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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swj/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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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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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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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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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的工作要求, 我局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
⑵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⑶指导、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⑷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⑸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⑹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⑺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⑻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⑼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⑽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⑾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⑿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室字〔2019﹞25号)文件,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屏边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库运行管理处。屏边县水务局内设科室10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土保持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长制工作科。
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49人,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 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⑴持续推进项目前期,为2023年工作指明方向。积极配合州级推进石夹槽水库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桥田水库、新华水库、岩峰窝水库、凹嘎水库、沙子地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
⑵紧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不松懈。抓紧抓实农村饮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营,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安全、可持续运行;持续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消毒设施配备,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动态掌握全县饮水安全情况。
⑶强抓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引导力度。继续加强对各级的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履职能力;拓宽宣传渠道,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实河湖治理队伍力量,共同守护好全县河湖水环境。二是做好2023年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工作,在省州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明确年度申报对象、任务与目标,制定建设计划,争取申报创建成功省、州级美丽河湖。三是持续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依托“河长+”机制,结合党建、河湖警长制、检察联络室等,积极开展清河护河行动,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加大河湖问题排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闭环办理。
⑷从严管理水资源。一是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取水经过许可,用水严格计量,依法缴纳水费,违法依法处罚。建立严格取水、管水、节水、用水的长效管理机制,以保障我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积极选送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提高水资源管理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对全县取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取水单位是否有超取水、不按取水许可证规定取水或需要变更的问题。
⑸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关注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将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确保全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改善全县的生态环境。三是加大对已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开发建设项目业主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⑹持续抓好水旱灾害防御。一是继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密切注意雨情、水情,上下信息随时保持畅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好水库、坝塘的蓄水和调度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确保安全度汛。二是继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加强水情、雨情测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采取多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群众的防洪抗旱意识,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继续做好工程实施推进工作。汛后全力推进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治理工程和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工程和屏边县凹嘎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实施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完工,早发挥项目效益。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着眼水利前期工作谋划。一是积极配合州级推进石夹槽水库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桥田水库、新华水库、岩峰窝水库、凹嘎水库、沙子地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推进河道治理。完成南溪河人字桥至湾塘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工程;三是有序推进新华水库及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前期工作。
2.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入库项目10个,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4306万元。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全县饮水安全项目稳步推进,完成饮水安全项目7个,提升了4224余人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3.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2022年全县累计降雨量同比明显减少,库塘蓄水量少于2021年同期。受旱乡镇1个(新华乡),受旱村委会2个,受旱人口551人;受灾乡镇有5个,受灾人口468人,损毁水利设施16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0.72万元。修订完善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个,乡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7个,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12个,配备防汛抗旱救灾物资36类,各水库配备防汛救灾物资25类,并组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1支。组织汛期检查组对各乡镇、水库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组织98余人参加屏边县山洪灾害和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演练;组织7个乡镇72人开展山洪灾害预警员山洪灾害防御培训,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坚持领导带班和相关人员值班。
4.全力抓好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与乡镇水务服务中心、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2次,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9次,累计排查出问题隐患149条,均完成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5.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履职尽责。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各级河(湖)长信息,完成县、乡镇、村(社)级113块河长公示牌内容更新及维护。强化履职尽责,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共巡河巡湖12171次,其中:县级159次、乡镇级1700次、村级10312次;三级河(湖)长通过手机APP共提交35个问题,35个问题均已按期办结,各级各部门开展督察51次,督察发现165个问题均按时按质整改完成;对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9份。完成屏边县14条(座)河(库)“一河(库)一策”滚动修编及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并整改销号“清四乱”问题2个;开展“清河行动”49次,参与人数1234人次,出动机械设备40台(次),清理河(湖)49条(个),累计清理污染物1553.83吨,累计投入经费86.13万余元。推进河道采砂整治常态化,规范合法采砂,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件,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
6.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共受理取水申请4件,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4份,审批取水许可4件,对取用水户开展取用水行为、节约用水检查24次。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两个并完成整改,完成取水在线流量监测站点4个。对下泄生态流量情况的小水电站发布9次通报,对业主进行约谈1次。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每月按时开展完成红旗水库、大围山两个水源地的水质检测取样送检任务,根据检测结果,两个水源地的水质均稳定达到III类及以上。持续开展水资源费征收,共计征收水资源费403.94万元。
7.水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开展集中学法5次,参与学习150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网上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7场次,参与答题300人次。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震减灾日”“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日”为契机,围绕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御等方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次,悬挂标语横幅10条、发放宣传单(册)5500余份。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局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9人,持有效执法证件26人。
8.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论述制度,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各类宣传、工作群等平台管理。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严把党员发展关,不断加强党员教育。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水务局2022年度批复预算 72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3.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全年收入预算数723.52万元,2022年全年执行收入4996.33万元,比预算增690.56%。
2022年支出预算数723.52万元,2022年执行支出4996.33万元,比预算增690.56%,其中:基本执行支出803.62万元,比预算增112.63%,项目执行支出4192.71,比预算增41927.1%。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数723.52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数723.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遵循统一性、完整性、年度性、 可靠性、公开性和分类性原则,通盘考虑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统一编制年度预算。
2.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同步编制部门内部预算,对预算中各项经费进一步细化,分类施控,严格执行,实现对经济活动全程管控,确保所有工作都在预算范围内有序进行,以此强化预算源头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3.制定了屏边县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等制度,对维持机构运行的日常资金支出进行严格规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达到推动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屏边县水务局相关项目及日常工作成效得到显著提高。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室字〔2019〕37号)
3.评价指标体系
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跟踪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信息,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拟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审阅资料
查阅被评价项目有关立项申报等文件及报表等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可以要求被评价单位和相关人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对需要非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比较分析法
依据下达的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等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等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的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5.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自评评分表,填报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2.组织实施
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具体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科室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水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部门整体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较好业绩。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7分)
⑴整体绩效目标设定(4分):设立的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自评得分4分。
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3分):设定的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自评得分3分。
2.预算配置(8分)
⑴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水务局2022年在职人员数49人。2022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水务局的人员编制数6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自评得分2分。
⑵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预算编制完整、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与履职目标相匹配,自评得分2分。
⑶“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2022年三公经费数4.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4.3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数4.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4.4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变动率-3.04%≤0%。,自评得分2分。
⑷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支出保障率100%,自评得分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8分)
⑴预算完成率(1分):水务局2022年实际完成预算数723.52万元。财政部门批复2022年水务局预算数723.52万元。完成率100%,自评得分1分。
⑵预算调整率(1分):水务局2022年预算无调整。自评得分1分。
⑶预算执行率(2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372.61%>80%,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539.31%>95%,自评得分2分。
⑷结转结余率(1分):2022年水务局无结余。自评得分1分。
⑸公用经费控制率(1分):水务局2022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3.75万元,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为4.7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78.45%<100%,自评得分1分。
⑹“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8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3.7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78.45%,自评得分1分。
⑺政府采购执行率(1分):本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数,自评得分1分。
2.预算绩效管理(8分)
⑴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制度、措施有效执行,自评得分2分。
⑵落实绩效主体责任(2分):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自评得分2分。
⑶收入合规(1分):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 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合规率100%,自评得分1分。
⑷支出合规(1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合规率100%,自评得分1分。
⑸整改落实(1分):已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部整改,自评得分3分。
⑹预决算信息公开性(1分):已按时间规定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自评得分1分。
3.资产管理(4分)
⑴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健全完整有效执行,自评得分1分。
⑵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得分2分。
⑶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自评得分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开展情况(5分):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办完成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标准分值=100%,自评得分5分
2.和平镇白鸽村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开展情况(15分)
⑴数量指标(4分):2022年实际完成工程量新建管理房1座、人饮管道5000米、灌溉管道3000米、100立方米清水池2座、安装泵站管道1800米,项目完成率100%。自评得分4分。
⑵质量指标(3分):项目已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率100%,自评得分3分。
⑶时效指标(4分):项目已按时限按时完工。自评得分4分。
⑷成本指标(4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550万元,预算资金55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分4分。
3.新现镇西沙村委会马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开展情况(15分)
⑴社会效益(4分):项目受益人口数为510人,预计项目受益人数510人。受益人口率100%;自评得分4分。
⑵质量指标(4分):项目已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率100%,自评得分4分
⑶时效指标(4分):项目按时限开工、完工。自评得分4分。
⑷成本指标(3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3万元,预算资金10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分3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30分)
⑴经济效益(5分):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自评得分5分。
⑴社会效益(5分):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社会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自评得分5分。
⑶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5分):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自评得分5分。
⑷廉政建设(5分):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自评得分5分。
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满意度情况得分95分>90分,自评得分10分。
自评得分99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各科室对预算编制的沟通联系,完整、及时编制部门整体预算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单位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 年2月27日
附件【屏边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