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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6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扶贫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628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2017年,屏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中共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社会帮扶部门和各界爱心人仕的密切配合和鼎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以“五个一批”为平台,“六个精准”为主要措施,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农户为扶贫对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强劲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2.机构情况, 2017年末扶贫办实有内设机构8个,即综合科、项目科、异地科、社会帮扶科、扶贫精准中心、南部山区开发办公室、财务科、联席会议办公室、比去年增加一个科室。新增加“财务科”。

  3.人员情况,2017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21人,退休4人。2016年23人。其中:在职19人,退休4人。在职比上年同期增加5.6%,原因是有2人新录入,退休比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来,我办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不动摇,牢牢树立大扶贫管理理念,不断探索扶贫新机制,创新扶贫思路,转变扶贫方式,以精准脱贫为首要任务,以严格项目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升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资金整合方面。屏边县2017年度第一批切块“四到县”项目资金653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15万元;财政收回资金1320万元)、南部山区综合开发专项扶贫资金1503万元(州级资金750万元;省级资金745万元)已全部纳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专户,截至十月底,全县共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23225.47万元,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南部山区扶贫开发、扶贫贴息贷款等各类扶贫项目,使全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产业培植规模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生活明显提高,综合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整乡推进项目工作。继续抓好屏边县2015年度湾塘乡、白河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收尾工作。同时,推进7个乡镇浦发银行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整乡推进支持项目。项目总投资7621.60万元,其中:玉屏镇总投资717.50万元、新现镇总投资1355.20万元、和平镇总投资1362.20万元、新华乡总投资731.50万元,湾塘乡总投资1032.50万元。截至11月,各乡镇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程序,力争年底完成7个乡镇浦发银行扶贫发展基金整乡推进支持项目建设。

  (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按照省、州整改相关要求,对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6类地区标准,深入全县范围对2016年已经实施搬迁的46个安置点,1714户646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排查。按照“不同对象享受不同政策”的原则,对原址原拆原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调出易地扶贫搬迁范围,调整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并按省州下达计划逐年消化解决。目前,全县已经完成整改,共剔除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10户5506人。对已实施但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记不一致的搬迁对象,已全部登记造册,现已全部并标记录入系统。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下达任务为1300人,共7个集中安置点316户,已按省州要求于10月20日前全部开工,已完成安置房建设225套。

  (四)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宣传发动、培训带动、正常启动、服务促动、市场拉动”的工作思路,全面开放和利用好农村人力资源,合理引导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督促乡镇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摸底工作,按照《屏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屏边县2017年度第一批切块到县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屏贫开发[2017]2号)》及南部山区劳动力素质提升任务要求,屏边县2017年培训任务为2100人,截至目前已经完成种养殖技术、钢筋工及其他提高生产生活能力的技术培训共计2100人。(其中:新华乡职能技术培训1000人,资金10万元;白云乡培训500人,资金15万元,南部山区劳动力素质提升600人,资金14.4万元)。

  (五)社会帮扶工作认真开展。今年,中信公司、上海徐汇区计划帮扶屏边项目18个,资金1363万元。其中争取上海对口帮扶项目6个,资金833万元;中信公司对口帮扶项目12个,资金530万元。对白河镇、湾塘乡、新现镇18个村委会实施“短、平、快”产业发展项目、劳务协作项目、农村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建设。目前,中信帮扶项目资金就位300万元,上海对口帮扶项目资金833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已分别拨付项目实施乡镇或相关单位。中信、上海对口帮扶项目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当中。

  (六)“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圆满完成驻村队员轮换调整工作。调整后屏边县现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60名(其中:中央1名、省级20名、州级103名、县级105名、乡镇131名),实现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队员全覆盖。二是加强驻村队员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纪律的通知》(屏联办发[2017]6号)、《关于加强近期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的通知》(屏联办发[2017]7号)等文件,对驻村队员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要求工作队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做到不擅离职守,不临阵脱岗,并采取不打招呼、不发文件、直达基层、直击现场的方式开展工作检查,力求突出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县扶贫办;

  2.屏边县扶贫项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扶贫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373444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6448.84元,占总收入的82.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38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0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了16.22%,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7年无财政专项资金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扶贫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6034448.84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448.84元,占总支出的56.28%;项目支出2638000.00元,占总支出的43.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42.47%,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支出增加2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6448.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2%,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统一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去年无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1500000元拨付给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用于冷库建设;2、150000元拨付给白云乡人民政府用于棕榈种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6448.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3%。与上年对比增加52.29%,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退休工资和在职工资都有所提高,再加上今年有2300000.00元的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52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及南部六县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3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及在职人员的单位应缴基本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360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单位应缴部分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5309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300.00元,支出决算为3610.00元,完成预算的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10.00元,完成预算的4.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无公车后,公务用车费用为0,再加上我单位今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5508.00元,下降9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5755.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753.00元,降94.3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61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1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州检查组、驻村工作队队员、乡镇到我办汇报工作的人员等产生的费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一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扶贫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易地搬迁指挥部搬到县发改局大大降低了我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平时的打印、复印所产生的一系列耗材及更换碳粉,平时购买办公用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扶贫办资产总额14782043.70元,其中,流动资产14048078.49元,固定资产733965.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63965.2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97092.2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634629.71元,固定资产减少637537.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9773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单位一共采购了2次,分别为:1、办公家具购置,采购类型:自行采购,金额:11100元,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资金由上级单位补助。2、办公设备采购,采购类型:自行采购,金额:88240元,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资金由上级单位补助。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62801111



附件【2017年扶贫办决算公开表格201809030435020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