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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zwfwgl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责职能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屏边“12345”政府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屏边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屏边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承担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7月7日正式挂牌运行,后加挂屏边县行政审批局、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人员情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离退休人员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专管员制度,组建部门“互联网+监管”业务精兵,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抓实抓细事项梳理和监管数据采集推送工作。2022年全县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100%;统一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8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场所名称,整合资源健全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规范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依托线上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线上服务载体,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二是深入推进多元个性服务。梳理16个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就近办”,2022年服务群众3232人次,办理社会保险、林木采伐、企业(个体)开办等“就近办”办件4149件;成立“企业开办首贷中心”,累计发放贷款金额4100万元;设立“苗汉双语”导办台,成立苗语小分队主动上门服务,累计服务群众11223人次,主动上门为群众帮办、代办事项4723件。三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助力企业减负,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真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零跑腿”;全年完成进场交易项目56个,交易额17亿余元,节约资金3205万余元,增值资金23万余元;开展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交易项目39个,配合州级及其他县市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个。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工作,对全县行政审批、政府自身建设、管理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以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对外服务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等工作。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助力企业减负,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真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零跑腿”“不见面”交易。

  结合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责职能、工作任务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表,与部门整体支出内容及绩效目标相匹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导向,构建为民、便民、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效率提升;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进一步抓实“12345”政务热线;大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的发放。

  2022年部门整体收支年初预算230.18万元,全年预算283.52万元,全年执行282.64万元,执行率99.69%,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99.18万元,全年预算252.52万元,全年执行251.64万元,执行率99.65%;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1万元,全年预算31万元,全年执行31万元,执行率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执行力,先后制定《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制度》《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等多项制度,形成包含决策、项目、资金等内容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实行重大资金支出集体决策,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规范,确保部门整体支出执行到位,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

  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及自我评价,了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工作经费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费管理是否规范、经费使用是否有效,检验经费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对象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自评,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核心项目绩效、履职效益。

  3.绩效自评范围

  年度总体执行情况、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要求,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绩效评估机制文件〉的通知》 (屏财发〔2020〕20号);

  (7)《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8)《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按年度总体执行情况、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从总体执行情况、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构建,“投入”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果”30分,共计100分。

  4.评价方法

  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5.绩效评价标准

  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6.评价抽样

  本次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具体详见附件。

  (二)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科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进行跟踪和绩效评价。

  2.组织实施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并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作出评价,我部门结合部门整体支出中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工作经费的用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评价工作,得出绩效评价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

  15

  15

  过程

  20

  19.82

  产出

  35

  35

  效果

  30

  30

  合计

  100

  99.82

  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自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部门整体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的较好业绩。

  综上所述,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评分为99.82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项目总体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按进度顺利进行,并通过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部门整体支出全年执行率99.69%,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经费质量有保障、效益明显,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项工作均已完成。

  2022年总收入283.52万元,总支出282.6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88万元,为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22年12月人社局返第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4万元,支出277.8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执行率100%;非财政拨款收入5.68万元,支出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88万元,执行率达84.51%。2022年基本支出全年预算252.52万元,全年执行251.64万元,执行达99.65%。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各项年度指标值,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预定状态。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需要再提高年度资金预算执行率,在合理规范使用资金的基础上,使全年预算执行数达到100%。

  (二)整改情况

  今后的工作,在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进一步再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率,并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心作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更好地注重源头约束,做好今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运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认真编制预算绩效目标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注重过程跟踪,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增强对资金绩效实现的责任约束,避免部门整体支出偏离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继续保持,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加以整改,对长期沉淀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强化绩效监控,目标完成到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各项绩效目标实施范围广,覆盖面大。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预算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先后制定财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多项制度,形成包含财务收支、资金、决策等内容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重大资金支出集体决策,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规范,确保部门各项经费执行到位,规范使用、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2023年2月22日



附件【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