学编制预算方案,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准化。严格审核后上报预算方案;预算下达后认真执行,强化监督,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环节效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经费支出进度达到标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落实绩效目标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功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项目经费。实施计划完善,流程顺畅,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重视与涉及部门多方沟通,明确总目标,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弥补绩效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