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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2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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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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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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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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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部门整体使用和项目使用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2年项目使用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2〕38号文),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纳入县级年初预算资金总额2240.052895万元,其中项目使用1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绩效管理,分别是科技三项费年初预算3万元、县农办工作经费年初预算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专项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万元,其余项目资金均为后期追加预算。
项目1: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制作信息牌子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办发〔2018〕8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政发〔2019〕1号)、《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红农科环发〔2019〕2号)、《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红河州“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设立该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户厕信息牌子6000片、公厕岗位职责10片、公厕保洁信息栏10片、公厕字样10片、公厕男女字样10片、宣传画1000张。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下达资金3.18万元,全部用于村公厕管护牌子制作,资金执行率为100%。
项目2:屏财农发〔2022〕6号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省级确定的“绿色食品牌”九大重点产业和州级确定的六大重点产业,在全州13个县市共设立120个固定观测点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支持,其中屏边县4个固定观测点,每个观测点每年报送1季度、2季度、3季度和全年年报数据共4次。完成州农业局每年下达的“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遗传资源现场核查,完成大围山微型鸡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申报鉴定一批新资源,协助完成国家、省基因库部分畜禽遗传材料的采集任务。
2.新增高标准农田0.82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0.02个等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强。
3.开展1次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及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相关业务培训;开展1次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相关业务调研;对2021—2022年符合条件并成功申报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州级示范社进行奖补。到2022年新增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个以上,新增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以上。
4.设立州级“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固定观测点4个,每个固定观测点每年度报送数据4次;举办品牌打造专题解读培训、“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培训各1次,达5人/次。州级“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固定观测点上报数据完成率达到100%。项目从2022年1月实施,12月结束。补助每个固定观测点每年工作经费≦1500元;补助每个县市每年开展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统计监测指导工作经费≦1万元;品牌打造专题解读培训、“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培训每天人均成本≦220元/次。项目辐射带动固定观测点企业销售收入增长5%。辐射带动就业人数增加5%。固定观测点企业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固定观测点企业每季度连续报送数据率到100%。固定观测点企业满意度达到95%。
5.由各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同建设银行开展培训,培训1200人次,通过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业务规则,完成屏边县辖内“一部手机云企贷”APP企业会员达到65人。7、到2022年12月底,全县培训仲裁员20人次,调处纠纷40起。8、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查缺补漏,调整完善,巩固提升前期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确保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通报表扬一批改革先进典型。
6.统一收集处理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农发〔2022〕6号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下达28.1万元,其中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0.2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业务补助)专项资金1.6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3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及屠宰性)专项资金5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奖补)专项资金1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一部手机云企贷”推广培训)专项资金1.5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1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2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专项资金1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资金10.2584万元,资金使用率37.47%。
项目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和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从2019年起,根据省下达的建设任务,由州和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在新华乡、和平镇、白云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33万亩。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施土壤改良工程,逐步提升耕地质量。2021年度完成选址、初设,实施方案批复、招投标、启动建设;2022年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总投入2426.802924万元,已使用资金2128.09810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7.69%。项目资金投入分别为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54.16万元、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高标准农田续建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专项资金12.8万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管护经费2万元、2021年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费26.6万元、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857.382924万元、屏财农发〔2021〕16号2021年高标准农田管护省级专项资金1.27万元、屏财农发〔2021〕3号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经费8.59万元、屏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5.9万元、屏边县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服务专项资金5万元。
项目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背景:招募特聘农技员,培育示范主体,集中力量通过技术引进、试验示范获得并转化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成果,以提升我县农业科技创新和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培训基层农技人员69人、建设示范基地2个、开展基地主推技术展示4次、聘特聘农技员5人、培育示范主体3个。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2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17.2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9%。
项目5: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配套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上级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家畜家禽发病率及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实验室仪器设备购买≥3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预[2022]61号聂正友等43户屠宰户县外调入猪肉产品交通补贴专项经费35万元,资金使用34.9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94%;屏财农发〔2022〕2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使用;屏财农发〔2022〕14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8万元;已使用1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2.5%。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专项经费2万元,已使用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及屠宰性)专项资金5万元,已使用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屏财农发〔2021〕3号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4万元,使用3.99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95%;屏财农发〔2021〕9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7万元,使用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屏财农发〔2021〕4号强制免疫、检测与监管专项资金38.05216万元,使用37.9621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79%。
项目6: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项目背景:2020年以来,云南省昭通、普洱、昆明、怒江、迪庆、文山、版纳等多个州市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我州先后从外来生猪产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非洲猪瘟防控任务艰巨,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州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与越南毗邻,边境线长达848公里,其中陆界582公里、水界266公里(河流),涉及13个乡镇44个村委会235个自然村或村小组。有3个国家级口岸,边贸集市和互市点14个,大小通道102条。境外疫情通过往来人员携带、走私、便民互市、野猪移动等途径传入风险高,边境地区便民通道多,大多没有天然屏障,防堵任务十分艰巨。统一收集处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屠宰户权益,稳定生猪价格和市场稳定工作开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统一收集处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防止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防止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农发〔2021〕4号2021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7万元,使用6.994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91%;屏财农发〔2021〕3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0.204万元,使用0.024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1.76%;2022年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经费0.65万元,使用0.038264元,资金执行率为5.89%。
项目7: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强承包地管理,开展二轮延包试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双绑”企业和合作社的指导支持,提高“双绑”企业和合作社产业帮扶能力,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与市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8%以上,支持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规范发展,提升农民合作社标准化生产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2.完成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经济管理统计、农村固定观察调查任务。在全州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2个,益农信息社示范社8个,构建和完善我省现代农业流通体系,推进农业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
3.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成省级监测任务157批次以上,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30个以上;开展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申请登记保护工作;
4.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开展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全县肉产量不低于0.97万吨,保障全省肉蛋奶供应,加强生鲜乳饲料兽药监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推进云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和渔业渔政信息化建设,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5.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农业种质资源保种场(区库圃)、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开展农作物纯度种植鉴定、品种试验和品种验证性试验和地方畜禽品种性能测定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总投入193万元,已使用金额146.710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6.02%。项目资金投入分别为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6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专项资金3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9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123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专项资金2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专项资金1万元、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专项资金15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市场与信息化)专项资金4万元。
项目8: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2022年,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规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研发经费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科技特派员、科技三项和“三区”人才。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制定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日、双创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方案,动员县域内企业积极申报科技中小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2.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水稻完成水稻新品种8—10个种植展示、玉米10—15个新品种的示范、展示;
3.在受援村开展水稻玉米栽培技术培训1期,培训人数达50人以上;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日、双创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4期,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6期,涉及企业26家(其中:规上企业15家,规下企业11家),发放宣传300余份;完成2021年度研发经费统计上报4900.7万元;
4.积极组织5户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全年共开展各类科技培训69期4114人次。积极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创新创业,为贫困山区群众提供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服务。服务期计划开展科技培训10期380人次以上,印发各类种植和养殖技术资料10000份以上,培育新型主体5个以上。
5.培养科技人才,为全县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累计认定和培养“两类”人才14人;
6.通过实施红河州杂交玉米新品种种植展示示范15个,实施优质水稻新品种种植展示示范8个,举办了2期玉米栽培技术培训,培训人数达132人。
7.2022年组织申报科技特派员12人,组织2人参加省州三区人才培训。选派科技特派员4人到村开展科技服务,全年共开展各类科技培训8期300余人次;建立荔枝高效水肥一体化示范园70亩,开展技术培训300人次。
8.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总投入分别为科技三项经费53.308262万元,已使用资金20.477202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分别科技三项经费4.422662万元,使用资金1.67810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37.94%;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30万元,使用资金7.646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25.49%;屏财教发〔2021〕19号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932万元,使用资金1.227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63.52%;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拨入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10.5736万元,使用资金6.0734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57.44%;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荔枝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20万元,使用资金19.63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98.18%;
项目9: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改变传统耕作方式,有效保护环境。通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增强全县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减轻农户生产作业强度。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确保农机购机补贴及时发放,全年农户购买的农机补贴产品质量均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三包”服务条款执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州农业局安排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万元,10月10日全县共使用补贴资金38.272万元,完成补贴资金50.34%。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268份,受益户249户;补贴机具624台(套)。其中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2台、微耕机22台、果树修剪机586套、果蔬干燥机10台、田园管理机1台、茶叶杀青机1台、打(压)捆机1台、铡草机1台。兑付资金34.62万元(中央补贴结算比例45.54%),结余资金37.728万元。
项目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项目背景:通过使用救灾资金,开展小麦、稻谷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农业生产稳定。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2022年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0.01万亩,支持小麦等病虫害统防统治0.6万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总投入17万元,使用17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分别为屏财农发〔2022〕11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专项资金12万元,使用资金1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屏财农发〔2022〕18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七批)专项资金5万元,使用资金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11: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影响力。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新认证9个有机农产品、持续认证5个有机农产品、培育3户省级龙头企业。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到位资金191万元,使用资金19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背景: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发放种植业及养殖业财政保费补贴,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业收入。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种植业投保覆盖面积6177.5亩,养殖业投保覆盖数量14718头。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到位资金64.834164万元,使用资金42.095103万元。资金投入分别为2022年下半年县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4.687884万元,使用资金4.687884万元,使用率100%;屏财金发〔2022〕16号 2021年度和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1.66万元,使用资金31.66万元,使用率100%;屏财金发〔2022〕11号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28.48628万元,使用资金5.747219万元,使用率20.18%;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项目1: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制作信息牌子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2022年完成农村公厕管护牌子制作、农村卫生户厕管护信息牌子制作的目标任务并上墙公示。
阶段性目标:完成户厕信息牌子6000片、公厕岗位职责10片、公厕保洁信息栏10片、公厕字样10片、公厕男女字样10片、宣传画1000张。
项目2:屏财农发〔2022〕6号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根据省级确定的“绿色食品牌”九大重点产业和州级确定的六大重点产业,在全州13个县市共设立120个固定观测点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支持,其中屏边县4个固定观测点,每个观测点每年报送1季度、2季度、3季度和全年年报数据共4次。完成州农业局每年下达的“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
阶段性目标:
1.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遗传资源现场核查,完成大围山微型鸡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申报鉴定一批新资源,协助完成国家、省基因库部分畜禽遗传材料的采集任务。
2.新增高标准农田0.82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0.02个等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强。
3.开展1次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及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相关业务培训;开展1次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相关业务调研;对2021—2022年符合条件并成功申报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州级示范社进行奖补。到2022年新增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个以上,新增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以上。
4.设立州级“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固定观测点4个,每个固定观测点每年度报送数据4次;举办品牌打造专题解读培训、“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培训各1次,达5人/次。州级“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固定观测点上报数据完成率达到100%。项目从2022年1月实施,12月结束。补助每个固定观测点每年工作经费≦1500元;补助每个县市每年开展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统计监测指导工作经费≦1万元;品牌打造专题解读培训、“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培训每天人均成本≦220元/次。项目辐射带动固定观测点企业销售收入增长5%。辐射带动就业人数增加5%。固定观测点企业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固定观测点企业每季度连续报送数据率到100%。固定观测点企业满意度达到95%。
5.由各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同建设银行开展培训,培训1200人次,通过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业务规则,完成屏边县辖内“一部手机云企贷”APP企业会员达到65人。7、到2022年12月底,全县培训仲裁员20人次,调处纠纷40起。8、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查缺补漏,调整完善,巩固提升前期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确保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通报表扬一批改革先进典型。
6.统一收集处理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项目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用细用实管护资金,确保项目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阶段性目标: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面积1.333亩。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施土壤改良工程,逐步提升耕地质量。
项目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总体目标:建设科技示范基地、招募特聘农技员、培育示范主体、集中力量通过技术引进、试验示范获得并转化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成果,以提升我县农业科技创新和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
阶段性目标:培训基层农技人员69人、建设示范基地2个、开展基地主推技术展示4次、特聘农技员5人、培育示范主体3个。
项目5: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配套资金
总体目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实验室仪器设备购买≥30%。
阶段性目标:按照上级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家畜家禽发病率及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项目6: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按照上级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家畜家禽发病率及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阶段性目标:完成强制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率100%,免疫抗体水平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项目7: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强承包地管理,开展二轮延包试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双绑”企业和合作社的指导支持,提高“双绑”企业和合作社产业帮扶能力,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与市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阶段性目标: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8%以上;在全州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2个、益农信息社示范社8个;完成省级监测任务157批次以上,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30个以上;开展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申请登记保护工作;全县肉产量不低于0.97万吨,保障全省肉蛋奶供应,加强生鲜乳饲料兽药监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项目8: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2022年,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规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研发经费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科技特派员、科技三项和“三区”人才;选派科技特派员,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培养高层次人才,使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0%以上。
阶段性目标:制定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日、双创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方案,动员县域内企业积极申报科技中小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水稻新品种8—10个种植展示、玉米10—15个新品种的示范、展示;开展水稻玉米栽培技术培训1期、创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4期、开展政策宣传6期、积极组织5户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全年共开展各类科技培训69期、开展科技服务培训8期、举办2期玉米栽培技术培训;积极组织5户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
项目9: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增强全县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减轻农户生产作业强度。
阶段性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通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增强全县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减轻农户生产作业强度。进一步强化变型拖拉机管理、深入宣传贯彻“两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等7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推动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开展小麦、稻谷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农业生产稳定。
阶段性目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2022年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0.01万亩,支持小麦等病虫害统防统治0.6万亩。
项目11: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影响力。
阶段性目标:新认证9个有机农产品、持续认证5个有机农产品、3户省级龙头企业。
项目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总体目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影响力。
阶段性目标:新认证9个有机农产品,持续认证5个有机农产品,培育3户省级龙头企业。
项目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发放种植业及养殖业财政保费补贴,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业收入。
阶段性目标:完成种植业投保覆盖面积6177.5亩,养殖业投保覆盖数量14718头。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为加强财政使用的管理,优化财政使用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使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屏边县财政局)印发的《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财政使用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县农科局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为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项目建设工作的副局长为专职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工作流程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向有关部门提交了项目资料和绩效评价报告。
相关科室负责制定相关领域农业指南或根据全县中长期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专项计划指南;组织招标、评审,推荐分管领域的项目,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筛选,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农科局作为主管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我单位建立了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方面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项目管理体制;使项目审批做到规范、有序、公正、公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屏边县农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局属各有关科室站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等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绩效改善、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对象:本次项目自评的对象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使用所有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
(1)项目范围:部门资金的实施与监管情况、项目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2)资金范围:涵盖县农科局2022年年初预算和追加预算的项目资金。
(3)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详见2022年度项目使用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21〕35号);
5.《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2〕17号);
6.《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
7.其他相关资料。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5: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根据财政部《项目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评价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①资料审阅法。通过与相关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沟通,取得项目相关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政策文件等,了解项目政策背景、实施要求、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②分析比较法。依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执行;依据项目资金下达经费的函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③实地评价法。通过现场实地抽样,对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取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进行实地评价。
④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使用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绩效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自评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绩效评价抽样:本次项目实施单位为屏边县农科局,项目资金使用由屏边县农科局统一负责。本次业务为全覆盖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根据猕猴桃种苗抚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二是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到项目实施地点实地检查验收,查阅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台账资料。
3.分析评价。我单位按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指标体系、单位收集的资料以及实地调查的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实施的项目大部分指标已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2022年项目使用绩效评价98个项目中,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的有96个项目,自评分在80分——90分评价等级为“良”的有2个项目。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2022年度项目使用绩效单位自评表(下图所示)。
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项目支出自评表 |
||||
序号 |
责任科室/站所 |
预算项目名称 |
自评得分 |
自评等级 |
1 |
科技开发站 |
科技三项经费 |
93.30 |
优 |
2 |
县农办 |
县农办工作经费 |
90.00 |
优 |
3 |
植保站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 |
96.00 |
优 |
4 |
动监所 |
屏财预[2022]61号聂正友等43户屠宰户县外调入猪肉产品交通补贴专项经费 |
100.00 |
优 |
5 |
财务科 |
屏财预〔2022〕247号农业农村和科技工作经费 |
97.00 |
优 |
6 |
执法大队 |
屏财预[2022]22号执法制服服装和标志经费 |
100.00 |
优 |
7 |
财务科 |
屏财预[2022]92号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工作经费 |
97.00 |
优 |
8 |
财务科 |
屏财预〔2022〕270号农业农村和科技工作经费 |
100.00 |
优 |
9 |
财务科 |
屏边县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奖补资金市场主体奖励补助资金 |
93.00 |
优 |
10 |
市场信息化科 |
屏财预[2022]113号屏边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县级奖补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11 |
农经站 |
屏财预[2022]24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 |
97.50 |
优 |
12 |
农经站 |
屏财预[2022]23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经费 |
92.00 |
优 |
13 |
科技开发站 |
科技三项经费 |
94.80 |
优 |
14 |
财务科 |
屏财预〔2021〕163号农业农村和科技工作经费 |
100.00 |
优 |
15 |
县农办 |
县农办工作经费 |
99.00 |
优 |
16 |
植保站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 |
97.00 |
优 |
17 |
规划科 |
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18 |
规划科 |
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高标准农田续建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19 |
规划科 |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97.00 |
优 |
20 |
规划科 |
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21 |
植保站 |
屏财农发〔2022〕11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22 |
疫控中心 |
屏财农发〔2022〕2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
85.00 |
良 |
23 |
疫控中心 |
屏财农发〔2022〕14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 |
92.00 |
优 |
24 |
农机总站 |
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专项资金 |
93.00 |
优 |
25 |
农机总站 |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
99.00 |
优 |
26 |
规划科 |
屏财农发〔2022〕18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七批)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27 |
规划科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专项资金 |
98.00 |
优 |
28 |
市场信息化科 |
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29 |
动监所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30 |
动监所 |
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专项经费 |
100.00 |
优 |
31 |
推广中心 |
2022年杂交稻旱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玉米生物育种农户试点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32 |
绿色食品办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业务补助)专项资金 |
93.00 |
优 |
33 |
农经站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34 |
农环站 |
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35 |
畜牧推广站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及屠宰性)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36 |
植保站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37 |
畜牧推广站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
96.00 |
优 |
38 |
绿色食品办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专项资金 |
95.00 |
优 |
39 |
农机总站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
96.00 |
优 |
40 |
植保站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41 |
水产站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
99.00 |
优 |
42 |
农经站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专项资金 |
92.00 |
优 |
43 |
农经站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奖补)专项资金 |
90.00 |
优 |
44 |
市场信息化科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专项资金 |
95.00 |
优 |
45 |
市场信息科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一部手机云企贷”推广培训)专项资金 |
92.00 |
优 |
46 |
乡村振兴科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47 |
农经站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 |
95.00 |
优 |
48 |
人居办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州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49 |
规划科 |
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专项资金 |
90.00 |
优 |
50 |
规划科 |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管护经费 |
100.00 |
优 |
51 |
市场信息化科 |
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市场与信息化)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52 |
疫控中心 |
屏财农发〔2021〕3号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53 |
疫控中心 |
屏财农发〔2021〕9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100.00 |
优 |
54 |
规划科 |
2021年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费 |
100.00 |
优 |
55 |
规划科 |
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 |
94.00 |
优 |
56 |
植保站 |
屏财行发〔2022〕6号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 |
100.00 |
优 |
57 |
植保站 |
屏财行发〔2021〕24号2021年省级农产品粮食监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58 |
科技开发站 |
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 |
93.00 |
优 |
59 |
科技开发站 |
屏财教发〔2022〕22号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奖补专项资金 |
99.00 |
优 |
60 |
科技开发站 |
2022年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项目经费 |
100.00 |
优 |
61 |
科技开发站 |
屏财教发〔2022〕25号2022年科技计划(第二批)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62 |
科技开发站 |
屏财教发〔2021〕19号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 |
97.00 |
优 |
63 |
科技开发站 |
屏财教发〔2021〕30号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专项资金 |
92.00 |
优 |
64 |
财务科 |
屏边县2022年度省级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 |
88.00 |
良 |
65 |
动监所 |
屏财社发〔2021〕51号2021年屠宰户外调猪肉产品补贴经费 |
100.00 |
优 |
66 |
疫控中心 |
屏财农发〔2021〕4号强制免疫、检测与监管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67 |
疫控中心 |
屏财农发〔2021〕6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专项经费 |
85.00 |
良 |
68 |
动监所 |
屏财农发〔2021〕3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 |
94.80 |
优 |
69 |
监督所 |
屏财农发〔2021〕4号2021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70 |
农经站 |
屏财农发〔2021〕3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奖补专项资金 |
99.14 |
优 |
71 |
农经站 |
屏财农发〔2021〕3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 |
99.90 |
优 |
72 |
乡村振兴科 |
屏财农发〔2021〕3号美丽乡村创建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73 |
农经站 |
屏财农发〔2021〕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 |
90.00 |
优 |
74 |
规划科 |
屏财农发〔2021〕16号2021年高标准农田管护省级专项资金 |
90.00 |
优 |
75 |
规划科 |
屏财农发〔2021〕3号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经费 |
98.00 |
优 |
76 |
规划科 |
屏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90.00 |
优 |
77 |
经作站 |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荔枝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 |
98.00 |
优 |
78 |
经作站 |
2021年度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补助资金 |
90.00 |
优 |
79 |
规划科 |
屏边县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服务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80 |
规划科 |
屏边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咨询服务专项资金 |
98.00 |
优 |
81 |
经作站 |
2019年第二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专项资金 |
99.00 |
优 |
82 |
农培中心 |
2020年中信帮扶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83 |
科技开发站 |
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拨入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 |
95.60 |
优 |
84 |
疫控中心 |
2022年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经费 |
93.00 |
优 |
85 |
种子站 |
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专项经费 |
98.00 |
优 |
86 |
种子站 |
科技特派人员工作经费 |
92.00 |
优 |
87 |
植保站 |
2020年中信帮扶屏边县植保无人机服务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88 |
种子站 |
水稻试验协作经费 |
95.00 |
优 |
89 |
推广中心 |
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经费 |
100.00 |
优 |
90 |
推广中心 |
屏边县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试验经费 |
100.00 |
优 |
91 |
推广中心 |
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
100.00 |
优 |
92 |
推广中心 |
屏边县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取土经费 |
100.00 |
优 |
93 |
经作站 |
2019年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 |
92.00 |
优 |
94 |
规划科 |
2022年下半年县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95 |
规划科 |
屏财金发〔2022〕11号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 |
92.00 |
优 |
96 |
规划科 |
2021年度和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
90.00 |
优 |
97 |
规划科 |
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 |
96.00 |
优 |
98 |
规划科 |
屏财金发〔2021〕20号结算2020年度及下达2021年度农业保险州级财政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 |
100.00 |
优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一年以来,我部门以清晰的思路,科学的措施,对照目标,查漏补缺,认真完成各项职能工作目标。
项目1: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制作信息牌子专项资金。
全县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5500座,完成率100%;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农村户厕25999座,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21279座,卫生户厕24425座,非卫生户厕1574座,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10年的6.2%提升到82.1%,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项目2:屏财农发〔2022〕6号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在全州13个县市共设立120个固定观测点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支持,其中屏边县4个固定观测点,每个观测点每年报送1季度、2季度、3季度和全年年报数据共4次。完成州农业局每年下达的“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已对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红河屏边天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红河草木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屏边县绿宝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发放补贴,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项目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补助资金。
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面积8200亩,概算总投资1230万元,项目布局于新现镇座斗、期咪村委会、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项目于4月16日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取水池建设5座,50立方米蓄水池18座,100立方米蓄水池4座,输水管道16452米,机耕路15670米,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面积0.51万亩,项目已完工。
项目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培训基层农技人员69人、建设示范基地2个、开展基地主推技术展示4次、聘特聘农技员5人、培育示范主体3个。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项目5: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配套资金
通过监测,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率为0,增强群众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全年开展动物疫病监测采样4批次,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250头,动物防控培训3期140人次,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项目6: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2022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含其他畜禽折算)875头已全部兑付到位,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项目7: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在全州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2个,益农信息社示范社8个,构建和完善我省现代农业流通体系,推进农业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完成省级监测任务157批次以上,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30个以上;开展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申请登记保护工作。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与市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项目8: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资金。
已完成选派科技特派员数量4人,培养高层次人才数量14人,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项目9: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确保农机购机补贴及时发放,全年农户购买的农机补贴产品质量均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三包”服务条款执行。2022年,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268份,受益户249户;补贴机具624台(套)。其中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2台、微耕机22台、果树修剪机586套、果蔬干燥机10台、田园管理机1台、茶叶杀青机1台、打(压)捆机1台、铡草机1台。
项目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2022年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0.01万亩,支持小麦等病虫害统防统治0.6万亩。
项目11: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影响力。
项目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发放种植业及养殖业财政保费补贴,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业收入。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使用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从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部门按照预算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质量指标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严格把关,确保预算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执行。2022年我部门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均已达到年度指标值。
二是从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部门项目完工合格率已超过90%,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为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已100%完成。
三是从项目实施进度分析,我部门项目实施已基本完成,屏财整合资金2022年年底使用进度已达93%。对绩效监控中执行进度慢的相关站所在局党组会上进行点名通报,严格整改时限,督促深入查找原因,主动整改、纠正,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加快项目推动的力度,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从成本节约情况分析,我部门工作存在有一定重复性,在费用上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做到不超预算。对我部门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符合本系统工作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项目部门负责人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是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按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公告公示,选择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承建是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的基础;三是重视项目建前、建中、建后资料收集,建立台账,立卷归档,是做好项目管理、明晰资产,发挥项目建后长久效益的必要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太丰富,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使用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使用与预算编制不符。
七、有关建议
(一)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民科技意识和科技应用水平,建议对推动“三农”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二)加强宣传工作。通过项目公示公告、进村入户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项目区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好处,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度项目使用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