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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6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000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屏边县水务局部门职能:(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完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地表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工作,主管全县水库、河道、水域和水电站。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城乡防汛抗旱工作 ,制订水务、水利水电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全县水务、水利经济发展及年度计划。

  (3)主管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机构情况。2017年我局本年度无变动,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2个(红旗水库、水勘队)。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7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员有40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30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持续加大

  根据国家政策和投资重点,持续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增加项目储备,完成和正在进行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先后完成屏边县7个乡镇自来水厂工程、屏边县53个贫困村饮水保障工程、屏边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报批,并已实现开工建设;完成2018年山区小水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上报工作;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桥田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要件已上报到省水利厅备案,凹嘎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州发改委已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由于库区涉及基本农田和大围山保护影响区,正在进行协调处理暂无其他进展,新华水库已完成外业测量及地质勘察工作,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启动新现河舍古冲至马店段防洪治理工程、米者底至营盘水库连通工程前期工作。

  2、重点水源工程扎实推进

  云洞水库工程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实现大坝封顶和77户移民安置户分房入住,正在进行附属设施及后续收尾工作,大坝和溢洪道工程已完成单位工程验收,试蓄水370万立方米。累计完成投资25799.90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106.99%。计划今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使用。

  营盘水库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导流(输水)隧洞、溢洪道施工,大坝填筑风化料及粘土料18.6万立方米,灌浆完成总进尺25528.11米,已启动管理用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742.06万元。计划今年底大坝填筑实现封顶。

  大绿树水库工程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导流隧洞施工、进库道路扩建、溢洪道边坡开挖、左右岸坡基础开挖及高边坡喷锚、料场剥离、大坝灌浆盖板浇筑等工程,导流洞回填灌浆236㎡、大坝灌浆实验和固结灌浆总进尺1301米。累计完成投资2687万元。计划今年实现截流并开始填筑坝体。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铺开

  七个乡镇自来水厂工程日供水量达11000立方米,覆盖供水总人口4.5636万人,批复概算总投资7468万元,到位资金4270万元。工程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玉屏、湾塘、新现、和平四个乡镇已开工建设;白河完成招投标工作,已签订施工合同,10月下旬即进场施工;新华正在进行招标准备工作,计划10月17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白云已完成征地补偿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确保今年内全部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500万元。

  53个贫困村饮水保障工程对全县7个乡镇53个贫困村净水处理厂及管网进行改造,解决5.15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批复概算总投资14024万元,到位浦发行扶贫基金9817万元。目前玉屏、新现、白河、湾塘四个乡镇项目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60万元。白云、和平、新华三个乡镇已完成实地勘测,计划10上旬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复,11月底实现开工建设。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白云、新华、湾塘3个乡镇12个村民小组566户214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供水工程5件:其中光伏提水工程1件、市电提水工程1件、自流引水工程3件,实施方案已完成批复,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518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准备工作,计划10月30日开标,11月中旬实现开工建设。

  4、农田水利工程有序开展

  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分别于2014-2016年分三个年度实施,工程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至2016年8月全部建设完成,建设蓄水池306座、铺设管道498.51公里、改造渠道4.9公里、设置灌桩5333个,新增灌溉面积6.04万亩,完成总投资7537.91万元。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审计,待审计完成后将申请上级部门组织验收。

  白鹤山中型灌区新建马卫干渠、喜乐干渠总长20.46公里,咪租干管总长9.47公里,控制灌溉面积3.5万亩,批复概算总投资1796.36万元,到位资金1632万元。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马卫干渠取水坝支砌,开挖渠道平台6.61公里,浇筑2.30公里;喜乐干渠完成下部明渠5.5公里支砌,中部施工平台开挖8.8公里、支砌1.67公里;咪租干管完成输水管铺设填埋7.9公里及取水坝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50万元。

  河南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及运行管理机制方案已通过州级专家组审查,实施方案已批复,建设任务1300亩,总投资400.72万元。项目于6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880亩,完成工程投资235万元,计划12月底完工。

  5、防汛任务形势较为严峻

  由于受极端天气影响,屏边县2017年汛期普降大雨和暴雨,部分地区多次出现特大暴雨,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人员伤亡,防汛形势较为严峻。截至9月底,全县七个乡镇均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袭击,受灾人口2940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861亩,成灾面积11578亩,绝收面积5207亩,减产粮食165吨,公路中断25条次,损坏堤防27处,损坏灌溉设施29处,因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3万元。全县库唐蓄水达375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347万立方米多28万立方米,占全年蓄水计划350万立方米的107%。

  为做好防汛任务,降低极端天气影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屏边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好防汛工作:一是加强气象和水情雨情监测预报,并及时发布有关情况,为蓄水提供有效信息;二是多措并举、蓄防结合,正确处理好防洪与蓄水的关系,提前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旱情、汛情,对蓄水形势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确保2017年蓄水任务圆满完成。

  6、水土保持及水资源保护工作明显加强

  对云洞水库、营盘水库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平方公里;加强河道巡查7次,完成红旗水库、大围山水源点两个水源地9次水样水质化验,协商调解水事纠纷1起;组织宣传车辆2辆次,悬挂相关布标5条,发放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余份,前三季度共征收水资源费138.21万元。

  7、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屏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有序推进,4月25日前完成了辖区内河湖库现状调查梳理,分级分类制定河湖库及县级以上重要水源地名录、考核名录;6月30日县级制定出台了屏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县级河长名单;7月30日全县七个乡镇全部制定出台乡镇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河长名单;计划今年底建立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市场化治理机制、跨界断面水质不达标上游补偿机制和河长制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上传、指令下达、任务派遣、日常巡查、即时通讯、责任落实、督办考核、应急指挥的信息化管理。

  8、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进展顺利

  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进展顺利,2015年9月完成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编制了《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3月成立了县水务局工作领导小组,4月成立屏边县工作领导小组,5月聘请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对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行技术中介服务。截至目前,作业单位已完成全部水库的地形测量任务,正在进行权属界桩埋设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

  一是加强领导,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年来,县水务局切实加强领导,召开4次会议,研究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部署了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按照省、州、县党委的部署,扎实开展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开门搞活动,开展好“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高、单位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实践主题活动。

  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加强沟通,增强团结,做到为政清廉,筑牢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县水务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廉洁奉公,搞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网络评论和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和智力支持。

  六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按照中央、省、州、县纪委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水利工程中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监理、验收等环节发生的案件,水利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物资采购中发生的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县水务局;

  2.屏边县红旗水库管理所

  3.屏边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939,192.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63,729.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675,463.03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4.65%,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新项目。

  2017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本年度收入

  占本年度总收入%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0.55

  0.7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9.65

  1.45

  2080501行政单位退休

  0.4

  0.01

  2080502事业单位退休

  0.5

  0.01

  2080801死亡抚恤

  4

  0.1

  2082201移民补助

  21.6

  0.53

  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3

  0.07

  2082299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基金支出

  1

  0.02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

  18.23

  0.45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

  18.19

  0.44

  21111201可再生能源

  567

  13.85

  2130301行政运行

  286.38

  7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

  1995.58

  48.74

  2130310水土保持

  37.29

  0.91

  2130314防汛费

  115.46

  2.82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

  446.57

  10.91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

  276.52

  6.75

  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60

  1.47

  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0

  0.24

  2136999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142

  3.4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506,163.32元。其中:基本支出6,141,838.42元,占总支出的20.82%;项目支出23,364,324.90元,占总支出的79.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63.26%。主要原因分析是在建项目太多,按进度付款。

  2017年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本年度支出

  占本年度总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0.55

  1.0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9.65

  2.02

  2080501行政单位退休

  0.4

  0.01

  2080502事业单位退休

  0.5

  0.01

  2080801死亡抚恤

  4

  0.14

  20823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30

  1.02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

  18.23

  0.62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

  18.19

  0.62

  2130301行政运行

  316.15

  10.71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

  1745.57

  59.16

  2130310水土保持

  40.29

  1.37

  2130312水质检测

  11.89

  0.4

  2130314防汛费

  68.75

  2.33

  2130316农田水利

  40

  1.36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

  156.57

  5.31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

  409.88

  13.9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44,220.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工资基数上调,新招考录用行政、事业人员6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64,324.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80%,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付是按项目进度拨款,工程进度未按时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肇庆水利水电设计院红河州分公司桥田水库设计费: 湾塘乡人民政府克田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云洞水库、2014年山洪灾害、苇家箐水库、观音河治理、桥田水库设计费、南溪河编制费、团坡二期防渗工程款、项目测绘服务费、河长制作安装费、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确权划界界桩安装费等项目的进度付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3,082.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29%。与上年对比减少25.37,主要原因分析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心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441.70元,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6,36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死亡抚恤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4,12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7,620,144.9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其他水利支出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8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19.00元,完成预算的6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119.00元,完成预算的57.6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用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681.00元,下降4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6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81.00元,下降42.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元,占15.1%;公务接待费支出28,119.00元,占8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务局检查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1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1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水务局检查组、项目审计组、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276.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9%,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前期项目增多,2017年是项目的后续工作,相比较就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检查、测量等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40,588,303.03元,其中,流动资产19,639,537.28元,固定资产20,948,76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9,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车辆减少是划拨到县政府公车平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47,400.00元,其中:货物47,400.00元,实际合同金额为47,4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6,000.00元,支出300,000.00元,支出主要用于湾塘乡人民政府克田水库移民扶持项目。

  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为0元,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111



附件【2017年屏边县水务局决算公开表20180829031528072.xls