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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14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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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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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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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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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2〕46 号),屏边县人社局2022年纳入县级年初预算资金总额743.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绩效管理,具体项目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运行经费,其余项目资金为后期追加预算。
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运行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关于将屏边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屏人社发〔2017〕219号)文件要求及批复结果纳入年初预算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定期完成会议室的水路、电路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保证系统设备良好运行,年内按时支付所需的水电费支出,保证各类会议正常进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5万元,上年结转4.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出4.66万元,用于水、电和维护费用,结余资金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49.26%,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2、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执法装备(服装)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文件、《关于帮助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执法装备(服装)资金的请示》(屏人社发〔2020〕145号)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执法规范要求。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配备相关执法装备(服装)共7套,用于规范、文明执法,监督检查用工企业严格落实“六制一金”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上年结转1.0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出1.0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无结余。
3、“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助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服务脱贫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计划,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2022年招募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20人发放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在2022年内所有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已全部兑现。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上年结转资金99.58万元,根据《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县级补助资金》(屏财预〔2022〕209号)收县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县级补助资金50万元,《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屏财社发〔2022〕8号)收中央补助资金70.42万元,《屏边县2022年州级承担部分“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专项经费》(屏财社发〔2022〕35号)收州级“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资金24.4万元,《2022省级“三支一扶”生活补助经费》(屏财社发〔2022〕57号)收省级“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资金45.54万元,共计200.31万元,本年支出235.38万元,结余资金64.51万元,资金使用率78.00%,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4、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为增加就业,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中央下达就业资金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等补贴,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8人22.28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98人80.36万元;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38人38.58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559人81.66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1649人751.92万元;其他人员1171人121.54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屏财社发〔2022〕6号)收700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屏财社发〔2022〕54号)收250万元,合计950万元,上年结转312.25万元,本年支出1096.34万元,结余165.91万元,资金使用率86.86%,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5、贴息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政策,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的重大举措,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特别是为社会弱势群体创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本年新增扶持创业人数365人,贷款回收率100%,按季度向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贴息资金468.32万元,支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自市支行175.62万元,完成了年度贴息资金补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相关文件,2022年度共收到贴息资金942.8万元,上年结转0.08万元,支出651.51万元,结余资金291.37万元,资金使用率69.11%,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6、省级就业补助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政策,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的重大举措,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特别是为社会弱势群体创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异地就业政策补贴,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东部地区企业;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为促进就业,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农民基本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政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作为“三农”工作重点。同时大力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对各县市和各部门的考核情况,结算2018年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剩余60%的服务补助,并预拨2022年70%的服务补贴。落实就业见习工作措施。对4名在我县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等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度收省级就业资金128.43万元,上年结转61.92万元,支出89.07万元,结余101.28万元,资金使用率46.79%,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7、泸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沿海经济发达省市与西部欠发达省区建立对口帮扶协作关系,上海与云南正式建立了对口帮扶协作机制,近年来,沪滇对口帮扶把对贫困人口进行劳务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作为较快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而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坚持产业帮扶和劳动力输出双轨促进当地贫困户增收的思路,建立职教+园区+企业相结合的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实现农民增收。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647人,113.02万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东部地区企业补贴7.62万元,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企业42.88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付款56.3万元,因项目尚未完工验收,资金未支付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屏边县2022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专项资金》(屏财联发〔2022〕11号)文件,收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190万元,上年结转1.08万元,支出163.6万元,结余30.48万元,资金使用率84.3%,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8、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
项目背景:根据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6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证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给予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助,发放交通补助2740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整合〔2022〕15 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净结余资金(第二次)的通知》(屏财整合〔2022〕20号)文件,收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372万元,支出371.7万元,结余0.2万元,资金使用率99.99%,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9、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项目背景:根据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6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证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642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整合〔2022〕15 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净结余资金(第二次)的通知》(屏财整合〔2022〕20号)文件,收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248万元,支出148.26万元,结余99.74万元,资金使用率59.78%,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运行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会议室运行用水维护12次以上,会议室运行用电维护12次以上,会议室运行设备等维护12次以上,保证各项会议正常召开。
2、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执法装备(服装)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配备执法服装7人共7套,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不少于8次,按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3、“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助项目资金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所有“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和社会保险缴纳工作,稳定三支一扶服务岗位,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4、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补助政策,努力实现全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40人以上,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40人以上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176人以上。
5、贴息资金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扶持创业人数新增365人,贷款回收率100%。
6、省级就业补助经费
项目绩效总目标:为促进就业政策,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的重大举措,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特别是为社会弱势群体创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异地就业政策补贴,开展技能培训并对开展参训人员现场观摩学习的给予补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东部地区企业的补贴;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的重大举措,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特别是为社会弱势群体创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服务358人。
7、泸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给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创建劳务市场项目、支持异地就业政策补贴、开展技能培训并对开展参训人员现场观摩学习的给予补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东部地区企业补贴人数等。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500人以上,劳动力市场建设项目1个,一次性生活补贴人数10以上人,劳务中介服务补贴人数100人以上,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东部地区企业补贴人数10人以上,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数200人以上。
8、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给予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助,发放交通补助2740人。
9、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642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心、科室负责人及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各项目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设立项目绩效目标报绩效工作小组审核,安排专人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2022年度所有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屏边县人社局年度所有项目资金共9个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包括所有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2)统筹兼顾。(3)激励约束。(4)公开透明。
2、绩效评价依据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① 相关性原则。②重要性原则。③系统性原则。④可比性原则。⑤经济性原则。
(2)评价指标表
结合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要求,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设计了四级指标体系框架,其中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提炼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细化分解为三级指标。同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清楚的解释,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具体指标表详见附件2-2:屏边县人社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确定的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主要采用资料审阅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资料审阅法。通过与相关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沟通,取得项目相关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政策文件等,了解项目政策背景、实施要求、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 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6、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项目实施单位为屏边县人社局,项目资金支出由屏边县人社局统一负责,本次业务为全覆盖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
一是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评价对象;
二是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按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2. 组织实施。
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评工作,一是组织项目实施中心、科室根据各自负责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查阅项目实施台账资料,综合分析。
3. 分析评价。
按照制定的指标体系,收集、整理项目实施中心、科室提交的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核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屏边县人社局2022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2个项目,自评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详见屏边县人社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自评表(下图所示)。
根据拟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所需的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资料审核,对各个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量化打分。详见附件“屏边县人社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运行经费项目
2、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执法装备(服装)经费项目
3、“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助项目资金
4、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5、贴息资金项目
6、省级就业补助经费
7、泸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
8、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
9、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所有项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2. 绩效目标合理,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3. 预算编制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所有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 组织实施。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且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各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没有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已落实到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专门管理,且项目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已归档整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分析。2022年我局项目共计9个,共设数量指标30个,指标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分析。2022年我局项目共计9个,共设数量指标23个,指标全部完成。
3、时效、成本指标分析。2022年我局项目共计9个,时效指标9个,成本指标15个,指标全部完成,所有项目资金支出未超过预算资金。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根据各业务科室2022年实际工作任务制定项目年度指标,并按季度、年度监控各项目指标执行情况,我局共有9个项目,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11个,经济效益指标4个、满意度指标9个,所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县财政要求和各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绩效支出绩效体系,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具体实施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照年初制定的指标对各项绩效指标进行运行跟踪,掌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支出进度缓慢,资金执行率偏低、结转率偏高。比如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工作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如期开展,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5.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